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婴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婴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在我国时有发生,对于不幸遭遇到医疗事故的家庭都会十分悲痛,但是医疗事故如果是由于医院方面的不负责任的行为引发的,当事人及其家属就可以向医院提出赔偿的请求。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婴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婴儿医疗事故赔偿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 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11、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二、一般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6、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交通费

患者和需要陪护的亲属的转院过程中发生的大众交通工具所花费的交通费,特殊病人不能乘坐大众交通工具,租用专业交通工具的交通费由造成医疗事故的医院承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处理事故的患者两个亲属合理的交通费由医院承担。

9、精神损害赔偿

医疗事故中没有精神损害赔偿,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出台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侵权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医疗事故中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综上所述,婴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与一般的人身权侵权案件的赔偿标准区别不是很大,只是在精神损害赔偿方面可能会多于一般的侵权案件,治疗上的费用也会根据具体情形赔偿一部分给家属。此外的赔偿项目与与一般的侵权案件大致相当。


相关内容:

·医疗损害责任概念是什么?
    医疗损害责任概念是什么 医疗事业是高要求高风险的行业,在发生紧急情况发生时,医务人员必须要对该情况做出判断和诊断,但是却难以避免因客观因素造成的进展问题或死亡等情况。那么这时医疗机构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下文我们将解析医疗损害责任概念,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医疗损害的定义 医疗损害是指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即医疗过错),而对就医患者造成身体上或精神上的损害结果。在诉讼实践中,因...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时限是多久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时限是多久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也就是说如果是现在申请鉴定,医学会正式受理后60日内应该拿到鉴定书。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怎样走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


·保外就医算刑期吗?
    保外就医算刑期吗? 一、保外就医算刑期吗? 保外就医算刑期。 按照现行有关监管法规规定,我国对身患严重疾病的罪犯,实行定期保外就医制度,保外就医期间计入执行刑期。即保外就医后收监执行的剩余刑期时应该扣除保外就医的期间。 按照有关规定,我国对身患重病的罪犯实行定期保外就医制度,即根据罪犯病情,决定保外就医的时间为半年或一年。 期满前,监狱派干警考察或发函调查,如果病情基本痊愈,应及时收监执...


·医疗损害责任过错鉴定是怎样的
    医疗损害责任过错鉴定是怎样的 在医疗事故发生之后,当事人有权申请医疗损害鉴定,其中第一项就是鉴定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是否有过错,第四项是鉴定医疗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是否具有因果关系,这便是医疗损害责任过错鉴定。下面由我们为您提供医疗损害过错鉴定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时,依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法定鉴定资质的机...


·职工辞职后的医疗保险怎么办
    1、如果是城镇户籍人员,在没有新单位接收的情况下,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将社保转移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档案托管部门之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个人参保,也可前往户口所在社区办理居民医保。2、如果是农业户籍人员,可以先在原单位办理社保停保手续,再选择参加新农保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


·医疗损害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
    医疗损害一般就是指医院在给病人治疗过程中,因为某些行为不当而导致病人病情恶化甚至死亡等后果的行为。这种医疗损害事件都会被要求进行赔偿,在法律上也也对医疗损害责任有着明确的规定和条件。那么,医疗损害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呢?就让我们来带着您一起来看看吧。 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个: (一)必需有损害事实 医疗损害赔偿的损害事实是指某种行为致使 患 者财产权或人身受到侵害,造成财产或非...


·打错针医疗过错赔偿怎么赔?
    打错针医疗过错赔偿怎么赔? 一、医疗过错概念 医疗过错是指医疗事故以外,由于医院的过错,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过错。 二、医疗过错赔偿标准 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计算赔偿数额,具体如下: 其赔偿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


·人流不干净是不是医疗过失?
    人流不干净是不是医疗过失? 一、人流不干净是不是医疗过失? 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需要看全部病历,请及时将病历邮寄到医疗机构医疗纠纷事务部,医疗机构医疗事务部专门负责处理因医疗有关行为引起的纠纷,医疗机构医疗纠纷事务部会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全面审查,看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才承担责任,医疗机构会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医疗机构全面审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活动...


·医疗纠纷处理的流程是怎样
    医疗纠纷处理的流程是怎样 一、医疗纠纷处理的流程是怎样 第一、协商解决。在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首先要采取的就是这个维权手段,因为这个方式程序简单,处理起来速度快,而且一旦达成协议,医疗机构的赔偿也会非常迅速。《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 第二、行政调解。 第...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有哪些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有哪些 当遭遇医疗事故的时候,我们都会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赔偿,而医疗事故的赔偿是按照事故等级划分的。其中一级是很严重的,几天主要分析关于一级乙等。整理了关于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植物人状态; 2、极重度智能障碍;...


·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原则
    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 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人民法院要做出患者胜诉的判决,必须要确认下列事实存在: 1、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 2、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存在着疏忽或懈怠的过失行为; 3、患者所受的人身损害是医疗过失行为所致。对于第1项事实,较易于证明。 但对于第2、3项事实,一般的患者,则很难以证据证明。在现有的医疗服务水平下,误诊与否、治疗及时...


·二级医疗事故赔偿怎么进行
    二级医疗事故赔偿怎么进行1、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陪护费 患者住院...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