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技术负责人劳动合同的模板

一般一个团队或公司负责一个项目,不止需要能付出劳动的工人,还需要聘请技术负责人,来负责教工人学习技术,一般技术负责人需要负责的板块非常专业,所以团队在聘请技术负责人的劳动合同里需要明确技术负责人的职责范围和对他的要求,那么技术负责人劳动合同究竟怎么写呢?我们来看看下面的模板。

劳 动 合 同

协议双方:

龙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

技术负责人 ? ? ? ? ? ? ? ? ? ?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现场施工及项目管理工作需要,现委派乙方担任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在甲方及项目部的统一领导下,抓好现场技术管理等工作。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特立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乙方职责范围及要求:

1、在施工中严格执行现行国家建筑法律、法规、规范、强制规范和标准,严格按图施工。

2、负责承建项目的各项技术交底工作,组织技术人员、工人学习贯彻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标准,并随时检查执行情况。

3、乙方负责做好同设计单位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联系,避免施工过程中因技术失误造成的损失。

4、负责承建项目的全面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计划及进度、材料节约、设备及施工用具等),以及现场签证、班组核算、施工技术资料编制与整理、竣工决算办理等。

5、熟练掌握工程预决算,科学的管理工程,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多提合理化建议,降低工程成本。

6、模范执行公司及项目管理的各项规定;协助项目投资及承包人抓好整个项目全面工作。

7、处罚:

(1)因施工技术交底不到位及管理不规范、不严格,处理问题不果断、不及时,导致的安全质量事故或设备事故,返工或使甲方受到行业管理部门及业主的处罚,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相应损失,同时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追偿。

(2)、乙方无权代表甲方对外签订合同及出具欠材料款等有关条据,否则由乙方个人承担责任。因项目需要对外签订合同或者结算材料款等事项的,须得到甲方的局面授权,否则由乙方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无权将项目上的材料、设备等外借他人或外运出现场之外。

9、乙方有权对违反规定或不听指挥的班组或承包人进行适量的经济处罚;严禁放弃原则做老好人而损害甲方利益及甲方形象。

10负责组织办理各种签证、项目经济索赔、造价调整等经营管理工作。 11、负责按合同条款及完成的工程进度,向建设单位催要工程进度款。

12、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乙方待遇:管理 项目期间的待遇(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计算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程完工。(自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至工程交工、决算及竣工资料办理完毕之日止)如有工作调整,待遇另订。

1、 月/年 基本工资 元整。平时,乙方按月领取 元,余款及绩效奖励工资春节前一次性结清。

2、对乙方绩效奖励工资:

(1)年度无重大过失发生,年底一次性奖励 元;

(2)为项目部提出施工工艺改进,并在不影响工程质量的情况有效降低施工成本,年底一次性奖励 元;

(4)每月支付乙方手机费 元。 本条约定的工资中已经包含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如上级劳动部门或有关政府部门,要求甲方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时,其保险费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在乙方工资中代扣支付。

三、其他

1、甲方为乙方在现场提供一间宿舍,乙方受聘期间,吃住在现场,以便对所负责的项目进行全天候的管理与监控。

2、乙方工作时间及休息期间,不得酗酒、赌博、不得在外兼职其他工作、不得做老好人而损害甲方利益、必须跟班指挥与管理。

3、乙方如在所负责的项目未交工的情况下,提出辞职,乙方工作期间的待遇,甲方只按基本工资结合工作天数支付,且必须待甲方人员到位后,交结手续办完后方可离开。

4、乙方受聘期间每月工作时间不少于28天,在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可每月安排2天休息;少于28个工作日,每休一天扣100元工资。

四、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项目承包人: 家庭住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技术负责人劳动合同的样式就是上面那样。从上面劳动合同可以看出,技术负责人的责任很明确,总的来说就是负责项目的技术和做完之后的监管工作,当然合同中也应提到,若技术负责人负责的地方如果出现问题,也会有相应的处罚。


相关内容:

·深圳经济特区律师代理劳动争议案件收费办法都有哪些
    深圳经济特区律师代理劳动争议案件收费办法都有哪些呢? 深圳经济特区律师代理劳动争议案件收费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经济特区律师代理劳动争议仲裁诉讼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权益,促进深圳经济特区律师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611号)及《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


·加盟关系还是劳动关系法律上是怎样定义的所谓加盟店
    加盟关系还是劳动关系法律上是怎样定义的所谓加盟店,是指该门店不直接属于公司总部,它或者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或者为其他独立的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加盟店在法律性质上与总部属于不同的企业法人,它是以支付加盟费的方式参与到该公司整体品牌的运营中。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员工完全有权利要求加盟连锁店签订书面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费,若企业拒绝,可向相关部门反映或依法提起劳动仲...


·工厂新员工入职注意什么
    工厂每年都会根据需要招入一些新的员工,新员工的加入为企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但是作为新员工来说,入职的时候是需要注意一些细节的,但实际上好多新员工根本不了解工厂新员工入职注意什么。这也是您容易忽略的地方。接下来,我们就告诉您需要注意的地方。 一、工厂新员工入职注意什么 1、保持谦逊有礼的态度 新人最忌讳的就是态度不好,可能自己在学校里是学生会干部,可以指挥很多人,但来到新公司自己就是一...


·一、单位的劳动合同专用章到哪备案?
    一、单位的劳动合同专用章到哪备案? 单位的劳动合同专用章到当地工商局进行备案。劳动合同备案章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劳动合同备案章不需要去劳动局备案,但是要去工商局备案,拿着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公章先去公安局登记备案然后公安局开出证明后要到指定的地点刻章,其实劳动合同备案章一般都用不到的。 二、劳动合同应该盖什么章? 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合同,一般应加盖公司公...


·一般员工与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是固定期限的,在劳动合同
    一般员工与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是固定期限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辞职可能会构成对劳动合同的违约。此时,员工辞职要给违约金么?生活中有不少在试用期期限内就辞职的员工,员工试用期辞职要承担违约责任吗?本文将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员工辞职要给违约金么 一般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不需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规定,转正以后的员工如需辞职,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至于员工主动离...


·右耳朵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职员在工作过程中受伤之后是可以进行工伤鉴定,然后拿着有关部门开出的鉴定证明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的。当然,工伤鉴定的结果是根据工伤的具体情况而定的,每个不同的部位有着各自的工伤鉴定标准。那么,右耳朵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呢?快来看看吧。 双耳或一耳要做听力测试,《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规定: 双耳听力损失≥91dB,是四级伤残; 双耳听力损失≥8...


·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旷几天工可以解除合同法律并没有规定,但规定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不能简单的等同于除名、开除,但最终的结果都是不再有劳动关系。2、国家规定是严重违反纪律的员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形式。因此,公司可以将旷工的性质明确化、制度化。如定义连续矿工3天,一月之内旷工5天及以上为严重违反纪...


·工程居间合同人权利及其注意事项有哪些
    工程居间合同人权利及其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居间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居间人的权利: 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权利实际上就是委托人的义务,其权利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 报酬请求权是居间人的主要权利。双方当事人约定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的报酬标准,国家有限制规定的,当事人约定的报酬额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居间合同报酬的给付义务有两种情况:一是报告居间,因居间人仅为委托人报告...


·建筑工程审计是做什么的?
    建筑工程审计是做什么的? 一、建筑工程审计是做什么的? 1.从项目建设阶段上可分为:决策阶段审计、设计阶段审计、建设阶段审计和后评价审计(每个阶段又可以分为很多环节的审计,如建设阶段可能有招标审计、预算审计、合同审计、采购审计、施工审计、结算审计、决算审计等等); 2、从建设项目管理方面可分为:工期审计、投资审计、质量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等; 3.从工程性质可分为:建筑工程审计、安装工程审...


·工伤假的停工留薪期是多久
    工伤假的停工留薪期是多久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二、停工留薪期待遇的标准是什么关于停工留薪期待遇,还需要注意以...


·劳动合同法全文实施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全文实施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已经2008年9月3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第...


·职工因工伤死亡待遇有哪些?
    职工因工伤死亡待遇有哪些 一、职工因工伤死亡待遇有哪些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