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农村建房需要哪些手续,农村建房注意事项

农村建房需要哪些手续,农村建房注意事项

现如今,国家对于农民的各种补偿和惠农政策,使得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许多农户都换掉了以前破旧的瓦房,准备修建新的房子。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农村建房需要哪些手续和农村建房的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农村建房需要哪些手续,农村建房注意事项

(一)户主申请(说明申请事由,用地面积和土地类型,家庭状况)村、社签字。

(二)本户的户口簿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三)规划内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要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四)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五)建房户他处无宅基地的说明书,村主任、驻村干部签字。一户不能多宅。

(六)分家无房产的应附分家协议原件。

(七)在公路旁建房,必须要路政部门的明确意见。

(八)涉及河道的,要有水利部门的明确意见。

(九)地灾踏勘现场意见。

(十)新开宅的农户,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

付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原地改建除外)。

(十一)房屋买卖过户必须只有一宅,且搬迁到外地,由社、村镇出具签字才能过户。

注:坚决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二、农村建房注意事项 ?


(一)审批面积(具体按当地的政策确定)

1、1-3人,按3人审批,即90平方米。

2、4人按4人审批,即120平方米。

3、5人以上含5人的只能审批150平方米。

4、撤房起屋的也是如此。扩建的连同老屋计算面积。

(二)什么情况下不批准

1、地界不清的不批。

2、土地有争议的不批。

3、地质有滑坡现象的不批。

4、禁建区的不批。

5、界定为基本农田范围内不批。

6、规划区内的不能随便批。

(三)收费标准

1、农村居民建房,拆房建房的在四界不动的情况下,不收工本费,办用地许可证。

2、重新开宅,新占非耕地建房的不收工本费和押金,办理用地许可证,但老屋必须拆除后复耕。

3、重新开宅,新占耕地(不是水田和划为基本农田)因兄弟分家无住房确需占用的不收工本费和押金,但老屋必须拆除后复耕。耕地占用税按规定收取。

除此之外,一律不允许审批占用,特别是水田。

(四)注意不要发生违法占地情况

1、违法占地建房的界定

未经批准,骗取批准,批甲占乙,批少占多,批非占耕。

2、实施处罚的程序

立案、调查取证、实地丈量、调查、研究处罚意见、告知、下发处罚书、收缴罚款、补办用地手续。

3、处理标准

(1)非耕地处罚10元每平方米。

(2)耕地(旱地),处罚款不少于20元每平方米,耕地占用税照收。

(3)耕地(水田),处罚款不少于30元每平方米,耕地占用税照收。

注:

(1)对部分违法建房户,态度恶劣,影响较大,在收取罚款时按上限征收,处罚后强制撤除建(构)筑物。

(2)对违法建房户处罚的依据为:

违反《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

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以上就是农村建房需要哪些手续和农村建房的注意事项,希望国家的各种惠农政策,换来的是农民朋友们按照相关规定修建自己的新家园。我们在这里告诫您,盖新房是好事,但是千万不要化喜为悲发生非法占地情况。如果您还有什么不了解的地方,可以电话咨询的在线律师。


相关内容:

·一、成都购房新政策是怎么规定
    一、成都购房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的户籍居民或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其他地区户籍居民,在本区域...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条件
    (一)协议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当一定的情形出现时,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不具有欺诈胁迫或者显示公平的情形,那么,在约定的条件具备时,合同解除。(二)法定解除法定解除的情况很多,主要有以下情形:1、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或...


·实践中,许多父母会想要将自己的房屋过户给孩子。父母将房屋过户
    实践中,许多父母会想要将自己的房屋过户给孩子。父母将房屋过户给孩子可以选择的方式包括了赠予、买卖以及继承,这其中,继承房屋的费用最低,但由于条件所限,许多父母会选择以买卖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那房屋买卖给儿子费用有哪些?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 一、房屋买卖给儿子费用有哪些? 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的主要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三种。其中房产满五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只...


·名下有夫妻按揭房怎么离婚?
    名下有夫妻按揭房怎么离婚?   夫妻离婚与是否有按揭房是没有任何关系,只要协商好就可以按协离婚的方式来进行处理,而对于按揭房的分配就是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庭外和解房屋承包合同违约金协议书有效吗
    庭外和解房屋承包合同违约金协议书有效吗? 一、庭外调解 1、庭外调解,即诉讼外调解,是指由除人民法院之外的其他组织主持,就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协商,从而解决纠纷所进行的活动。在我国,其他组织主要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他行政机关和仲裁委员会,因而诉讼外调解主要包括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 2、实践中,需要注意法院调解与诉讼外调解的联系和区别: 两者相同之处...


·商品房买卖纠纷都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纠纷都有哪些 发生纠纷该怎么办在商品房买卖中因交易双方对交易的追求不同而容易引发纠纷,因为不同的纠纷又有不同的解决方式,所以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之初最好先了解下商品房买卖纠纷都有哪些以及若发生商品房买卖纠纷后该怎么办等问题,这样才会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下文也会针对这两方面的内容为您展开详细阐述。 一、商品房买卖纠纷都有哪些 1、认购定金能否退回一些项目在具备销售法定条件前,往往搞认购,让购...


·农民公寓可以办房产证吗
    不可以。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私自出让。因而农民公寓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


·陕西西乡农村房屋买卖怎么进行?
    现今社会,生活在灯火辉煌、车水马龙的城市的人们越开越感觉到了各方面的压力,相比过去人人向往的城市生活,人们愈发地倾心于乡村田园生活,很多生活在城市的百姓也开始逐渐向农村发展,随之推动了农村房屋买卖,例如陕西西乡就是这样一个例子。那么您是否了解陕西西乡农村房屋买卖怎么进行?城市户口能买农村房屋吗? 一、怎样买卖农村房屋? 1、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


·怎样处理商品房买卖的纠纷
    怎样处理商品房买卖的纠纷 一、怎样处理商品房买卖的纠纷 (一)对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房屋质量问题,要把握“是否根本违约”这一关键。如果存在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因商品房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等根本违约情形的,可以判决退房并赔偿损失。 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多数案件是开发商违约但不构成根本违约的,如一般质量问题、面积存在少量误差等,这种房屋质量问题被发现时,多数消费者已经入住,有些已...


·农村房屋遗嘱公证需要多少钱
    农村房屋遗嘱公证需要多少钱 一、农村房屋遗嘱公证需要多少钱? 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收费大约在100元-400元之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一)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 (二)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 (三)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00—300元。 (四)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接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二、遗嘱公证的流程是什么? 1、...


·一、是否房屋租赁合同到期赔偿装修?
    一、是否房屋租赁合同到期赔偿装修?是否对装修的部分进行赔偿需要看当时租赁合同双方是如何约定的,无特殊约定是得不到补偿的,甚至会被要求恢复原样。这就要求我们租房者在租房前如果有装修意愿,一定要与房东协商并达成纸质约定写到合同里,只有合同中的条款才对双方有约束力,能够得到法律保护,不然只会得不偿失了。1、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的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未经出租人...


·婚后房产一定是夫妻共同房产
    婚后房产一定是夫妻共同房产,这种说法是有问题的,婚后的一些财产确实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不是只要是婚后的财产就一定是夫妻共同的财产。比如说男女双方在婚后,不管是男方或者女方所取得工资、奖金,或者是任意一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赚来的收益,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有的是比如你写了一本书或者文章,婚后获得的书稿或者是奖金,也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但是婚后的房产不一定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般情况下,在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