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做出的离婚判决书多久生效

法院审理离婚纠纷案件,并非仅靠法官自由心证,而是依照一定的法律标准,具备一定的法定理由的,其所送达的判决书也会在一定期限内生效。那么,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做出的离婚判决书多久生效呢?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答案。

一、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实质性判定标准。如何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呢?一般而言,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法院调解无效之后,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主要有以下情形: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些情形见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所提及的9种情况,如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等等。

此外,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里的“重大过错”,指的是以下三种情况,第一是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第二是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第三是指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二、离婚判决书多久生效?

法院判决离婚后,离婚判决书何时生效,影响到当事人很多核心利益。比如财产分割,甚至是再次登记结婚是否合法等。因为我国采取二审终审制度,故判决书的生效时间也随着是一审还是二审判决书而定。下面介绍关于离婚判决书何时生效需要注意的几种情况:

1、一审离婚判决书

如果是一审的离婚判决书,那么签收离婚判决书第2天起算15日,若在这段时间内双方均不上诉的,则上诉期满后(15天)判决书生效;

2、二审离婚判决书

如果是二审的离婚判决书,那么签收离婚判决书签收之日起即生效,因为这是终审判决;

3、其他说明

如果拿到的是一审判决书,建议找主办法官开具生效证明,避免重婚。原因是,对于第一审法院的裁判文书或者裁定,如果当事人没有上诉而导致一审判决或者裁定生效的,则当事人可要求法院开具判决生效的证明。

如果是二审判决的话那在签收的时候就会生效。不过如果属于一审判决的话,法律中规定,签收离婚判决书第2天起算15日,若在这段时间内双方均不上诉的,则上诉期满后(15天)判决书生效。


相关内容:

·哪些婚前财产需要公证
    如果您以为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只是未婚夫妻,那可就错了。已婚夫妻也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只不过双方订立的协议内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而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那么,不禁有人要问,哪些婚前财产需要公证?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婚前财产需要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提...


·孩子多大离婚判给男方?
    孩子多大离婚判给男方除了未满两周岁在哺乳期内的孩子,原则上是会判给母亲外,其余时候均有可能判给父亲。以下情况为判给男方的法定情形:第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第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第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第四,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第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第六...


·没有结婚孩子生下来归谁抚养权
    在现在的开放思想的时代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不结婚,而是以同居的关系来相处。那么,如果在这种同居关系下如果有了孩子怎么办?没有结婚孩子生下来归谁抚养权?法律中规定同居关系所生孩子享有一切法律规定的权利。在抚养权方面,孩子的父母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 一、没有结婚生了孩子怎么办? 没有结婚两人的关系属于同居,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


·夫妻离婚的话抚养费怎么给才好
    夫妻离婚除了要对抚养权作出确定之外,同时还要计算抚养费的数额,另外关于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期限等等最好也作出约定,这样才能避免日后产生什么纠纷,损害到子女的利益。那究竟夫妻离婚的话抚养费怎么给才好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的话抚养费怎么给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


·双方没结婚证能告重婚吗
    双方没结婚证能告重婚吗?1、有配偶者与他人未经结婚登记,但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这是事实上的重婚。2、第四十五条 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3、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净身出户抚养费怎么算?
    一、净身出户抚养费怎么算?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


·一、未确定抚养权起诉抚养费可以吗?
    一、未确定抚养权起诉抚养费可以吗? 1、未确定抚养权起诉抚养费也是可以的,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的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2、《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七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


·起诉离婚去哪里起诉离婚协议书?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如果离婚协议书是在胁迫的情况下签署的,应该没有效力。受到胁迫的一方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起诉,让法院做出判决。这时,起诉离婚的一方要写一份诉讼状,交到具备管辖权的法院。那么起诉离婚去哪里起诉离婚协议书?下面我们给您做个介绍。 一、起诉离婚去哪里起诉离婚协议书?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


·在哪里办协议离婚的手续
    协议离婚的手续与诉讼离婚的手续不一样,另外具体办理离婚手续的地方也不同。对于离婚夫妻而言,选择不同的方式离婚就需要先搞清楚此时到哪里去办离婚手续。协议离婚是很多离婚夫妻的首先选择,那一般在哪里办协议离婚的手续呢?详细内容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在哪里办协议离婚的手续 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 具体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


·新婚姻法二十四条补充规定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补充规定是什么?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夫妻一方的...


·不满足结婚条件的婚姻有效吗
    在向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如果发现有一方不满足结婚条件的话,这时一般工作人员也是不会予以办理结婚登记的,自然男女的婚姻关系就不会得到法律的承认。那像这样不满足结婚条件的婚姻有效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不满足结婚条件的婚姻有效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第一,重婚的;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其中,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


·非婚同居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非婚同居是不为法律所禁止的,无配偶的男女双方自愿、长期、公开共同生活在一起,但又没有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一种两性结合的方式。简单地说,即是无配偶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以夫妻名义或不以夫妻名义的同居行为。那在实际生活中,非婚同居的构成条件有哪些?下面是具体介绍。 一、非婚同居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1、非婚同居的双方必须是无配偶男女两性。同性恋者不能构成非婚同居的主体,一方或双方有配偶的同居是违反婚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