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国家赔偿申请可以委托代理人吗 ?

当我们在申请国家赔偿的时候,有一部分当事人可能会因为不熟悉申请过程,或者是本人由于其他原因无法自己申请国家赔偿,这个时候,就可能会委托代理人进行申请,那么,国家赔偿申请可以委托代理人吗?我们将会对这个问题为您详细解答。赔偿请求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请求国家赔偿。委托他 人请求国家赔偿的,应当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赔偿请求人 委托代理人请求国家赔偿涉及以下问题:赔偿请求人有权委托代理人。可以接受赔偿请求人委托作代理人的有:律师,当 事人的近亲属和其他亲友,社会团体和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其他公民,以及其他经仲裁机关许可的公民。赔 偿请求人可以委托1名代理人单独代理,也可以委托2 名代理人共同代理。委托代理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权 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如果代理人丧失了行为能力或者成为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或者死亡,或者因其他特殊 原因无法行使代理权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委托代理关系, 并可以重新委托代理人,建立新的委托代理关系。赔偿请求人应与委托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赔偿请求人如果委托律师作代理人的,应与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合同中应载明委托的事 项和委托权限。赔偿请求人如果委托律师以外的其他人作为代理人的,要与代理人签订合同。合同中要明确委 托代理人的活动范围和委托权限。向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提交授 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是证明代理人的代理资格的法律文书,是委托人进行代理活动的依据。授权委托书应当写明委 托人、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委托的事项,特别授权范围等内容。委托书必须有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委托人应 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代理,参加仲裁活动,未经当事 人特别授权,不得代为进行和解、调解、放弃或变更申 诉请求或应诉等实体权利。赔偿请求人可以变更或解除委托代理关系。赔偿请求人和委托代理人双方都有权变更或解除他 们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人不仅可以解除代理关系,还可以变更代理人,以及变更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和代理 事项。所以,综合以上所述,对于国家赔偿申请可以委托代理人吗这个问题,是可以委托代理人的,只要有委托人的委托证明,而且代理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权 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才可以,在委托之前签署好委托协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相关内容:

·离婚法孩子抚养权细则规定了什么?
    离婚法孩子抚养权细则规定了什么?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


·哪些情形打官司要彩礼能要回?
    现在很多男女结婚都是要彩礼钱的,但是也存在一些给了彩礼钱但是没有结成婚的或者是出现骗婚的情况,这时候我们就要哪些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关于打官司要彩礼能要回的几种情况。 一、属于打官司能要回彩礼的情形。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


·一、女方争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一、女方争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


·父母离婚后祖父母探视权存在吗
    离婚后祖父母探视权问题爷爷奶奶没有直接的探视权探视权指定期或不定期探望子女的一种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这种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只能由父母本人实施,其他人不享有此权利,也不能代替行使。故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探望权是子女父母双方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及于孩子的祖父母等近亲属,爷爷奶奶没有直接的探视权。根据法律...


·离婚财产纠纷怎么处理?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不断的提高,所以家庭中的财产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变,因此离婚案件中关于财产的纠纷就越来越复杂。夫妻之间,感情破裂,以离婚作为解决方法。那么离婚财产纠纷怎么处理? 一、财产分割协议不能随便反悔 现在,不少夫妻为避免法庭上的"唇枪舌剑”,愿意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尤其是新的《婚姻登记条例》中,自愿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不用再尴尬地找单位开证明,离婚登记将会成为...


·一、婚姻法规定男的起诉离婚吗?
    一、婚姻法规定男的起诉离婚吗? 男女双方都有起诉离婚的权利。 离婚起诉的前提: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 男方不得起诉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


·反家庭暴力法的主体有哪些,范围是什么
    反家庭暴力法的主体有哪些,范围是什么如今家庭暴力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随着《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不少人受害者都能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反家庭暴力法的主体有哪些,受害人该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下面由网的我们来为您逐个解答。一、反家庭暴力法的主体《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


·一、婚内在外生子犯重婚罪吗?
    一、婚内在外生子犯重婚罪吗对于婚内出轨,并且与他人生下了孩子的情况,并不一定就属于重婚罪。婚内出轨生子是否违法要根据具体情节决定。我国《民法典》立法宗旨是保护现行的一夫一妻制度,如果配偶瞒着一方与与他人同居,属于秘密状态的,只能接受道德的谴责,如果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关系的,涉嫌构成重婚罪。我国法律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提出离婚要求,按照《...


·夫妻在什么情况下不能离婚
    夫妻在什么情况下不能离婚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4、对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体的婚姻保护。5、夫妻感情未破裂。二、哺乳期能不能离婚?哺乳期离婚的问题取决于夫妻...


·关于离婚协议的效力有哪些法律规定?
    夫妻双方感情不和,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里会写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婚前债务离婚时双方怎样承担、以及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离婚协议要有一定的规范才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关于离婚协议的效力有哪些法律规定? 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条款是无效的。 首先,我国法律对婚姻关系的解除采登记要件主义和诉讼要件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即当事人既可以选择登记...


·起诉离婚后又撤诉的律师费用能退吗?
    一、起诉离婚后又撤诉的律师费可以退这需要在委托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的须双方协商处理。需要根根案件进展情况与投入的精力来确定,如果只是代书了诉状没有进入其它工作可以适当多退,如果投入了调查取证等较多工作则可以少退。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委托人因律师过错而提出终止委托关系的,律师事务所应当退还预收的全部律师服务费;非因律师过错而终止委托关系的,律师事务所已经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


·离婚协议签了一方反悔怎么办
    离婚协议签了一方反悔怎么办 一、离婚协议签了一方反悔怎么办? 离婚协议签了一方反悔了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无法履行的,可向法院起诉,待法院审理后,才可依据法院的裁判申请执行。 二、协议离婚的条件 1、双方是合法登记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