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补偿金由谁出?
派遣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补偿金由谁出?工作形式有很多,劳务派遣这种工作形式并不陌生,我们在实际的工作当中会经常碰到。那么在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务派遣合同之后,如果遇到派遣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的情况怎么办,下面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派遣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补偿金由谁出这个问题,希望能帮到你,
一、关于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赔偿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如下:第三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根据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应该由B单位即劳务派遣单位支付。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以下称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适用本规定。第三条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终上所述我们来看看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根据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应该由单位即劳务派遣单位支付。以上就是派遣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补偿金由谁出的问题的解释。经济补偿金应该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只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签了合同形成的的是劳动关系,所以你有权要求派遣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如果派遣单位不予以支付,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劳动仲裁。有问题可咨询本网站律师。
相关内容:
·分公司是否能签订合同
分公司是否能签订合同 一、分公司是否可以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我们认为,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快捷、充分地以分公司的形式对外开展业务,从而达到总公...
·国有企业是事业单位吗
国有企业是事业单位吗一、国有企业是事业单位吗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的首先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它们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是一些国家机构的分支。比如说什么工商局了,税务局了,银行,邮局等.都是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就是以盈利为目的公司...
·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要求是什么?
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要求是什么?注册资本是指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等营业执照上有注册资本额的企业来说的,公司申请工商登记的时候计划的出资额,注册资本由公司决定。现在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公司决定认缴资本后两年内将注册资本补足即可。二、出资比例结构出资比例结构方面,一是将工业产权扩大到整个知识产权,二是取消了无形财产出资比例的限制,而只是规定货币出资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更为重要的修改是根本改变...
·公司法人章丢了怎么补办
一、公司法人章丢了怎么补办?
如
公司法人章丢了怎么补办
一、公司法人章丢了怎么补办?
如果原印章在工商备过案,或企业规模较大,资金往来量较大较多。那么:
1、到工商局办理遗失印章手续,凭工商开具的证明到公安局;
2、到公安局办理换章手续,包括遗失手续、换章重刻手续;
3、登报将原印章作废
4、取得新章到公安、工商备案,并结销手续;
5、银行、税务、企业内部、有关业务单位印章启用备案。
如果仅只是用于银行,那么,只...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条件有哪些(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人以上50人以下);(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根据行业的不同有所不同,一般三档:10万,30万,50万);(三)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二、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
·一、基金公司倒闭了怎么办
一、基金公司倒闭了怎么办? 基金公司的设立和开业都经过中国证监会的严格审批,对基金公司的股东背景、后台系统、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而且基金公司的基金资产都由银行进行托管,因此基金公司倒闭了,只要银行还在,投资者的资产也不会受到损害。此外基金法规定,即使托管银行破产、清算,基金托管资产也是受到保护的。而且,就算是基金公司倒闭,基金的净值也是不会跌到零的,我国有规定,连续60日基金...
·公司分立帐务处理都有哪些内容?
公司分立帐务处理都有哪些内容?
公司分立帐务处理与会计处理有所区别,公司在进行税务处理的时候,需要将其具体分为免税和应税分立两方面。企业应当按照相关的法律文件进行公司分立帐务处理。我们搜集了一些有关公司分立帐务处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企业分立的账务处理
根据《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9号)(以下简称“119号文”),企业分立包括存续分立和新设...
·申请公司法应该解散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我们可以了解关于公司法应该解散的具体要求,以及满足公司法解散问题有哪些情况。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可能对于此类问题了解不是很多,所以存在许多疑问,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整理有关内容,解答您的疑问。
一、申请公司法应该解散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
公司的司法解散(Dissolution of a company)又称为法院勒令解散,是指公司的目的和行为违反法律、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可通过法...
·能否以分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
能否以分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能以分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对于与分公司开展业务的公司或个人来说,也没有必要必须要求分公司在合同上去加...
·企业名誉权受侵害是否可以起诉维权
一、企业名誉权受侵害是否可以起诉维权?
可以,《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所谓名誉,是一个公民、一个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法人的名誉表示社会的信誉,这种信誉是法人在比...
·企业的注册资本用于何处,作用是什么?
企业的注册资本用于何处,作用是什么?企业的注册资本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其作用是:公司制的企业是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债务责任,开展经营活动的交易筹码:公司注册资本应与经营规模相适应,是进行资金融通的信用杠杆:企业融资的实质是信用交易,无论是在创业阶段,还是在之后每一步的发展阶段,企业的任何融资都要依据资本金这个杠杆。二、注册资金的含义公司注册资本是什么意思,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注...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责任是什么
首先,我们在查阅相关的法律条文时发现,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发起人应当要承担起下面这些责任:其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一)首先有这么一种情况,就是如果公司无法成立的话,那么发起人应当对认股人所已经缴纳的股款费用,以及需要承担起返还股款费用和加算银行同期的存款利息的一定的连带责任。(二)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如果是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因为发起人的过失行为而致使公司的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