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商标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

商标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哪些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受到利益的诱惑,很多人不惜假冒他人的商标来销售自己的产品,这样的行为就会对他人构成商标侵权,而假冒商标的行为也就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当中的一种,那么除此之外,商标权的侵权行为还有哪些呢?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商标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
1、经销明知或者应知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
权商品的。这一规定实际上是对《商标法》第三十八条第(2)项的扩大,即将主观意识由明知扩大到应知,将商品由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扩大到任何侵权商品。其
中“应知”的范围要求审判机关或行政机关根据事实做出认定。2、在同一种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璜使用,并足以造成误认的。这一项规定的关键是“足以造成误认”,但并不要求事实上造成误认,只要存在这种可能即可构成商标侵权。3、有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这一项实际上是追究共同违法者的责任,因为既为“故意”,也就是明知对方违法,当然属共同违法了,所以亦属法律禁止之列。
二、认定侵犯注册商标权的步骤
对侵犯注册商标权行为认定的过程,有以下三个基本步骤:
(一)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是认定商标侵权的基本依据。判断商标侵权行为能否认定或称是否构成所考虑的一切因素都是围绕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来进行的。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显然,从这条规定看,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只限于核准注册的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该范围由两个方面因素来确定,一是核准注册的商标;二是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二者的结合,构成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也就为认定商标权侵权行为确定了与被控侵权对象进行比较的标准,以便得出是否构成侵权的结论。
(二)确定被控侵权的具体对象。被控侵权对象的确定由两个方面的因素所决定:1、被控侵权的商标;2、被控侵权的商标所使用的商品。确定被控侵权具体对象的意义,在于确定和固化被控侵权行为的载体,为下一步与商标权的保护范围的比对打下坚实基础。它与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同样重要,它是认定商标侵权行为的另一比较对象。
(三)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认定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以及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属于同一种类或者相类似。通过认定侵权行为的三个基本步骤,特别是经过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后,就能认定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关于商标侵权行为的内容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其中我们还为您带来了认定侵犯商标的步骤,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您如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网站相关律师,他们会根据您的情况,为您解决实际问题。



相关内容:

·著作权协议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协议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著作权协议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总部:_________ 分部:_________ 加盟店:_________因特许经营的需要,双方根据签署的《特许经营合同》,签订本协议: 许可使用的作品 总部(分部)许可分部(加盟店)使用总部创作的下列作品: (一)作品名称及描述_________(详见附件), 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 (二)作品名称及描述_____...


·享有著作权的保护是一直都被法律保护吗?
    享有著作权的保护是一直都被法律保护吗?享有著作权的保护并不是一直都被法律保护,因为著作权是有法定的保护期的。各种不同的权利的保护期具体如下: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


·商标的撤销与无效的区别是什么
    商标的撤销与无效的区别是什么?(一)事由不同依据我国《商标法》第44条和第45条的规定,撤销事由包括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或者商标注册事项;自行转让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依据我国《商标法》第44条规定的商标权无效事由可分为三类:第一,欠缺注册的绝对条件,即商标不得使用法律禁止使用的标志《商标法》第10条)、必须具备显著特征(《商标法》第11条)、立...


·企业商标过期被抢注怎么办
     一、企业商标过期被抢注怎么办? (一)对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1、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 2、对于恶意抢注商标的情况,如果在该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及时发现,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 (二)已经注册的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 1、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权利人认为自己的...


·专利权转让的形式有哪些
    专利权转让的形式有哪些我国专利转让通常以以下三种表现形式:1、整体的专利转让,实施独占许可,所谓的转让专利的所有权,10年的自主产权。如专利权人(发明人)将整体专利转让给一个企业,在双方签订转让合同之后,发明人(专利权人)仅剩发明权。2、专利实施排他许可,是一家企业买断该专利,仅专利权人与这个家企可以使用该项技术,不可以将该专利再次转方给第三方。3、专利实施普通许可,是专利权人授权于某个企业或个人...


·我国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客体有哪些
    我国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客体有哪些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著作权法第四条)比如违背法律、宣传反科学、反 人类、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善良风俗的反动、淫秽的言论等作品。2.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对象(著作权法第五条)。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闻。通常是指通过报纸、...


·有哪些著作权不能转让2023
    有哪些著作权不能转让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四项权利。《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因此,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有偿转让,而四项人身权不能转让。二、著作权中什么的保护不受时间的限制著作权中...


·什么情况下发明专利会被驳回
    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二、申请属于专利法第五条、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获得专利权的。1、符合专利法第五条: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2、符合...


·哪些著作权不能转让给他人
    哪些著作权不能转让给他人 一、哪些著作权不能转让给他人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四项权利。《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因此,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有偿转让,而四项人身权不能转让。 ...


·有没有专门抢注商标的公司
     一、有没有专门抢注商标的公司 有这种公司的存在。但是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商标局可以作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具有攀附他人商誉的不正当意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商标局依法予以驳回。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商标局可以作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具体规定: 2、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


·企业专利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专利申请程序是怎样的我国的专利并不是自动取得的,为了能够更好的保护各位专利权人的合法利益,要求必须要经过申请之后才能获得专利权。而实践中个人申请专利的程序与企业申请的程序可能还不太相同,下面我们一起看看企业专利申请程序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企业专利申请程序 在申请专利时,应当将申请文件直接提交或寄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也可以提交或寄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的专利代办处。依据《...


·集体商标管理办法中集体商标有哪些特征?
    集体商标管理办法中集体商标有哪些特征? 一、集体商标不属于单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集体商标属于由多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社团组织,即表明商品或服务来源自某一集体组织,这一集体可以是某一特定的行会、商会等工商业团体或其他集体组织,具体的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以集体成员的身份隐退在集体的背后。体现了其“共有”和“共用”的特点; 二、集体商标是以各成员组成的集体名义申请注册和所有 由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