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行使具有哪些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具有哪些法律效果? 一、债权人代位权行使需要哪些条件?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而不受损害,以自己的名义代人行使权利的权利。当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权利而怠于行使,致使其财产应增加而不能增加,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以代位行使属于债务人的权利,以增加债务人的财产,从而使债权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代位权并非自合同的关系发生之时就为债权人所享有,换言之就是并非每个具体的债上都存...
·权利转让时,未到期的债务人可以主张抵销吗? 权利转让时,未到期的债务人可以主张抵销吗? 对于债务抵消的方式,主要包括约定抵消和法定抵消,其中法定抵消包括未到期的债务人可以主张抵销的规定。然而在两种情况下债务人是不允许行使抵销权的,如债务人向之前的债权人取得债券时、取得的债券在让与的债权后才到期的情况下将不可行使。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的说明。 本条是关于权利转让时,债务人行使抵销权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
·究竟如何讨债更有效 首先大写的重要!欠条不等于借条,借条的 究竟如何讨债更有效 首先大写的重要!欠条不等于借条,借条的作用相当大,是直接明确了借贷关系碍于情面,没打借条怎么办?神经大条,借条丢了怎么办? 没有借条,可以找证人或者偷偷录音。借条丢了的话,前提是做好“保密工作”,不要让对方觉察借条已丢失;其次,可态度从容地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对方肯于订计划、签协议,条件可放宽;第三,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作为证人出庭...
·在我国追债人骚扰家人犯法吗 在我国追债人骚扰家人犯法吗正常追债法律是许可的。如果骚扰行为对家人正常生活、工作造成了影响的话,则视情节可以认定属于违法行为。追债需具备的条件:第一、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一般说来诸如借条、合同中的交易条款、送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第二、要有债务人的明确的资料。现在公司之间的分立合并是很普遍的,不少公司借分立或者合并之机更改名称和住所,使得原有的债权...
·货款债权债务转移的条件是什么? 货款债权债务转移的条件是什么?债权债务转移是很常见的,债权债务的转移过程必须确保债权债务明确的。同样,贷款中也是存在债权债务转移的,更改了贷款的还款人,货款债权债务转移的过程是十分严格的,必须按照银行的程序和合同规定来。具体怎么转移债权债务,可以到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一、货款债权债务转移的条件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2、被让与的...
·一、分割共同财产包括共同债务嘛? 一、分割共同财产包括共同债务嘛? 分割共同财产时是包括共同债务的,还完夫妻共同债务后剩下的财产才是夫妻共有财产。《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这条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夫妻离婚时,要处理好共同债务问题。 (1)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清偿问题。在婚姻纠纷诉讼中,人...
·欠钱不还起诉书如何写的 原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以及电话号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和理由;比如某年某月某日,被告因何原因向原告某某借款多少。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作为出借人,应当向法院提交保留有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若被告主张已经归还借款其应当提供证据支持,若其没有证据,其需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在胜诉的请况下,...
·死者死亡赔偿款算不算遗产 死者死亡赔偿款算不算遗产不算遗产,公民的遗产不包含公民在人身损害事故中死亡时事故责任者支付的死亡赔偿金,而且人身损害事故中的死亡赔偿金是事故责任者在死者死亡后,按照规定支付给死者家属的。死亡赔偿金在死者生前或死亡时并不存在,所以按照《继承法》及其《意见》的规定,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死亡赔偿金不是死者的遗产,死亡赔偿金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民的遗产不包...
·债权转让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吗 债权转让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吗?债权转让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下列情形可以产生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导致时效重新计算的的效果。(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
·通用合同条款的内容有哪些? 通用合同条款的内容有哪些?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与住所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承受者,没有当事人,合同权利义务就失去存在的意义,给付和受领给付便无从谈起,因此,订立合同须有当事人这一条款。当事人由其名称或者姓名及住所加以特定化、固定化,所以,具体合同条款的草拟必须写清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执行的对象。合同不规定标的,就会失去目的,失去意义。可见,标的是一切合同的主要...
·一、夫妻离婚欠的外债怎么办? 一、夫妻离婚欠的外债怎么办? 对于夫妻单独所负的债务,应由本人以个人财产清偿,如果负债一方确无实力偿还的,也可以说服他方代为偿还,但必须以自愿为原则,不得强制一方为他方清偿债务。但是,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确实用于维持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属共同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一般是指男女一方在婚前所欠的债务,婚后与共同生活无关的为满足个人欲望而挥霍享受所负的债务。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债务人欠钱不还起诉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不还起诉怎么办?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起诉的,可以去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登记,向法院起诉一般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证明、起诉状、相应的证明材料、并预交诉讼费用。这里要补充一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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