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买房子怎么贷款划算?

现在的年轻人基本工作几年都会选择买房,不只是为了结婚用也是想给自己一个稳定的住处。不过现在的房价上涨的速度已经不是我们工资的涨幅能跟得上的了,所谓是房价年年涨工资倒很有跌的可能。买房给年轻人的压力是很大,所以您一般情况都会选择贷款买房,那么怎么贷款划算呢,我们在下文解答。
买房子怎么贷款划算?

技巧一:房贷跳槽
所谓房贷跳槽就是“转按揭”,是指由新贷款银行帮助客户找担保公司,还清原贷款银行的钱,然后重新在新贷款行办理贷款。如果你目前所在的银行不能给你7折房贷利率优惠,就完全可以房贷跳槽,寻找最实惠的银行。据了解,目前大部分股份制小银行为积极争取客户,更加愿意当然,转按揭会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费用,包括担保费、评估费、抵押费、公证费等,不过有些银行为了吸引客户,特意推出“低成本转按”服务,比如可以免掉“担保费”这项最大头的费用,其余剩下的费用大概千元不到。
技巧二:按月调息
2006
年开始,不少商业银行推出了固定利率房贷业务。由于固定利率推出时尚处在利率上升通道,所以在设计时比同期浮动利率略高,只要央行加一次息,它的优势就立即显现出来。但是一旦降息,选择它的购房者就吃亏了。因此,在目前降息趋势下,市民以前若选择的是房贷固定利率,那就赶紧转为浮动利率才划算。不过,需要提醒您的是,“固定”改“浮动”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值得一提的是,部分银行推出了“按月调息”方式,目前利率处于下降通道,客户如选择“按月调息”,则可在次月享受利率下调的优惠。
技巧三:公积金转账还贷
在申请购房组合贷款时,一方面尽量用足公积金贷款并尽量延长贷款年限,在享受低利率好处的同时,最大程度地降低每月公积金的还款额;最大程度地缩短商业贷款年限,在家庭经济可承受范围内尽可能提高每月商业贷款的还款额。这样,月还款额的结构中就会呈现公积金份额少、商业份额多的状态。公积金账户在抵充公积金月供后,余额就能抵充商业性贷款,这样节省的利息就很可观。
技巧四:双周供省利息
尽管每个月仍然偿还同样数额的房贷,但是由于“双周供”缩短了还款周期,比原来按月还款的还款频率高一些,由此产生的便是贷款的本金减少得更快,也就意味着在整个还款期内所归还的贷款利息,将远远小于按月还款时归还的贷款利息,本金减少速度加快。因此,还款的周期被缩短,同时也节省了借款人的总支出。不足之处是,贷款人每月向银行还款的日期就将不断提前,一年下来就要多还一个月的贷款,会增加每个月资金不宽裕的贷款人的压力。因此对于工作稳定,收入稳定的人,选择双周供还是很合适的。
技巧五:提前还贷缩短期限
理财人士表示,提前还贷之前要算好账,因为不是所有的提前还贷都能省钱。比如,还贷年限已经超过一半,月还款额中本金大于利息,那么提前还款的意义就不大。此外,部分提前还贷后,剩下的贷款市民应选择缩短贷款期限,而不是减少每月还款额。因为,银行收取利息主要是按照贷款金额占据银行的时间成本来计算的,因此选择缩短贷款期限就可以有效减少利息的支出。假如贷款期限缩短后正好能归入更低利率的期限档次,省息的效果就更明显了。而且,在降息过程中,往往短期贷款利率下降的幅度更大。买房贷款也是大有学问的,如果选择了合适的方式可以节省一些费用减轻自己的压力。如果你是第一次贷款买房,如果你对贷款并不是很了解。请和我们的专业律师联系,专业的律师将为你分析各种贷款买房的利弊,让你买的实惠、放心。



相关内容:

·北京二套房购买的政策规定是什么?
    北京二套房购买的政策规定是什么?如果是北京户口以家庭为单位只可购买2套住宅,贷款首付6成,利率上浮10%-15%;非北京户口以家庭为单位不可购买2套住宅,需卖掉现有住宅才可以购买;外籍及港澳台人士以家庭为单位不可购买2套住宅,三套住宅以家庭为单位均不可购买。二、《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1、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


·房屋买卖的税费具体有哪些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不仅仅是当事人达成一直就可以了的,还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之后才算完成交易。这个过程中就会涉及到税费的问题,那到底房屋买卖的税费具体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买卖的税费具体有哪些 房屋买卖税费标准如下: 契税:买受人承担,居住房屋个人1.5%、单位3%,非居住房屋3%; 合同印花税:买受人承担,0.03%; 权证印花税:买受人承担,5元/本; 交...


·一、离婚房子归孩子但贷款另一方不支付是否会坐牢?
    一、离婚房子归孩子但贷款另一方不支付是否会坐牢? 欠款行为所承担的是民事责任,不涉及刑法,所以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如果是以下情况: 1、如果有能力而拒不归还的,可能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2、除非有证据证明,从一开始贷款人就伪造各种证明文书,从银行骗取款项,并用于个人挥霍,这种构成了诈骗罪。 二、贷款还不上会产生的后果 1、 贷款行会依法向你催收到期贷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抵押...


·租房到期后收房注意事项有什么
    一、租房到期后收房注意事项1、 房屋是否完好;是否进行了需要拆除的装修或装饰;是否被非法转租;室内设施是否完好无缺;水电等费用是否结清;是否已进行过保洁;与物业、邻居是否有没解决的问题。2、如果发现房屋或设施有所损坏,应与房客协商赔偿事宜,但要注意甄别正常损耗和非正常损失,视情况不同,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3、还有个一般不会注意的,检查床板,把垫子掀起来,看床撑和床板有无损坏。最主要是看你合同怎么签...


·房产继承权公证的效力是怎样的
    在房产继承中涉及到对被继承房产的公证问题,在从前这是继承房产必须的手续,而如今随着相关法律的修改,可能会取消这一规定。那么进行房产继承权公证的,其效力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房产继承权公证的效力是怎样的 公证遗嘱最具法律效力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


·一、房子过户需要多长时间?
    一、房子过户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需要30天左右。买卖双方无贷款:买卖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买房将首付款支付给卖方;并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进交易中心的当天,买房支付卖方除尾款以外所有的房款。2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的房产证。 房产过户流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


·对于租房人来讲,其具体的义务中就包括了要想出租人按期足额支付
    对于租房人来讲,其具体的义务中就包括了要想出租人按期足额支付租金,但实践中经常出现租房人拖欠租金的事件。那么对于出租人来讲,此时该怎么办呢?此时又是否可以解除合同?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租金违约纠纷是房地产租赁关系中最多最普遍的纠纷,一般涉及到三方面问题: 一、租房人拖欠租金怎么办? ? ? ? ?? 在一般情况下,出租人会采取容忍的态度。因为房地产租赁市场充满着竞争,房地产出租人并...


·二手房买了以后
    二手房买了以后,几年可以再次买卖二手房没有规定买多久可以再卖,可以刚刚买了就卖都可以。不过要注意,由于目前很多人购买二手房都是采取按揭贷款的方式。因此,要是出售这样的二手房,就需要先清偿完银行的贷款才行。只要产权证的名字变更为买受人的名字了,那么想在想将房子卖掉都是可以的,只不过需要缴纳税费,办理过户的税费如下:1、个人所得税:1%(卖方出,满五年唯一一套住宅免征)。2、契税:90平方以下1%,9...


·二手房合同中介欺诈怎么办?
    二手房合同中介欺诈怎么办?可以起诉到法院,当事人应当提交相关证据来进行合法的认定。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合同纠纷...


·离婚之后再买房算不算首套需要看当事人婚姻存续期间
    离婚之后再买房算不算首套需要看当事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是否登记在当事人名下或是以当事人的名义贷款,离婚时是否已经将房屋过户给当事人前夫/妻,贷款是否已经还清,如果上述问题均解决,离婚后买房认定为首套房。二、首套房认定资格的标准到底是什么?这与当前我国楼市实行的因城施策原则相关,不同城市对于首套房的认定形式也不一样,主要归纳为三种:认房不认贷、认贷不认房、认房又认贷。第一种,认房不认贷顾名思义只...


·租房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租房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一、租房合同的违约金多少合适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二、租房违约如何赔付 1...


·很多购房者虽然知道公摊一词,却对公摊相关的知识却不知所以。购
    很多购房者虽然知道公摊一词,却对公摊相关的知识却不知所以。购房者可以自己加以判断的,而不是一味地听从开发商的宣传。市场上经常遇到房屋面积短缺的情形,购房者应知道公摊面积减少怎么办,维护自己的权益。接下来,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公摊面积减少怎么办 办妥房产证后,如房屋公共分摊面积少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房屋公共分摊面积,开发商应赔偿公共分摊面积差价款给业主。理由是:业主购买的房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