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长沙社会抚养费最新标准 (一)征收标准 1、提前生育(含婚前生育、未满生育间隔期生育、符合再生育条件未经审批生育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 2、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二至三倍征收。 3、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四至六倍征收。 4、多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 5、婚外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
·婚姻法对夫妻财产约定的规定 国家对于婚姻法也是在不断的完善过程中,因为夫妻双方涉及的事情实在是很多,所以国家有专门针对婚姻中财产的规定,那么婚姻法对夫妻财产约定的规定内容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您介绍一下。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条件是什么? 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条件是什么 一、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条件是什么? 第一,夫妻双方对离婚须达成合意,也就是夫妻双方均明确表示自愿同意离婚; 第二,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也就是夫妻双方就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多少钱的抚养费以及相关探视的问题,已达成一致。当然,如果没有孩子,第二点就可以省略了; 第三,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理已达成一致。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于共同财产的范围确定,...
·婚姻无效理由包括哪些? 实践中,并不是所有领取到结婚证的婚姻都是有效的,婚姻法中也存在着无效婚姻。无效婚姻中的双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婚姻,不过,认定无效婚姻应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那婚姻无效理由包括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婚姻无效理由包括哪些? (1)重婚的。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重婚有两种...
·子女抚养权判给男方的情形有几种 子女抚养权判给男方的情形有几种1、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4、男女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男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5、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6、女方...
·孩子抚养权变更到哪去办理? 一、抚养权情况 (1)夫妻在离婚后,一方或双方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2)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 (3)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4)抚养权变更需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带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5)孩子年满18周岁的,无需任何人的监护与抚养,所以孩子年满18周岁后,不再存在抚养权变更的问题。 二、变更小孩...
·丈夫信用卡诈骗妻子如何免责? 信用卡的使用十分方便,由于有透支额度,许多并不具备还款能力的持卡人在透支之后无力偿还,如果长期不还信用卡会涉及信用卡诈骗,我们知道,家庭所欠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那丈夫信用卡诈骗妻子如何免责?我们准备了以下资料,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丈夫信用卡诈骗妻子如何免责? 丈夫透支信用卡里的钱,由丈夫承担相应的民事、刑事责任。妻子不是透支人,不承担责任。 如果妻子利用丈夫的信用卡透...
·婚姻纠纷中各类股权纠纷 婚姻纠纷中各类股权纠纷 (一)因婚姻纠纷导致的股权纠纷类型 1、夫妻一方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离婚时要求分割该股权; 2、夫妻一方持股公司对N个子公司控股; 3、夫...
·事实婚姻的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一,事实婚姻的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
·依据刑诉法怀孕妇女能受到哪些保护? 法律对每一个人都是公平公正的,无论是谁触犯了法律,都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本着人道主义,对于怀孕妇女这类特殊法律主体,应当给予她们人性关怀和保护。那么,在对怀孕妇女进行法律裁判的同时,依据刑诉法怀孕妇女能受到哪些保护?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看法。一、依据刑诉法怀孕妇女能受到哪些保护?涉嫌刑事犯罪时,由于身份特殊,刑事法对其给予了特殊关照。其中,有关孕妇的规定较为明确,但关于哺乳期妇女,刑事法上并未采...
·一、法律离婚协议是否有效力? 一、法律离婚协议是否有效力? 法律离婚协议是具有当然的效力的。但是离婚协议的效力不应等同与一般民事上的合同、协议,它具有特殊性。 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显然,婚姻关系包括涉及婚姻的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处理应适用《婚姻法》、《民法通则》的有...
·夫妻分居期间财产怎样分割 夫妻正处于分居期间的,一般是不能对财产进行分割的。日后要是,分居满足了法定的条件进而离婚的话,才能对财产作出分割。那么夫妻分居离婚的,该如何来分割财产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分居期间财产分割 对于分居期间的财产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四条、第八条的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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