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辽宁省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有的在辽宁企业工作的职工发生了意外受伤后,就直接向企业提出工伤赔偿的要求,却被以他的伤不属于工伤为由拒绝了。会出现这种情况就是因为这些职工对辽宁省工伤鉴定标准并不了解。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一下辽宁省工伤鉴定标准。

一、辽宁省工伤鉴定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各类疾病死亡或者从医疗机构初次接诊时间起计算,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工作时间和本单位内并且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护用人单位正当利益,实施非本岗位工作职责的行为受到伤害的;(三)受指派参加抢险救灾、防治疫病或者因见义勇为等维护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行为受到伤害或者感染疫病的;(四)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五)在工作时间内受单位安排从事临时性的指定工作时发生事故伤害的;(六)在工作时间内,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单位的设施不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的。国家对视同工伤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在实施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过程中伤亡的;(二)因醉酒直接导致伤亡或者因醉酒处于神志不清状态而发生伤亡事故的;(三)自残、自杀或者在用人单位明令禁止并且明显警示的情况下,超越本岗位职责擅自接触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动用危险器具等导致伤亡的。国家对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二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依法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有特殊情况的,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书面同意,申请时限可以延长30日。用人单位未在前款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职工依法被诊断、鉴定为职业之日起,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之日止,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不是所有受伤的职工都能向企业索要工伤赔偿金的,只有符合法定情形,经工伤鉴定机构鉴定,认定职工的伤病是因为履行其职责而受的,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金。如果遇到索赔无果的情况,我们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相关内容:

·一、非全日制劳动用工需要签合同吗?
    一、非全日制劳动用工需要签合同吗?可以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约定口头协议而不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二、其他意义非全日制劳动是灵活就业的一种重要形式。近年来,我国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形式呈现迅速发展的趋势,特别是在餐饮、超市、社区服务...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合法辞退员工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合法辞退员工1、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1)员工...


·去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去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一、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一)《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二)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工伤鉴定后离职停工留薪工资给吗?
    工伤鉴定后离职停工留薪工资给吗,职工工伤停工留薪期限应当低于一年,如果伤情特别严重,经过鉴定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期限不能高于一年,工伤鉴定以后,原来待遇应当停止发放,按照伤残标准享受致残待遇,如果仍然需要治疗,应当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


·解聘合同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解聘的步骤是怎么样的?
    解聘合同就是解聘劳动合同,一般都是由劳动者自己主动提出的。但是有很多劳动者问解聘合同的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用人单位承担是否会承担赔偿责任?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解聘合同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解聘是有劳动者主动提出的,也有被动解聘的,赔偿标准如下: 赔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


·怎么支付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职工的单位给职工购买的一种社会保险。在单位的职工发生工伤以后需要申请相关的工伤保险的待遇,作为劳动者,你对于工伤保险了解多少?怎么支付工伤保险?支付工伤保险的手续是怎么样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有关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怎么支付工伤保险? 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以下项目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1)工伤医疗费:治疗...


·撤销工伤认定申请模版的注意事项?
    撤销工伤认定申请模版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无涂改。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盖公章。 3、事业单位职工填写职业类别,企业职工填写工作岗位(或工种)类别。 4、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的具体部位。 5、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6、职业病名称按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


·国家对疫情时期工资怎么算的?
    国家对疫情时期工资怎么算的?1、支持协商未返岗期间的工资待遇。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2、支持困难企业协商工资待遇。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企业通过协...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多少金额可以判刑
    一、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多少金额可以判刑根据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关于行贿罪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也就是说:6万至200万元为数额较大;20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二、对...


·桥梁工程质保年限一般为多长时间
    桥梁工程质保年限一般为多长时间在日常生活当中,各种各样的建筑遍布城市的大街小巷。国家在进行修建和城市规划的时候,会修建一定的桥梁。桥梁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方便,也为城市提供了一道道亮丽的风景。同样桥梁工程也是需要有质保期的,这样人们才能放心使用。那么桥梁工程质保年限一般为多长时间呢?一、桥梁工程质保年限一般为多长时间?一般情况下城市桥梁如果采用现浇箱梁主体结构为设计年限终身责任制一般都是五十年。《建...


·我国对于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如何处理
    我国对于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如何处理现如今的建筑行业,不用说是一些大型的建筑工程,即使是一些一般性的建筑工程,工程的整体造价都是非常高的。因此如果工程在修建完成以后,检验的过程当中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话,这肯定对各方都是有影响的,国家也绝对不会允许质量有问题的工程使用的。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各方就需要知道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如何处理? 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如何处理? 1、返修处理 当...


·遇到公司拖欠工资找谁举报?
    员工为了公司的业绩辛辛苦苦的付出,到最后就是通过这种付出要获得工资报酬的,而且劳动关系的核心本质上就是围绕着公司开展的,不论是法律上还是员工个人,肯定都是坚决不允许公司有拖欠工资的这种做法的。但是有些员工个人并不清楚遇到公司拖欠工资找谁举报? 一、遇到公司拖欠工资找谁举报? 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拖欠工资的行为,建议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要求解决。劳动监察大队就是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