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工是童工吗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身边有许多未成年人因为某些原因已经从事工作,但众所周知,童工是禁止录用的,绝大多数人认为未成年工就是童工,未成年工是童工吗?其实未成年工与童工还是有区别的,下面请为您答疑解惑。 一、童工和未成年工的定义: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
·饭店招了童工会怎么样? 我国法律明文禁止企业使用童工,对使用童工的企业有着严厉的民事处罚以及刑事处罚。这是我国法律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发展以及国家发展长远的重要措施,是培养后代的长远大计。那么,饭店招了童工会怎么样?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年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
·装修合同到期未完工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装修合同到期未完工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一、装修合同到期未完工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需要,主要看合同内容,如果合同内容有相关赔付或惩罚条款,那按照合同办理就可以了。 如果合同里面有约定,那么装修公司超期未完成装修就说明他们违反了合同约定,因此装修公司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可以要求减少装修费、赔偿因延期造成的损失。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违约必然产生违约责任。 《中...
·国企保留劳动关系的待遇 国企保留劳动关系的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
·法律规定哪种情况不属于工伤 哪种情况不属于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职工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自然是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不得认定为工伤。2、醉酒导致伤亡的。职工因醉酒而伤亡,也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即使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也不得认定为工伤。3、自残或者自杀的。这种人身伤害是行为人自己的责任,不能认定为工伤。4、伤害虽然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但不是由于执行职务或业务而发生的暴力伤害,也不属于工伤。5、...
·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书范本是怎样的? 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书范本是怎样的? 解除劳动合同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签订为期____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
·在我国《劳动法》就是广大劳动者权利和利益的捍卫者和保护者 在我国《劳动法》就是广大劳动者权利和利益的捍卫者和保护者,《劳动法》从劳动合同的签立一直到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等方面详细的阐述了劳动者应该履行的义务和必须享受的权利,而第三十八条一直都是您关注的焦点,那么,劳动合同38条都有哪些规定?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中主要有哪些项目? 工程整体质量和细节质量影响建成后建筑的使用与寿命。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中主要有哪些项目?由于必须要由人来建设,因素主要有参与建设的人的技术质量、态度、素质;操作设备、材料是否可靠,操作者在使用设备材料时所使用的方法和周遭环境也是要考虑的问题。以下是相关资料: 一、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 (一)人的因素控制 参与工程的人很多,工程建设的决策者、组织者、指挥者和操作者。人具有较高的主观能动性,...
·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担保的定义作用 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担保的定义作用工程的施工方为了使业主相信住宅的质量是有保证的,通常情况下会找到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为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担保。这种担保是为了使业主放心,即使是房屋的质量安全出现了问题也可以不用担心赔偿问题或者是后续维修的问题,使业主的权益得到双重保证。 一、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担保 房屋质量保修保证担保是保证人为开发商(被保证人)在保修期内按《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以下称“主合...
·劳动法中被遣散是主动离职吗 劳动法中被遣散是主动离职吗?被遣散不是主动离职,属于非劳动者本人原因终止劳动关系,公司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
·劳动监察大队和申请仲裁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监察大队和申请仲裁之间的区别是什么?作为劳动工作者,在工作的时候是要与企业签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合同的,但是如果在工作期间个人的权益受到企业的侵犯时,那么此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但是很多人会劳动监察大队和申请仲裁之间的关系弄混,下面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劳动监察大队和申请仲裁之间的区别是什么?1、劳动监察大队和申请劳动仲裁是两个分别不同的概念。劳动监察大队是应该单位机构,是隶属于人力资...
·职工承诺不缴社保,单位不缴算不算违法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目的是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相对来说,用人单位是占主导地位的,一般处于强势,而劳动者处于被动地位,相对弱势。《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