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农村建房需要哪些手续,农村建房注意事项

农村建房需要哪些手续,农村建房注意事项

现如今,国家对于农民的各种补偿和惠农政策,使得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许多农户都换掉了以前破旧的瓦房,准备修建新的房子。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农村建房需要哪些手续和农村建房的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农村建房需要哪些手续,农村建房注意事项

(一)户主申请(说明申请事由,用地面积和土地类型,家庭状况)村、社签字。

(二)本户的户口簿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三)规划内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要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四)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五)建房户他处无宅基地的说明书,村主任、驻村干部签字。一户不能多宅。

(六)分家无房产的应附分家协议原件。

(七)在公路旁建房,必须要路政部门的明确意见。

(八)涉及河道的,要有水利部门的明确意见。

(九)地灾踏勘现场意见。

(十)新开宅的农户,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

付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原地改建除外)。

(十一)房屋买卖过户必须只有一宅,且搬迁到外地,由社、村镇出具签字才能过户。

注:坚决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二、农村建房注意事项 ?


(一)审批面积(具体按当地的政策确定)

1、1-3人,按3人审批,即90平方米。

2、4人按4人审批,即120平方米。

3、5人以上含5人的只能审批150平方米。

4、撤房起屋的也是如此。扩建的连同老屋计算面积。

(二)什么情况下不批准

1、地界不清的不批。

2、土地有争议的不批。

3、地质有滑坡现象的不批。

4、禁建区的不批。

5、界定为基本农田范围内不批。

6、规划区内的不能随便批。

(三)收费标准

1、农村居民建房,拆房建房的在四界不动的情况下,不收工本费,办用地许可证。

2、重新开宅,新占非耕地建房的不收工本费和押金,办理用地许可证,但老屋必须拆除后复耕。

3、重新开宅,新占耕地(不是水田和划为基本农田)因兄弟分家无住房确需占用的不收工本费和押金,但老屋必须拆除后复耕。耕地占用税按规定收取。

除此之外,一律不允许审批占用,特别是水田。

(四)注意不要发生违法占地情况

1、违法占地建房的界定

未经批准,骗取批准,批甲占乙,批少占多,批非占耕。

2、实施处罚的程序

立案、调查取证、实地丈量、调查、研究处罚意见、告知、下发处罚书、收缴罚款、补办用地手续。

3、处理标准

(1)非耕地处罚10元每平方米。

(2)耕地(旱地),处罚款不少于20元每平方米,耕地占用税照收。

(3)耕地(水田),处罚款不少于30元每平方米,耕地占用税照收。

注:

(1)对部分违法建房户,态度恶劣,影响较大,在收取罚款时按上限征收,处罚后强制撤除建(构)筑物。

(2)对违法建房户处罚的依据为:

违反《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

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以上就是农村建房需要哪些手续和农村建房的注意事项,希望国家的各种惠农政策,换来的是农民朋友们按照相关规定修建自己的新家园。我们在这里告诫您,盖新房是好事,但是千万不要化喜为悲发生非法占地情况。如果您还有什么不了解的地方,可以电话咨询的在线律师。


相关内容:

·一、夫妻离婚房子给孩子吗?
    一、夫妻离婚房子给孩子吗 夫妻离婚将房子赠与子女的,不需要公证。只需要双方签订一份赠与协议书,约定将房屋赠与自己的子女。但是,由于我国物权法规定,房子赠与的,没有过户的,房子还属于原产权人。因此,离婚房子赠与子女的还需要过户,才是真正的赠与。 具体步骤如下: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 ...


·一、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合同上必须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合同上必须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用夫妻共同财产买房子的话,购房合同上不是必须写两个人的名字。结婚后买的房子房产证和购房合同上只写老公一人的名字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结婚以后购买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


·公租房续租的条件是什么?
    公租房续租的条件是什么? 一般公租房的租期是五年,到期后根据承租人的收入及家庭情况来判断是否可以续住。那么公租房续租的条件是什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购买时能够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公租房不可以上市买卖,采购人需求转让的,由公租房所在的单位组织回购;回购报价为原销售报价+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不会跟着房价的上涨而上涨。一旦发现用虚假...


·二手房买卖违约金应如何约定?
    现在很多合同的内容都包含了违约金条款,特别是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约定是必不可少的,但是违约金并不能随意要求过高,那么二手房买卖违约金应如何约定?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二手房买卖违约金应如何约定? 1、违约金应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是多少 在中介提供的很多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格式条款中,中介通常将违约金约定为总房价的20%。很多人以为违约金最多只能约定为20%。其...


·房产继承权有时效吗?
    房产继承权有时效吗 我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该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也即继承诉讼的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超过二十年就丧失了胜诉权。实体权利仍然存在,只是没有法律的强制保护了。 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


·房屋刚建时曾被违建名义罚过款,后面拆违时就一定要被强拆吗?
    一、房屋刚建时曾被违建名义罚过款,后面拆违时就一定要被强拆吗?  一般来说,违建指的是没有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同意,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许可等,也就是普通民众没有去相关部门办理建房手续就建设的房屋,这类房屋可以划分为两种其情况,一是没有批准登记也不符合城市规划的,按照相关规定拆除违建房屋,二是没有相关部门的审批,不违反城市规划的,这类情况一般被拆迁人可以向有关部门缴纳处罚金,后补齐手续即可,所以被拆...


·一、签房屋买卖合同注意点?
    一、签房屋买卖合同注意点有哪些(一)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二)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三)查验有关证明文件。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


·太原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以及流程
    太原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以及流程 主要是因为现在社会的经济是越来越好的,所以最近就有佛山市的咨询人员问我们关于太原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规定是如何的,其实您是不用担心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得不到补偿这个情况,就算拆迁方是政府也会给您补偿的,而且不管拆迁方是谁都必须按照流程办事。 一、太原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


·婚前个人财产购买,婚后房产增值部分,离婚咋分?
    婚前个人财产购买,婚后房产增值部分,离婚咋分? 此处说的婚前个人财产购买是指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全额购买房屋。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于婚前财产。婚内房产增值的部分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对于婚后房产增值部分不予分割,只归属与房子的产权人。 二、婚前个人财产购买,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 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即使婚后由...


·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如果符合条件,那在自己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
    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如果符合条件,那在自己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向银行申请进行按揭贷款购买。不过此时银行提供的也仅仅是剩余的房款,购房的首付一般还是需要购房者自己支付的。那实践中,二手房最低首付多少钱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二手房最低首付多少? 所谓二手房首付,指的是购买二手房时除了银行贷款外买受方应当一次性支付的金额,其首付款的计算方式为:净首付款=实际成交价-客户贷款额(净首付款:...


·未过户的房屋可以买卖吗
    不管是继承房屋还是买卖房屋,对于当事人来讲,需要实际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之后,那么才能对房屋进行处分,但要是现实中针对未过户的房屋,此时所有人是否可以将其出售给其他人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未过户的房屋可以买卖吗 对于不动产买卖,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未经登记的,不动产转让作无效处理。房产转让未经过户,只是说明合同未生效,并非合同不成立。房产转让、抵押,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房屋转租合同范本
    租房时通常租金都需要半年或者一年一付,很可能出现租期还没结束,但是住客由于某种原因无法继续居住的情况,那么此时,租客可以选择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也就需要再和新的租客重新签订合同,也就是房屋转租合同,至于具体要如何约定,在这里,我们将为您提供一个房屋转租合同范本,以供参考。 房屋转租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 租 方(甲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