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司法小股东权利保护有哪些

公司法小股东权利保护有哪些?有限责任和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现在的两种公司模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是执行决策层,而在很大程度上,股东在公司所持的股份多少决定了在公司会议上的决策力,大股东很有可能因为资本占多数,处于重要的位置,而小股东部分权益很有可能会被侵害,该怎样对小股东进行保护,公司法小股东权利保护有哪些?公司法小股东权利1、股东知情权制度实践中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的现象极其普遍,大多数股东并不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只参与利润分配。公司的经营状况、发展方向等一些重要的信息对不参与管理的股东而言是不可知的。这些股东在获得期待利益的过程中处于信息获取的弱势地位,其利益存在被管理层侵害的风险,所以《公司法》赋予了股东知情权,规定了股东对公司财务的监督检查权和会计账簿的查阅权。实践中,受大股东控制的董事或者经理往往以各种理由拒绝股东查账。如何制定措施合理适用股东知情权,是公司法改进的一个要点。2、中小股东参与权中小股东参与权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股东大会召开请求权、自行召集权和主持权。根据公司法第40条,当符合条件的股东、董事、监事提议召开股东会时公司必须进行启动股东会的召集程序。为了把召集请求权落到实处,公司法对股东所持表决权比例的要求比较低,代表1/10表决权的股东就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这一规定保障了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在一定程度上适当限制了董事长的强大权力,保证和鼓励了少数股东参与公司治理,公司法小股东权利得到保障。3、股东提案权制度公司法第103条赋予股东提案权,使其有机会将其意见和建议传达给经营层和其他股东,有机会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促使股东法定权利的实现。4、累积投票制度为了防止股东大会中处于控制地位的股东凭借优势地位把持董事、监事的选举,致使持股分散的公众股东提名的董事、监事丧失当选的机会,公司法中引入了累积投票制。公司法第106条规定,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的目的是要在董事监事会中达到权力平衡,以弥补资本多数决定原则的缺陷,增加中小股东的代言人进入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机会,从而起到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作用。但是,公司法对累积投票制的规定是一种任意性规定而非强制性规定,中小股东为了保障自身的权利,在公司设立之初,订立公司章程的时候就要考虑到在董事、监事的选举过程中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且,累计投票权只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则没有规定,这不能不说是另一个缺陷。5、限制滥用股东权利和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公司法规定了控股股东的特别义务,根据公司法第20、21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一般为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或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利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为了实现侵害公司利益的股东的赔偿责任,公司法同时规定了股东代表诉讼的制度,即股东在穷尽公司内部救济无法解决时,股东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这是中小股东受侵害后的救济行为,在公司利益受到董事、监事等高管或控股股东非法侵害时,通过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方式,使公司及时获得经济赔偿或其它救济,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最终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的保护中小股东提起诉讼的积极性,可以规定在胜诉情况下,由公司支付律师费。6、异议股东的退股权针对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第75条规定了三种法定情形,公司有其中之一行为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针对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第143条规定,股东因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必须收购该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这样规定健全了中小股东在法定情形下的退出机制,有利于遏制大股东肆意侵害小股东的行为的可能性,而且退股权引入了诉讼解决的机制,增强了具体制度的可操作性。不过法律允许退股的范围是很有限的,可以考虑将公司其它影响股东根本利益的行为作为股东退股的法定情形。由上可知公司法小股东权利保护有哪些,在公司法中明确规定了公司会议小股东必须要有知情权,参与权公司收购小股东的股份,也应该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虽然公司法小股东权力有积极保护,但是同时也有消极保护,公司法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但是仍然需要作出改进。



相关内容:

·一人制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可能很多普通老百姓对于公司是存在一定的误解,因为通常情况下,他们脑海当中的公司都是人员众多的,但是实际上我们国家也存在着一人制公司,当然依然至公司的话,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很多人都想知道。一人制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一人制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股东为一人一人公司的出资人即股东只有一人。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这是一人公司与一般情形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不同之处...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现在很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为了套现,纷纷进行股权转让,将手中的股份转让给他人。按照税法有关规定,股权转让是要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涉及到不同的公司类型,征收方式有所不同,那么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总结了下文,让我们往下阅读。一、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


·决定解散公司法人不同意怎么办?
    决定解散公司法人不同意怎么办? 如果公司的亏损达到了一定的限度,实在是没有办法经营下去的时候肯定就会通过相关的会议决定将公司解散的。公司解散说白了其实就是意味着公司已经濒临破产了,不过公司解散也不是几个人随随便便就能够决定了的,有的时候可能会遇到决定解散公司但是法人代表不同意的情形。那么,决定解散公司法人不同意怎么办? 一、决定解散公司法人不同意怎么办? 法定代表人无权解散公司,解散公司属于...


·公司法股东会召开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会召开是什么? 我们知道每一个公司都有自己的股东,很多大型企业都有很多的股东,对于一个企业股东将会一定程度的影响企业的发展,因此就会举行股东大会来统一意见,股东关心的是自己的投资能不能获利,因此需要开会来解决,那公司法股东会召开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公司法股东会召开是什么?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董事...


·私募基金公司发行的基金吗
    私募基金公司发行的基金吗? 私募发行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现行《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四)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围绕此条款,中国证监会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法规进行细化解释。最主要是2001年...


·公司法人联系方式变更程序材料有哪些?
    随着商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常常会出现公司并购现象的发生,这里面必然要涉及到公司法人联系方式变更,我们都知道,一般首先要到工商局递交变更申请,包括变更登记申请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那么,具体的变更流程和需要的材料有多少,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讲讲法人变更的程序及需要的材料: 变更法人的程序以及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个人为公司的购销合同担保怎么写?
    个人为公司的购销合同担保怎么写? 购销担保合同也是一种担保合同,常见的担保合同在我们的生活中主要有借款担保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就是债务人找了一个担保人为自己担保,想要债权人借钱给自己,其实在购销合同担保中也就是为购销的产品进行一个担保,如果是个人为公司的购销合同担保怎么写呢?下面有关的内容由我们为您介绍。 个人为公司的购销合同担保怎么写? 购销担保合同 买方(客户)名称:__________...


·注册公司一定要实际注册资本吗
    注册公司一定要实际注册资本吗不一定,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申请注册的资金数额与实有资金不一致的,按照国家专项规定办理。公司注册资金,是指设立企业在银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即投资者认缴的全部出资额。《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申请注册的资金数额与实有资金不一致的,按照国家专项规定办理。”《...


·中标单位想用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吗?
    中标单位想用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吗?如果是总公司中标后委托分公司签署合同,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


·公司法股东会董事会投票权可否自行约定?
    公司法股东会董事会投票权可否自行约定? 公司股东的表决权是股东的权利,是可就股东会和股东大会的决定作出一定表示的权利,是一种固有权和共益权。只要股东还处于股东的地位,就可享受这一权利,投票表决权是股东权利的体现。在投票表决时,公司法股东会董事会投票权可否自行约定?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做个介绍。 一、公司法股东会董事会投票权可否自行约定? 公司法中的股东会董事会投票权是可以自行约定的。 《公...


·一般公司法人离婚怎么办?
    一般公司法人离婚怎么办? 我们知道一个法人对于公司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公司法人可以在公司运营的时候行使公司的权利,保障公司的正常发展和运营,对于公司法人的变更在我国相关的法规中有详细的规定,主要是保障公司的正常发展,那公司法人离婚怎么办?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公司法人离婚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


·新公司法股东人数要求是什么?
    新公司法股东人数要求是什么? 一、新公司法股东人数要求是什么 公司法明确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之所以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作出限制,考虑的主要因素是: 1、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组成的,股东人数不应少于二人; 2、有限责任公司有资本联合的因素,同时还有在相互了解、相互信任基础上人与人之间结合的因素,也就是通常所称的人合因素,这就要求股东人数不宜过...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