·故意毁坏财物罪和寻衅滋事罪有什么差异 故意毁坏财物罪和寻衅滋事罪有什么差异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和寻衅滋事罪有什么差异 1、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和目的不同 寻衅滋事罪的动机是寻求精神刺激、逞强好胜、随心所欲毁坏财物等,其目的是为了发泄不满、炫耀实力、扬名等。根据1983年版《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任意”就是 “没有拘束、不加限制,爱怎么样就怎么样”的意思。在寻衅滋事的场合,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一般是不存在某种前因纠纷与矛盾的。在实践中...
·刑9终身监禁的规定是什么? 刑9终身监禁的规定是什么?《刑法修正案(九)》(简称刑九)对犯贪污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就贪污受贿犯罪而言,一般应考察贪污受贿的次数、持续的时间、贪污对象是否为特定款物、贪污受贿赃款的具体用途和去向、是否退赃及退赃比例等各种情形。在综合判断相关犯罪情况后、如果认为对严重贪污受贿...
·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拒不到庭怎么办 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即被告不去法院仍然会依法宣判,同时公告送达,并且可以强制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
·走私犯罪既遂、未遂是怎样认定的 走私犯罪既遂、未遂是怎样认定的1、对于行为人通过国家设置的海关监管场所“闯关走私”的,只要走私货物、物品到达海关查验关口,或者进入海关专设的监管货场而被查获的,应当认定为走私既遂。2、对于行为人携带、运输走私货物、物品“绕关走私”的,只要走私货物、物品到达国(边)境线的,应当认定为走私既遂。3、对于行为人采用在境内邮寄货物、物品方式进行走私的,只要行为人在邮政部门办理完毕邮寄手续,即应当认定为走私...
·辽宁省诈骗罪最新解释规定是什么? 辽宁省诈骗罪最新解释规定是什么?辽宁省诈骗罪最新解释规定是诈骗的数额做出了详细的解释,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个标准。按照《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中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
·一、醉驾刑事责任多久下来? 一、醉驾刑事责任多久下来? 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不只是简单的拘留几天就没事了,而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再被法院判刑之前,刑事拘留只是强制措施: 一般醉驾不是流窜或团伙作案,所以,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期限最长为7日;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审查时间为7日; 批准逮捕后,就会一直羁押在看守所直至法院宣判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
·虚假诉讼罪主体是怎样的? 大多数情况下,所有的犯罪主体都是由自然人构成的,但是虚假诉讼罪有一点例外,它不仅自然人可以实施,就连单位也可以构成虚假诉讼罪。下面,我们将为您讲解虚假诉讼罪的主体是怎样的,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虚假诉讼罪的主体是怎样的 虚假诉讼罪就是打假官司,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它的构成...
·玩忽职守罪刑事判决书有什么内容? 玩忽职守罪是指公职人员工作期间不负责任,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国家财产的行为。玩忽职守罪会经过法院判决,并出具刑事判决书。那么玩忽职守罪刑事判决书有什么内容呢?一般包括犯罪嫌疑人个人信息,犯罪情节,犯罪证据、审判结果及审判人员名单。 玩忽职守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按中国刑法属于渎职罪。本罪主要特征:(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是如何解读的? 信息技术的发展在为人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加速了人类个人信息泄露的速度,为了使公民的个人信息有所保障也为了公民的信息安全,有必要从法律层面制定出有关侵犯公民信息权益的刑罚,用法律手段制止公民信息的泄露。那么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是如何解读的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其解读内容。 1、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两种行为方式的认定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两种行为方式: 一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犯罪中止能发生在预备阶段吗? 犯罪中止能发生在预备阶段吗?犯罪中止能发生在预备阶段,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二、犯罪中止的基本特征(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
·团伙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 首先《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中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下面我们针对团伙犯盗窃罪来区分不同的情况,告诉您应该怎么对罪犯处罚 一、团伙...
·那些人可以提起刑事申诉 那些人可以提起刑事申诉按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3条的规定,对刑事申诉权人做了限制,除了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外,其他人员没有申诉权。我们认为,刑事申诉应是属于法律赋予的诉讼法律性质行为的范畴,所以申诉权人的范围,应以案件的利害关系人为限。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诉权利,是申诉主体,他们有权为被判决人之利益或不利益提出申诉,要求撤销或变更原判决、裁定或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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