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协议如何更改,更改离婚协议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在协商下共同签署的协议,在协议成立后,只要双方同意,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离婚协议的内容是可以进行更改的。那么更改离婚协议要满足什么条件呢,离婚协议如何更改呢?关于这些问题我们在下面问您解答。
一、更改离婚协议的条件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它是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和意见,是可以变更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协议成立后,双方自愿再一次经过协议一致而变更之前达成的协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一般在两种情形下,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请求变更或撤销(更改离婚协议):欺诈、胁迫。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能获支持,因为显失公平不是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定事。所以如果是签离婚协议书后在一年内反悔的可以起诉,让法院请求变更。当然,如果是协议离婚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还没有拿去一起办理离婚手续是可以反悔的,可以从新再订立新的离婚协议书。
二、如何更改离婚协议
当事人可以重新签订离婚协议书,到公证机构对新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或向法院申请变更离婚协议。领取离婚证后,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以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增减子女抚养费、经济帮助金额的,可向原受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协议,填写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审查属实的,应当准予变更,并在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上加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专用章。变更协议限定受理一次。再次要求变更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如果想要更改协议,只有两种办法:1、到公证机关对新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2、向法院申请变更离婚协议。离婚协议是在双方共同协商同意下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问题而签署的文件,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当双方就协议内容不再达成统一意见时,双方都可以提出更改离婚协议。关于离婚协议如何更改,我们已经向您做了详细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相关内容:

·伤残赔偿金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伤残赔偿金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残疾赔偿金属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故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津贴、营业收入、知识产权等,归夫妻共同所有。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主要是对受害人未来生活损失的一种填补,也是其维持未来生活的一种保障,具有人身的专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


·申请婚姻无效有离婚证吗?
    我国法律对男女双方结婚是有一定的法律上的要求的,如男女双方都是未婚,双方的年龄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等等,但实践中会有一些男女可能并不符合结婚条件但仍然领取了结婚证的,如双方有近亲关系却并未告知婚姻登记处等等,这种情况下的婚姻是无效的,当事人可以到法院申请确认婚姻无效。那申请婚姻无效有离婚证吗?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申请婚姻无效有离婚证吗?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将已经存在的合法予以解除...


·单方申请离婚孩子才两个月大法院会判男方还是女方?
    单方申请离婚孩子才两个月大法院会判男方还是女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


·一、女婿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多少?
    一、女婿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多少? 女婿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二、司法解释 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


·女方再婚想要初婚孩子的抚养权
    女性在离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时候通常情况下还是有很大的优势的,因为作为母亲一般都能很好的照顾孩子的日常生活。但是如果女方选择再婚的话是否会对法官判断哪一方对孩子有利有影响呢。如果女方再婚想要初婚孩子的抚养权该做哪些准备呢。 一、女方再婚想要初婚孩子的抚养权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


·出国夫妻财产共有证明怎么写?
    出国夫妻财产共有证明怎么写?夫妻共同财产证明样本包括男女双方的基本信息以及对财产的分配,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协议书;有关的产权证明;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二、办理夫妻共同财产公证的程序是什么?1、携带个人的身份证明;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2、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3、公...


·在中国抚养到多少岁
    在中国抚养到多少岁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


·公安机关国家赔偿流程有什么规定?
    我们都知道启动国家赔偿程序必须出现国家一方出现侵犯公民的现象。但是国家作为没有实体的概念性事物,只能由机关来代表国家与公民之间进行互动,比如公安机关就是与老人们互动最多的国家机关之一。下面一起来看看公安机关国家赔偿流程有什么规定。 一、公安机关国家赔偿流程有什么规定? 第二章 受 理 第八条 赔偿请求人申请国家赔偿,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赔偿申请书,载明受害人的基本情况、赔偿请求、事实...


·离婚证能当场领取吗,领取离婚证的程序是什么
    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此时都需要当事人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然后领取对应的证书。其中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的当然就是离婚证。那么这个离婚证能当场领取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证能当场领取吗 新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施行后,自愿离婚的双方,不用再苦等1个月的审查期,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时,可以当场领到离婚证。根据1994年颁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


·一、农村离婚女方给男方退彩礼吗?
    一、农村离婚女方给男方退彩礼吗?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如结婚多年则无需退还。属于下面情形的可以要求退还彩礼。《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二、不返还彩...


·要怎么确定子女的抚养费数额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对于不享有抚养权的一方和子女都至关重要。那么具体来说要怎么确定子女的抚养费数额?本文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要怎么确定子女的抚养费数额 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要具体参考以下因素: 1、子女...


·刑事赔偿与国家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刑事赔偿与国家赔偿的区别是什么?刑事赔偿与国家赔偿的区别是范围不一样,国家赔偿包括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属于国家赔偿的一种。刑事赔偿的范围是: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