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协议范文?

在因为单位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作出相应的赔偿,然后签订一份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协议。不过,对于很多人来讲,并不清楚这个赔偿协议是怎么写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介绍。

一、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协议怎么写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协议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双方于 年 月 日解除劳动合同,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元。

双方确认:

一、甲方已明确告知乙方依照相关犯规应得权益金为 元,乙方愿意放弃差额部分;

二、在协议签订后,双方就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事项均已履行完毕,双方无其他争议;

三、承诺在签订协议并领取补偿金后放弃其他任何主张,不再就双方劳动法律关系存续期间的任何事项提起劳动仲裁及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武汉新泽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授权代表: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该协议的关键:

1、补偿金低于法律保护是可以成立的;

2、双方确认的第一条非常重要,如无第一条,则本协议亦不成立。

二、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一)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经济补偿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6、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一个月工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五)社会保险

1、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1)退休;

(2)患病、负伤;

(3)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4)失业;

(5)生育。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上文中,不仅为您提供了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协议的内容,同时还为您带来了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的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如果满足条件,就要向单位主张赔偿,不然的话自身利益就会受到损害。


相关内容:

·环卫工提前上班属不属于工伤?
    环卫工提前上班属不属于工伤? 一、环卫工提前上班属不属于工伤? 提前上班不可以算工伤的,但加班情况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


·如何办理工程保险延期申请
    建筑工程行业作为一种高危行业存在,从业人员在建设过程中往往极易发生事故。事故一旦酿成将会造成巨大的人生伤害,财产伤害。导致工程无法顺利进行,给受害工人的家属也将造成不可磨灭的伤害。那么工程保险是怎样发挥其保险作用的?发生情况后如何进行工程保险延期申请呢? 一、如何进行工程保险延期申请 如果保险中有这样的条文:交费次日零时起(或指定生效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日止。对于建筑工程保险,基本上都会有这样...


·劳动合同续签年限长短是多少
    通常我们在开始一个新的工作时要签订一份劳务合同,通常劳务合同会规定工作年限,到规定的年限后是可以续签的,那么怎样续签劳动合同,相关的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劳动合同续签年限长短是多少,小面就有我们为您解答。 一、 劳动合同续签年限长短 是多少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任何劳动过程,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进行的。在现代化社会中,劳动时间被认为是衡...


·拖欠工资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拖欠工资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金,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


·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在产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当事人此时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进行劳动仲裁,并且不需要在双方合意的情况下就能提出申请,不过此时申请劳动仲裁有程序要求,那么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在下文中作出了总结,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 1、劳动者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2、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


·济南建筑工程项目中标从业证书暂存管理办法
    济南建筑工程项目中标从业证书暂存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项目涉及到很多专业人员,加强这些人员的管理对保障项目建设非常重要,济南市为了规范招投标市场,特出台了济南建筑工程项目中标从业证书暂存管理办法,那么该“办法”有什么具体内容?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 济南市建筑工程项目中标人从业证书暂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维护我市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防范挂靠投标、一证多岗和出借资质资格证书等违法违规现...


·哪些主体能够申请工伤认定
    哪些主体能够申请工伤认定 一、哪些主体能够申请工伤认定 所谓“主体”,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个人或组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两类, 一是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 二是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工会组织。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都有权利申请工伤认定。 对于用人单位来讲,为受伤害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是其法定义务,也是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为充分保障职工合法...


·建筑工程竣工初验由谁组织
    建筑工程初步验收由建筑工程监理组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


·劳动争议是仲裁前置吗
    劳动争议是仲裁前置吗?我们在工作中难免会与用人单位因为些事情发生劳动纠纷,此时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呢,怎样又能更好的维护自身权力呢?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是出现争议后当事人须首先将争议提交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那么劳动争议是仲裁前置吗?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的相关法律。 一、劳动争议应仲裁前置 劳动争议应仲裁前置就是劳动争议要先经过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能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


·员工投资入股离职怎么办
    员工一旦持有了本公司的股票,就等于多了个身份,该公司的自然人股东,这是法律认定的,只要其不卖出股票,谁也剥夺不了其股东权利,即使其辞职了还是一样的。公司是股份制公司,但没有上市的,劳动者辞职,单位就要求劳动者退股。上市公司的,劳动者可以不退股的。《股权管理办法》规定:原始股股东如果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则丧失持股资格,所持股份应当在离职后一个月内转让给公司;原始股股东拒绝按规定转让股权的,公司将...


·承揽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体现在那些方面?
    承揽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体现在那些方面? 1、从法律关系上仔细鉴别。加工承揽关系与事实劳动关系的外在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容易使人产生混淆: (1)承揽人根据定作人的要求、指示完成承揽事项;事实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的业务安排完成工作事宜。 (2)承揽人以承揽成果作为代价换取定作人支付的报酬;事实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以自身劳务的付出为前提换取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因此,表现为二者均有...


·一、三方协议服务期未满解除劳动合同犯规吗?
    一、三方协议服务期未满解除劳动合同犯规吗? 犯规。用人单位违法。 1、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除此之外没有违约金。 2、劳...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