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劳动合同到期解雇有没有赔偿标准?

现阶段,很多人找工作的时候并不考虑稳定不稳定,而是只看重眼前的利益,导致了很多人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前就被解雇,那么劳动合同到期解雇有没有赔偿标准?下面我将根据各项法律法规来解释劳动合同到期解雇的各种赔偿方式,赔偿力度以及赔偿需要准备的东西。

劳动合同到期解雇有没有赔偿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以及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没有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件宽泛了,增加了单位不依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利益的;单位有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行为使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违法情况都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次,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标准变化了。《劳动合同法》除了保持原来的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外,增加了不满半年,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现在的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符合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等条件可以支付12个月经济补偿金的12个月封顶规定将被取消,但是对劳动者工资超过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高收入者设置了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并且补偿的年限不超过12个月的封顶条件。再次,增加了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有经济补偿金,支付的年限和标准与劳动合同解除的支付情况相同。但是新法又设置了一个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限制条件即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单位维持或提高了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单位降低了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造成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单位也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单位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步骤是:
1、先仔细看看你们劳动合同中是否有合同到期是否续签需要提前通知的特别约定;
2、若有特别约定,则应依照合同中的约定提前通知,否则要支付代通金;
3、若无特别约定,则只要是在合同到期日前通知就没有代通金;
4、由于是公司不再续签,所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5、若公司在合同到期最后一天还没通知你是否续签,而你继续在公司上班则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此时通知你不再续签其实就是要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在不符合法定理由的情况下,属于违法解除,可以要求赔偿金——从你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至解除劳动关系止的年限计算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为该经济补偿金的二倍;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在面对劳动合同到期解雇时也不至于束手无措,而是可以积极的面对解雇,不管是否继续能任职,都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让自己的合法利益收到各种因素的侵害。



相关内容:

·一、工龄买房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龄买房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用工龄购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是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有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


·一、北京解除劳动合同社保应该怎么办?
    一、北京解除劳动合同社保应该怎么办? 1、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纳手续。 2、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须跨统筹地区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人员,另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3、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失业期间中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中断期间不...


·上班中因病死亡属不属于工伤
    如果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为了保障劳动者尤其是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的合法权益,国务院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设立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应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所有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劳动合同员工那份不给是否违法?
    劳动合同员工那份不给是否违法?劳动合同员工那份不给是违法的,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必须各执一份劳动合同,不然,劳动者要及时与公司人事部沟通,索要劳动合同书。公司不给你的,那么及时反映到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公司不给员工签订合同违反法律有哪些规定?公司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属于侵犯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


·员工工伤鉴定需要材料都有哪些
    员工工伤鉴定需要材料都有哪些1、《工伤认定决定书》及复印件。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3、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身份证明资料。4、两份《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5、医院的首次诊断记录和出院小结。如医院首次诊断的病历等相关资料。二、去办理办理工伤鉴定因工负伤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职业病鉴定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再次鉴定:市劳动能...


·我国2023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
    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春节放假期间在农历正月初一到正月初三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的300%加班工资。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法定节假日的相关规定,春节一般放假七天,其中农历正月初一到正月初三为法定节假日,其余4天为调休。二、单位能否以奖金代替加班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奖金和加班工资虽然同属于工资总额的构成部分,却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概念。加班工资是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和经批准...


·一、法律规定沈阳工伤鉴定收费吗?
    一、法律规定沈阳工伤鉴定收费吗? 工伤鉴定一般没有费用,但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时交一定的费用。并且这些所有的花费都应当最后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做伤残等级鉴定时一般是200元,上下浮动差不了多少。 1、发生工伤后,职工本人可以去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的。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


·一、经济补偿金是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
    一、经济补偿金是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经济补偿金是应发工资,包括应缴纳的社保等。计算经济补偿金需要弄清晰发生劳动争议之日倒推十二个月的总收入计算出月平均工资,对于每个月的工资发放,应按应发工资计算,不考虑个人所得税或其他扣除。二、相关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计算方式,现行的核心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如下条款: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关于工程质量形成过程有哪些影响因素
    工程质量也是在整个工程全部都竣工以后才逐渐形成的,所以只要是负责任的建筑单位基本上都知道,在工程质量形成的过程当中就要避免相关的因素导致质量出现任何的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地方,因为优秀的工程质量是建筑单位的职业操守,而不是要应付开发商和检验单位的检查。所以从事工程建筑的主要责任人就一定要知道,关于工程质量形成过程有哪些影响因素? 关于工程质量形成过程有哪些影响因素? 工程质量形成的过程中的影响因素:...


·建筑工程预算包括哪些内容 建筑工程在开工以前都会对该项目工
    建筑工程预算包括哪些内容 建筑工程在开工以前都会对该项目工程进行一个预算,也就是说只对完成这项工程所需要的费用进行一个预先估算,之后再出具一份预算书,那么一份完整的建筑工程预算包括哪些内容?我们为您整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到您! 一、 ?建筑工程预算包括哪些内容 建筑工程预算包括工程造价计算表;工料汇总表;各分部工程预算表组成,然后编制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预算书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预算书...


·申请工伤鉴定?
    申请工伤鉴定有哪些流程 一、申请工伤鉴定有哪些流程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鉴定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


·绩效不好扣工资合法吗?
    绩效不好扣工资合法吗?一般是不合法的,如果劳动合同约定,在业绩不达标时,可以根据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扣钱的,那就可以扣钱。扣钱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的工资标准,但如果双方在损失发生后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而言,就是一个月扣工资不能超过当月工资的20%,并且扣除后的剩余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就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其实,现在很多公司就是已经给出个底薪...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