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2023年上海购房限购政策社保补缴是否可以

上海购房限购政策社保补缴是否可以

我国公民的工作一直以来就和住房问题是紧密相连的,尤其是对于一些外来务工人员,想要在本省购买房子的话面临的压力将更多。可是自从上海市政府推出最严限房令以后,将社保的时间进行了调整,这样一来很多都中途断缴的人比较担心的问题就是上海购房限购政策社保补缴是否可以?


一、上海购房限购政策社保补缴是否可以?

社保是不能个人补缴的,补缴必须是单位。

据《劳动报》报道,“沪九条”新政细则要求,3月25日以后(含3月25日)签署的买卖合同,外地人社保或税单计算到签合同日期往前推63个月里累计满60个月。

据悉,此次只要在过去63个月里累计缴满60个月即可买房,即时执行。其中的“累计”是指正常缴纳,补缴不被接受,且断缴不超过3个月。

二、相关规定

此前3月25日,上海《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公布,《若干意见》要求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从紧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其中明确指出:提高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年限,从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

沪九条新政最引人争议的一点就是如果因换工作等导致的社保中断该如何界定。毕竟除了少数企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等,处于个人发展的需求,很少有人能连续在同一单位工作满5年以上。而之前由于连续5年的定义不清,上海各交易中心都按最严格的要求执行,即不论什么原因,只要断了就限购,导致误伤一大片。

而此次细则新解读中主要涉及到两个政策变化。第一个新政是有关外地人在沪购房的社保缴纳问题,细则要求:3月25日以后(含3月25日)签署的买卖合同,外地人社保或税单计算到签合同日期往前推63个月里累计满60个月。

这也意味着先前“沪九条”中规定的“连续缴纳社保满5年”改为了现在的“累计满60个月”,从而保障了一些外地在沪工作的购房者不会因为中途换工作而“误伤”失去购房资格。

此外,在最新的细则中规定“一手房查询购房资格前移,签合同后60日内去交易中心查询”。从内容的指向性来看,这项细则明显是为补“沪九条”政策的短板,例如一些不具备买房资格的买家可以只签合同不过户,或者等到有购买资格的时候再办理过户,某种程度上讲让不具备购买资格的买家提前释放。

据了解,目前这一政策已经实施的区域包括闵行、徐汇、长宁、静安、虹口、青浦、杨浦和普陀。尚未实施的区域为浦东、黄埔、宝山、嘉定和松江。

上海市政府也有着明确的规定,如果相关人员在缴纳社保的时候断缴已经超过三个月的话,那么就已经不接受补缴了。而且上海市政府规定的社保是累计满五年的话,就可以在当地购房如果是因为员工个人的原因断缴的话就买办法了。


相关内容:

·夫妻如果诉讼离婚房产归谁
    离婚诉讼房产分割一直是需要解决的争议焦点。2011年8月13日正式实施的《婚姻法解释(三)》指导了离婚诉讼房产纠纷的处理。该解释出台前,离婚诉讼房产怎么分,实践中各法院对该房产问题的处理也有较大的差异,该司法解释较好地解决的了之前存在的问题。那么现在夫妻如果诉讼离婚房产归谁呢?请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婚姻法解释(三)》对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的规定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对婚前一方签订房产合...


·一、假离婚买房后复婚财产规定是什么?
    一、假离婚买房后复婚财产规定是什么? 假离婚买房后复婚财产规定是当事人员需要承担法律所直接规定的离婚的时候财产分割的后果,假离婚买房复婚财产的规定是,在假离婚期间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如果只有当事人一个人的名字的话,其实就是婚前房产。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根据新的司法解释,...


·无锡购房政策有哪些
    无锡购房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种:1、首套住房,原政策对超过144平方米的税率是3%,新政策不再划分144平方米界限,统一规定为90平方米以上住房税率是1.5%。对于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原政策规定90平方米及以下的税率是3%,新政策是1%;原政策规定90平方米以上的税率是3%,新政策是2%。2、二套房首付需要4层,利率上浮10% ,“如果还清首套房的贷款,第二套可以算作是首套房。首套房贷目前执行基准利率。...


·离婚分房产打假借条犯法吗?
    离婚分房产打假借条犯法吗?打假的借条肯定是属于犯法的;伪造借条骗取数额较大钱财,就涉嫌诈骗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民法典》(...


·买房子所欠的债,离婚后谁还债
    买房子所欠的债,离婚后谁还债 1、房贷是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的: 婚前一方贷款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尚未还清的房贷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公平裁判。 2、房贷是夫妻共同债务,需两人共同偿还的: 结婚后,如果是夫妻之间的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么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


·怎么处理拆迁抵押房屋纠纷
    近年来,企业常以房屋产权为抵押向金融机构贷款。这类房屋在拆迁时,金融机构为了实现抵押权,将加入到拆迁法律关系中,为此,抵押房屋的拆迁纠纷便具有一般房屋拆迁活动所不同的程序与特点。那么实践中,该怎么处理拆迁抵押房屋纠纷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处理拆迁抵押房屋纠纷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拆迁设有抵押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按照目前法律规定的拆...


·老人过世房产继承公证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老人过世房产继承公证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1、老人过世房产继承公证费收取标准是按照房屋价值评估的总额的2%,继承需要公证,公证费是房屋评估值的2%,正常过户就不需要了。2、如果房屋没过五年,正常过户要交营业税,继承不用交。3、继承的房子如果以后想卖的话,永远都有个人所得税(全部房款的20%)。4、如果正常过户的话如果超过五年以后你父母(夫妻)只有这一套房子就没有个税,如果有的话也没有这么多(房款差额...


·一、民法典关于离婚房产分割办法是什么?
    一、民法典关于离婚房产分割办法是什么?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政策有哪些要求?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政策有哪些要求?一、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政策申请要求 1、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可申请自住型商品房; 2、符合购房条件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需持有有效暂住证,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可以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房); 3、单身者申购北京自住型商品房需年满25周岁; 4、本市户籍的无房家庭和目前已在轮候经适房、限价房的家庭可优先购买 二、北京自住型商品房...


·夫妻离婚房产赠与孩子手续如何办理?
    夫妻离婚房产赠与孩子手续如何办理?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房子是一个最重要的固定财产。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会涉及到房子等共同财产分割。有时候,双方出于对孩子的疼爱,会决定将房子赠与孩子,这样也算是尽到了为人父母的义务。那么夫妻离婚房产赠与孩子手续如何办理?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夫妻离婚房产赠与孩子手续如何办理? 夫妻离婚将房子赠与子女的,不需要公证。只需要双方签订一份赠与协议书,约...


·离婚分割房产法院怎么收费?
    法制化程度在不断的上升,而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在日常的生活中下通过法律来解决问题,而在离婚过程中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来进行解决离婚之间的问题,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离婚分割房产法院怎么收费?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财产纠纷法院怎么收费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 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


·二次抵押的房子法院能执行吗
    可以执行。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