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有哪些内容? 众所周知,在建筑施工的时候,工程质量是每位建筑施工人员心中需要保证的首要目标。倘若建筑施工质量出现问题,将会带来无法想象的各种危害。那么在施工组织工程中,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有哪些内容呢?本站我们整理了一些资料,希望您对其有所了解。 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有哪些内容: 一、整体建筑工程质量保证内容 1.负责对施工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对施工材料、施工方法及实体质量随时进行抽查。 2.负责对施工...
·一般公司解散如何赔偿员工 公司解散如何赔偿员工(一)一般劳动者的补偿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解散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通知的,单位应该额外发一个月的工资。另外,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因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确定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从 2008 年 1月1日起每年补偿 1 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按补半个月计算。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
·绿化工程质量保证金有什么作用? 绿化工程质量保证金有什么作用? 过去高速发展的经济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现在,人们更加追求城市规划与自然的和谐一体,绿色工程应运而生,通过改变地形,植树种草,开渠引水,创作出一种接近自然的形象。但是,作为一种受地形等自然因素影响很大的项目,其质量往往很难保证。下面就让我们来给您讲一讲关于绿化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作用有哪些。 一、什么是绿化工程? 广义的绿化工程是指用来绿化或美化环境的建设工程,其概念...
·根据法律规定紧急辞职扣多少工资? 根据法律规定紧急辞职扣多少工资? 一、根据法律规定紧急辞职扣多少工资? 根据法律规定紧急辞职扣造成的实际损失的工资,没有规定应当扣除多少工资,但是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损失。 所谓急辞工,不是法律上的定义,通常是指立即解除合同或者短时间内解除合同。有合法与违法之分,应当区别情况分别对待。 1、用人单位有法定过错急辞工 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
·随着我国科教文卫事业的飞速发展,国家越来越关注建筑工程的质量 随着我国科教文卫事业的飞速发展,国家越来越关注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因为一些原因需要建设工程,工程的质量是至关重要的,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承包合同之中是可以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那么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多少钱呢?我们来了解下。一、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或施工单位在工程保修书中承诺,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
·水电暖安装工程承包风险有哪些 水电暖安装工程承包风险有哪些 尽管说建筑工程在修建的时候,对于发包方和建筑方来说会签订相应的承包合同。但是对承包方来说并不是说签订合同以后就可以一本无忧了,在某些情况下工程在修建过程当中,还是会面临一定的风险,需要承包方有一定的心理准备。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水电暖安装工程承包风险有哪些? 水电暖安装工程承包风险有哪些? ①支付工程款风险 在拖欠工程款初期,除催讨外,应通过法律承认的函告方...
·入职一般是指劳动者已经接受用人单位招聘,到用人单位处工作,但 入职一般是指劳动者已经接受用人单位招聘,到用人单位处工作,但还处在试用阶段的情形。转正则是劳动者已经与用人单位建立了稳定的劳动合同关系的情形。因此,入职和转正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着不同。下面我们为您总结了关于入职和转正的区别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入职与转正的概念不同 求职者已经通过招聘单位的审查把关,被招聘单位通知录用,可以进入招聘单位开始试用的这一过程,称为入职。换言之,入职就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开始...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索赔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姓名、住址、职业、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
·从劳务关系到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一字之差,很多劳动者都分不清楚二者的区别和联系,也因为这个原因导致很多劳动者在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纠纷时,无法更好保障自己的权益。那么,从劳务关系到劳动关系,这期间经历了怎样的转变,二者的区别何在呢? 一、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在哪里 事实上,一方面,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在形式上有本质的区别,两种合同往往对应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关系,另一方面,对于合同双方的法律关系,又不能仅...
·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在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
·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的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四条的规定,在“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退休年龄不足十年以及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三十九和四十条的情形...
·劳动合同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约定违反法律规定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约定违反法律规定是否有效 一、劳动合同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约定违反法律规定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话是无效的。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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