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机动车逆向行驶撞人怎么处理?

机动车逆向行驶撞人怎么处理?

目前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3.2亿,驾驶员更是达到了3.7亿之多,可以说机动车已经走入了每家每户。于是时常也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出现。那么在日常生活中碰到机动车逆向行驶撞人怎么处理?下面我们就来给您讲解一下,希望能帮到您。

一、机动车逆行该如何处理

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扣分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第三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综上所述:罚款:20-200元(之间),扣分:3分!

二、机动车逆行撞到了行人该如何处理

1、出了事故不要害怕,立刻打110和保险公司.对方伤重请直接播120,你留在现场等交警.

2、如果事故损失金额不大且双方对责任没有争议的,首先应该尽量对现场拍照后先行转移到不影响他人通行的地方,避免造成交通堵塞。之后应立即向交警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事故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进行定损。在车辆修理或进行治疗后,再根据交警认定 的责任进行处理赔偿。

3、如果双方对事故责任或原因有争议的,应保护好现场并用时报警并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一般程序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进行定损。在车辆修理或进行治疗后,再根据交警认定 的责任进行处理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六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综上所述,出了事之后千万不要慌张,也不要想着逃避。应该立即拨打110和120,并且要保护好事发现场,等待交警和医生的到来。另外在负责任的同时也要保护好自己的利益。一定要冷静面对,千万不要做出一失足成千古恨的事。


相关内容:

·一、交通事故起诉律师费用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起诉律师费用是多少? 1、聘请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收费 收费标准为1500~2000元,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次数一般以2次为限。 2、聘请律师参与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诉讼 律师代理原告方:收费标准为诉讼标的(指要求被告赔偿的金额)5%~8%,一般最低不少于3000元。 律师代理被告方:收费标准为诉讼标的(指原告要求赔偿的金额)3%~5%,一般最低不少于2000元。 3、交通事故...


·河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河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河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 1、人体伤后治疗效果。 2、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 3、交通事故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根据以上三方面综合评定。 二)河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时限是多久
    实践中,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限也是与当事人的利益挂钩的,如果能够很快的进行处理的话,那么也就能节省当事人不少的时间、精力。对此,我国相关法律中规定了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时限,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未交付的期房如何转卖?
    未交付的期房如何转卖? 未交付的期房进行转卖的时候,必须要取得相关的房产权证书,然后再将房屋和他人之间签订一个房屋买卖的合同,最后就是要到房管部门来进行一个过户登记的办理,因为不动产它具有一定特殊性,必须要完成相关的过户。 由于不动产买卖的特殊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能转让:(六)、未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但该条限定的是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不动产,并未...


·一、江苏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一、江苏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


·业主自治交的物业费合法不
    业主自治交的物业费合法不 一、业主自治交的物业费合法不 业主自治交的物业费合法,小区业委会没有资格收费。 物业费的收费标准,一般由由当地县以上政府部门出台指导价,也可由小区业委会召开全体业主大会讨论,按所聘物业公司所能提供的服务项目,定下业主所交的服务费多少,然后报物价部门批准,还要报房管部门备案。 二、业主自治的必要性 业主自治对物业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是物业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喝酒不开车,这是生活当中我们每一个成年公民都可以做到的。国家
    喝酒不开车,这是生活当中我们每一个成年公民都可以做到的。国家在制定了醉驾入刑以后,还是有司机在醉驾的测量依据上下功夫,感觉自己少喝一点酒不可能说就被测量为醉驾了,有部分司机就是抱着这样的想法,最终酿成了惨祸。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二两白酒抽血会醉驾吗? 一、在我国二两白酒抽血会醉驾吗? 影响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的因素很多,如体重、饮酒量、酒的浓度、饮酒后经过的时间、代谢功能等等。在理论计算血...


·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车时需要出具吗?
    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车时需要出具吗? 一、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车时需要出具吗? 需要出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或者司法文书,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依其职权采取强制手段限制特定的相对人行使某项权利或强制履行某项义务的处置行为。具体程序有: (一)实施前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庭前交换证据规则的条件
    庭前交换证据规则的条件一、庭前证据交换规则的条件 《最高法院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第二十一条对证据交换的适用条件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案情比较复杂或者证据数量较多的案件。在实践中,把握标准是: 1、治安处罚类案件适用。此类案件中由公安机关作出治安处罚,法律对公安机关执法程序要求严格,形成处罚决定之时,一般都形成了厚厚的卷宗材料,涉及证人的调查笔录,对被处罚人的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依职权进行的其它调查取证材...


·一、交通事故二死二伤怎么处理办法?
    一、交通事故二死二伤怎么处理办法? 看事故责任大小,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要负刑事责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


·车船税怎么交要带什么资料?
    车船税怎么交要带什么资料?车船税是国家规定缴纳的一种财产税,并不是所有的车船都是征税对象,只包括依法在我国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既然要交税,那么车船税怎么交要带什么资料,这是被征税人需要了解的问题,因此,我们应您的需求,整理了一些资料,将其分享给您。一、车船税怎么交(一)缴费方法:1、POS机自助缴税凡持有“银联”标志银行卡(含所有商业银行)的纳税人,可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地税局车船税征收服...


·车辆备案需要什么手续
    编制可研报告,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环保局“环境评估审查意见”等文件之后,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完成设计招投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取得规委的“设计招投标备案回执”等文件,完成方案设计,取得规委的“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完成初步设计及概预算编制,取得“初步设计及概预算审查意见”,征地计划通知书、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开始施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