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起诉离婚没有交费的后果是什么

我国的民事法庭在审理生活当中民事纠纷的时候,是需要向原告方收取一部分的诉讼费用的。尽管最后这笔诉讼费用可以由败诉方承担,但是肯定前期是需要原告缴纳的。自然离婚诉讼请求也不例外,人民法院如果决定受理此案件的话,就会告知当事人收取的费用的具体数额。那么,起诉离婚没有交费的后果是什么?

一、起诉离婚没有交费的后果是什么?

第一,起诉后不交费,经过法院催缴后7天内不交,自动按撤诉处理。

第二,将撤诉书写好,附上你的身份证交到该法院立案庭。

二、一般起诉离婚费用多少钱?

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如果申请保全什么的,要另行交费。收费标准如下:

1、保全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4、需要说明的是:申请人提起诉讼时,可以将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三、到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一般人民法院会告知当事人缴费时间的,那么经过法院催缴以后,七天之内仍然没有交纳诉讼费用的话,人民法院一般对这种情况就按照撤诉来处理。所以作为诉讼离婚案件当中的原告方,如果真的决定要通过法律的途径解除婚姻关系的话,最好及时的缴纳诉讼费,不要因为这些小事影响离婚诉讼请求。


相关内容:

·二手房交易需要哪些证件,流程是怎样的?
    近年来,房价一直处于只增不跌的状况,但是中国人多观念是必须有房,所以对于很多资金并不充足的人来说,购买二手房或许是最好的一个选择。但是二手房交易也有一定步骤和程序。我们在本文中为各位介绍二手房交易需要哪些证件,经过哪些流程? 一、二手房交易要哪些证件 1、市房地产证买卖登记申请表; 2、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3、房屋买卖征询意见通知(房屋属共同共有或出租或房改房的); 4、房地产证(如两人以上共...


·醉酒驾驶包括摩托车吗?
    醉驾这个词想必您都不陌生,那么对于汽车醉驾的处罚规定想必您也知道有多么的严格。可大多数人不知道的是,醉驾包不包括摩托车呢?其实关于这件事国家很早之前就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下面我就为您整理一些关于醉酒驾驶包括摩托车吗的资料。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定罪,即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


·醉驾概述醉驾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醉驾概述醉驾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将由公安交警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醉驾是要被判刑的,具体标准视醉驾情节严重及是否造成重大安全危害等情节,作出判罚。二、公职人员醉驾具体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


·酒醉后驾车怎么处罚刑事处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酒醉后驾车怎么处罚刑事处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


·他项权交银行后下款期限是多少
    对于他项权利的概念解答,在我国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以及对于他项权交银行后下款期限等问题,那么什么是他项权利?其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应?这就涉及到本文的法律知识他项权交银行后下款,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解答有关内容。 一、他项权交银行后下款期限是多少 他项权交银行后下款般银行办理了抵押后拿到他权一个星期内就会放款了 二、他项权利 他项权利是我国特有的概念,其全称是他项权利,是指在土地、房屋、森林(林木)...


·最新苏州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在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情况后,对受害者家属的赔偿则是最重要的问题,苏州市对此制定了苏州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维护苏州市民的经济权益。下面我们为您介绍苏州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帮助您详细了解。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统计公报,江苏省相关赔偿费用所依据的统计数据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346元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者支出23476元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49...


·特大交通事故认定标准是什么?
    特大交通事故认定标准是什么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律师代理。《铁路...


·如果高空坠物砸车如何赔偿
    高空坠物砸车如何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或者从建筑物上脱落、坠落的物品致人损害的赔偿问题,受害人应该向发生物体坠落的建筑物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要求索赔。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该建筑物的全体使用人承担责任,但使用人能证明自己不是具体侵权人的除外。高空坠物是极其危险的因素,坠物一旦砸中人,轻者受伤,重者死亡,造成的损失无法估算。坠物的所有人、建筑的所有者和管理者等,在高空坠物事故中都负...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可以分为道路交通事故和非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一般由交警部门进行处理,但是发生非道路交通事故时,一般就不是由交警进行处理了,非道路交通事故可以分成触犯刑法的非道路交通事故和没有触犯刑法的非道路交通事故。对于触犯了刑法的非道路交通事故:1.首先由交警和派出所负责事故的现场处理工作,到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交警部门出具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2.然后,移交给刑侦部门;3.最后,移交给检察...


·交通事故庭前准备事项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庭前准备事项有哪些? 1、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被告以有书面仲裁协议为由对受理民事案件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 经审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1)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已经确认仲裁协议有效的; (2)当事人没有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的; (3)仲裁协议符合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且不具有仲裁法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 2、人民法院...


·申诉交通违章的流程是什么?
    申诉交通违章的流程是什么? 一、申诉交通违章的流程是什么? 1、车主应先确定自己的违章确实依法应不予处罚或免于处罚,确定后决定是否申诉。 2、决定申诉之前要先去交警队处理违章交上罚款,扣分,这时车主会收到交警对发给你的处罚决定书,在交警队相关部门要一张行政复议申请表。 3、拿着填好的行政复议申请表,处罚决议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所有证件最好都是拿着原件和复印件。...


·交通事故腿骨折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腿骨折怎么赔偿?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2、误工费:根据受害...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