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农村建房需要哪些手续,农村建房注意事项

农村建房需要哪些手续,农村建房注意事项

现如今,国家对于农民的各种补偿和惠农政策,使得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许多农户都换掉了以前破旧的瓦房,准备修建新的房子。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农村建房需要哪些手续和农村建房的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农村建房需要哪些手续,农村建房注意事项

(一)户主申请(说明申请事由,用地面积和土地类型,家庭状况)村、社签字。

(二)本户的户口簿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三)规划内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要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四)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五)建房户他处无宅基地的说明书,村主任、驻村干部签字。一户不能多宅。

(六)分家无房产的应附分家协议原件。

(七)在公路旁建房,必须要路政部门的明确意见。

(八)涉及河道的,要有水利部门的明确意见。

(九)地灾踏勘现场意见。

(十)新开宅的农户,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

付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原地改建除外)。

(十一)房屋买卖过户必须只有一宅,且搬迁到外地,由社、村镇出具签字才能过户。

注:坚决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二、农村建房注意事项 ?


(一)审批面积(具体按当地的政策确定)

1、1-3人,按3人审批,即90平方米。

2、4人按4人审批,即120平方米。

3、5人以上含5人的只能审批150平方米。

4、撤房起屋的也是如此。扩建的连同老屋计算面积。

(二)什么情况下不批准

1、地界不清的不批。

2、土地有争议的不批。

3、地质有滑坡现象的不批。

4、禁建区的不批。

5、界定为基本农田范围内不批。

6、规划区内的不能随便批。

(三)收费标准

1、农村居民建房,拆房建房的在四界不动的情况下,不收工本费,办用地许可证。

2、重新开宅,新占非耕地建房的不收工本费和押金,办理用地许可证,但老屋必须拆除后复耕。

3、重新开宅,新占耕地(不是水田和划为基本农田)因兄弟分家无住房确需占用的不收工本费和押金,但老屋必须拆除后复耕。耕地占用税按规定收取。

除此之外,一律不允许审批占用,特别是水田。

(四)注意不要发生违法占地情况

1、违法占地建房的界定

未经批准,骗取批准,批甲占乙,批少占多,批非占耕。

2、实施处罚的程序

立案、调查取证、实地丈量、调查、研究处罚意见、告知、下发处罚书、收缴罚款、补办用地手续。

3、处理标准

(1)非耕地处罚10元每平方米。

(2)耕地(旱地),处罚款不少于20元每平方米,耕地占用税照收。

(3)耕地(水田),处罚款不少于30元每平方米,耕地占用税照收。

注:

(1)对部分违法建房户,态度恶劣,影响较大,在收取罚款时按上限征收,处罚后强制撤除建(构)筑物。

(2)对违法建房户处罚的依据为:

违反《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

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以上就是农村建房需要哪些手续和农村建房的注意事项,希望国家的各种惠农政策,换来的是农民朋友们按照相关规定修建自己的新家园。我们在这里告诫您,盖新房是好事,但是千万不要化喜为悲发生非法占地情况。如果您还有什么不了解的地方,可以电话咨询的在线律师。


相关内容:

·房屋买卖违约怎么赔偿,房屋买卖违约情形有哪些
    一、房屋买卖违约怎么赔偿(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因一方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守约方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即付出的房款、中介费、利息等)和房屋差价等可得利益损失,违约方应当予以赔偿。(二)赔偿的范围包括:合同约定价格与房屋现在市场价之间的差额。实践中可以委托具有评估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评估或者比照最相类似的房屋(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相同区域内房屋)市场交易价格,与买卖合同约定价格之差确...


·一、婚前父母出资按揭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一、婚前父母出资按揭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


·安置房和回迁房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安置房和回迁房的区别主要是什么?1、产权的区别:很多定向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定向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定向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当然,目前定向安置房交易并没有要求这样,但法律规定是要缴纳的,所以,一但政府出台政策,那就很可能要交。2、质量上的区别:定向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被限制的很死,因此...


·房产被拍卖买卖不破租赁适用吗?
    房产被拍卖买卖不破租赁适用吗不适用,《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 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二、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


·买二手房能申请房贷吗,二手房贷款要注意什么
    房贷也就是因买房而申请的按揭贷款。由于商品房的价格非常高,生活中有不少人购买商品房都是通过申请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来支付房款的。不过,如果公民选择购买二手房能申请房贷吗?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介绍。 一、买二手房能申请房贷吗 公民买二手房能申请房贷,但买二手房申请房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二手房贷款的适用对象 1、已经支付了部分房款,但缺少继续支付剩余二手房房款能力的购房人。 2、各类中介公司、...


·征收时住房和厂房补偿是一样的吗
    征收时住房和厂房补偿是一样的吗 国家为了进行公共管理、合理规划城市、建设公共设施,需要对于一些占用公共建设的房屋进行征收,有专门人员进行拆迁。“拆迁”对于政府部门来说是一项难题,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可能会遇到各种阻拦。政府应该以人民的利益为重,安抚被拆迁群众,并发放合理的拆迁补偿款。很多人存在疑问,征收时住房和厂房补偿是一样的吗?接下来,我们为您解答。 一、征收时住房和厂房补偿是一样的吗 目...


·回迁房多久可以买卖 回迁房与商品房的区别
    回迁房多久可以买卖 回迁房与商品房的区别一、回迁房多久可以买卖?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  第一种情况:业主已经取得该商品小区的《房产证》。  这些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所以,有《房产证》的回迁房都是可以正常在交易所过户转名的。  第二种情况: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


·陪嫁房子应该怎么分配
    陪嫁房子应该怎么分配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


·一房多卖定性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一房多卖定性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即可以对行为人追究民事责任。但“一房多卖”又在行为特征上与我国刑法第二百二...


·购买房屋最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了获得房屋的产权,也就是所有权,不
    购买房屋最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了获得房屋的产权,也就是所有权,不然购买房屋的目的就会落空,对于购房者而已自己的利益无疑就是受到了损害的。而现实中产生的房屋产权纠纷比较多,作为购房者此时要如何避免房屋产权纠纷呢?下面是对这个问题做的详细解答。弄清房屋产权是买卖房产的“必修课”,只有产权清晰的房产才能顺利上市交易。防范产权纠纷需要先确定房屋的具体产权是否有限制。 (一)产权交易是否有限制。如存在被抵押、涉...


·农村买房合同什么情况下无效
    目前,我国的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买卖农村房屋,只是在实践中,常常会出现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对于这一现象,必须要引起购房者的高度重视。那么,农村买房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无效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解答。 一、农村买房合同什么情况下无效 (一)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农村房产继承后如何过户 一、农村房产继承后如何过户?
    农村房产继承后如何过户 一、农村房产继承后如何过户? 1、到被继承人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死亡证明,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2、准备好土地使用证、身份证、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嘱等材料到国土资源部办理过户。 二、农村房屋只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吗? 农村房屋由于不能自由买卖,所以办理房产证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全国范围没有普遍开展农村房产登记发证工作,目前只有少数...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