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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交房是一件很恼火的事情,此时本身之间已经计划好的事情就无

延期交房是一件很恼火的事情,此时本身之间已经计划好的事情就无法顺利的进行,另外这样的情况下还有可能出现开发商跑路的情况。因此现实中,购房者要想方设法的避免延期交房的情况出现。那究竟应该怎么做才能避免呢?请一起在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做才能避免延期交房

为了避免延期交房,购房者可以通过签订购房合同对交房时间、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进行明确约定。在购房合同中应该这样约定:

1、开发商须于某年某月某日前将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交付给购房者;

2、如果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那么购房者应给开发商一个宽限期,允许开发商在该宽限期内交房。但开发商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购房者已交付的购房款从合同规定的交房期限到实际交付日期所发一的利息计算;

3、如果开发商在宽限期限过后,仍不能交房的,那么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因为老百姓对于购房合同这种较为专业的文件不是很了解,所以在拿到开发商提供的合同范本之后,最好请专业律师帮忙修改。在签订的过程中,为了避免开发商在合同中添加一些有利于他们自己的条款,最好有房产律师陪伴,以使购房者的利益最大化。

二、如何处理开发商延期交房行为?

在实际房产交易中,现在有一些发展商却将此条款进行了延伸、扩张。比如有的合同对“不可抗力”做了如下的注解: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其它事故,及售房方所不能控制的其它原因造成交房延期的,销售方不承担责任。

这样的约定显然是卖方对自己的免责范围过于宽松,是违背法律原则的。售房方不能把发展商因自己的过错,如:对市场判断不准确投资失误、项目设计失误修改方案延误工期、资金不到位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同时也不能把应该预计到而没有预计到的季节影响、上级行为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从而免除自己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如果遇到开发商延期交房,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根据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按照法定处理的原则,如果买卖双方对逾期交房的处理方式(包括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额等)没有明确约定,则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规定如下: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一般情况下,对损失赔偿额的确定是需要在诉讼过程中,通过法院委托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进行评定来确定的。

开发商销售现房的其实不存在一个延期交房的情况,一般在预售期房的情形,由于此时商品房尚未修建好,所以才会事先约定一个交房的日期。现实中,避免延期交房的情形出现,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但开发商出现延期交房,其实不是马上就可以要求退房,这点还请您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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