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房屋租赁的,通常承租人只能在一定期限内拥有该房屋的使用权 进行房屋租赁的,通常承租人只能在一定期限内拥有该房屋的使用权,也就是说租赁房屋是有期限限制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房屋租赁的最长期限一般是多久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屋租赁的最长期限是多久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 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
·女方加名后房产怎么分配 一、女方在房产证上加名后房产怎么分配? ? 婚前加了女方名,则这个房子属于婚前共有财产,女方即使不跟你结婚,也可以要求主张房屋产权所属的约定的产权比例(没做比例可以视为一人一半)。如果是婚后加女方名,可以视为婚前财产在婚后做的产权转让,离婚后按照房屋产权所属的约定的产权比例划分。(没做比例可以视为一人一半)。 二、房产证加上自己的名字有这几种方法 ? 目前房产证上加名字也要分情况:若是...
·太原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太原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
·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有哪些? 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有哪些(1)租赁双方持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5)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二、办理房屋租赁登记需要什么材料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买房子贷款拿什么抵押? 买房子贷款拿什么抵押? 买房子贷款,需要抵押,抵押品就是你买下的那套住房产权。你管银行借钱支付给开发商,开发商得到全额房款走人,你慢慢还钱给银行,如果还不起,银行会依法收走住房产权,拍卖抵债。 二、房子首付可以贷款吗 根据国家贷款买房政策的规定,购房者购买首套房需要先准备30%的首付款才能申请贷款买房,购房者购买二套房,需要准备60%的首付款才能申请到银行住房贷款。但是,你可以通过这些方式来筹得首...
·一、婚前婚后房子加名字离婚法律效力一样吗? 一、婚前婚后房子加名字离婚法律效力一样吗? 房产证加名,无论婚前还是婚后,都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因此,婚前加名和婚后加名从法律效力上来说并无区别,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也不会有影响。 如果离婚时房产贷款未偿清的,需要看房产的归属,婚前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不相同。 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未还清的贷款部分作为产权人的个人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贷部分以及其...
·购房合同中甲方违约金不支付怎么办? 购房合同中甲方违约金不支付怎么办?购房合同中甲方违约金不支付可以要求对方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双方协商后可以适当的减少违约金的支付比例。根据《民法典》(202.01.01生效)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
·当今社会,由于房价居高不下租房成为多数人的较好选择,当我们签 当今社会,由于房价居高不下租房成为多数人的较好选择,当我们签订租赁合同以后,承租人需要按时交纳租金,出租人需要如实提供房屋使用权,这就是双务合同。在租房过程中不少人会碰到关于房屋租赁的合同纠纷问题,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房屋租赁抗辩权具体有哪些内容,有什么作用,需要如何行使?下面我们简单为您介绍一下。 房屋租赁抗辩权的内容 双务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三个抗辩权分别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
·潍坊市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是多少 潍坊市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是多少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 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 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
·房屋租赁合同能否单方面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能否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在订立之后,当事人一方是可以单方面要求解除的。法律赋予出租人与承租人单方解除租房合同的权利,但是在行使该权利的时候,需要符合法定的解除情形或者约定的解除情形。否则解除行为可能构成违约,需要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以下情况下,房东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
·广州离婚房产析权手续是怎样的? 每年都有不少广州市民办理离婚手续,在这个过程中,会涉及到房产分割。离婚双方签署好离婚协议书后,就应该尽快的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这时应该先对房产进行析产。然后再办理具体的过户。那么广州离婚房产析权手续是怎样的?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广州离婚房产析权手续是怎样的?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 (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4、办...
·去哪个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去哪个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还需要审核,因此并不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就能出结果。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规定了法定程序,即先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凭变更后的房屋权证书,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