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土地怎么分配制度? 一、离婚土地怎么分配制度? 不论是在《民法典》还是在《农村土地承包法》中,都对发生婚姻变化后的土地承包权权属做出了明文规定,依法保护离婚后当事人的土地承包权。但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即离婚后“ 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 ”。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原有承包地,依然属于本人承包,土地确权时,应确权为当事人本人。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
·一、老人死亡后宅基地继承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一、老人死亡后宅基地继承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1、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个人对宅基地仅拥有使用权,并不拥有所有权,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所以老人去世之后,宅基地并不是老人的遗产,并不能依法发生继承。 2、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并不收回这一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老人原拥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会归本户内余下的人员共同享有权利。老人的继承人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
·为什么新楼盘土地使用权33年? 为什么新楼盘土地使用权33年?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人们买房只能购买房屋的所有权以及房屋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在实践中,有的人拿到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证之后会发现剩余的年限已经不足40年或者70年,甚至新楼盘土地使用权33年。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新楼盘土地使用权33年的原因 购房者在购买楼房土地使用权时,房价中包含了土地出让金的部分,在取得产权的同时也取得了土地使用权...
·雅安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清苗补偿标准 雅安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清苗补偿标准 一、实施前提 川府函[2012]90号 雅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批雅安市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请示》(雅府〔2012〕7号)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你市修订上报的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在征地补偿安置中要本着必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时调整不适应的补偿标准,按程序报批。规...
·在当代中国,特别是农村地区对法律的意识比较淡薄,经常出现父母 在当代中国,特别是农村地区对法律的意识比较淡薄,经常出现父母支持孩子外出工大挣钱的行为,父母不知道童工的定义。也有一种情况是孩子年满十六周岁,孩子想要外出工作,可父母认为其是童工不允许孩子出去工作。那孩子16岁上班算童工吗?今天,让我们一起探讨一下吧!一、童工的定义《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
·买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买吗?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买房子是家里的一件大事,需要全家人小心又谨慎的考虑有关房子的各种因素,同时也会遇上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房屋产权的问题,房屋土地使用证的问题,都会成为您买房要考虑的一个因素,针对房屋土地使用证的情况可以分为两种,一是是真的没有土地证。另一种是土地证丢失没有补办。那么,接下来就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有关买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买吗? 一、买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买吗 土地证丢失的话,只...
·重庆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新规定是什么? 重庆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新规定是什么?重庆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新规定是:部分区内按照批准的土地面积来进行,每亩18000元补助。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8000元。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8000元。二、征地工作是如何开展的?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外村人可以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外村人可以吗?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外村人可以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外村人是可以的,但要符以下两个条件: 1、流转时要取得发包方的同意 2、公示期内无人提出优先权主张或未经书面公示,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开始使用承包地两个月内未提出优先权主张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
·房地产没有土地使用权有哪些影响? 房地产没有土地使用权有哪些影响?对于房地产,从物质形态来说,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如果房主想要拥有土地使用权,那么就要有房产证和土地证。相应的没有土地证,也就意味着房主没有土地的使用权,就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一定的影响。为了让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下面将为您介绍,房地产没有土地使用权有哪些影响? 一、房地产的概念 对于房地产的概念,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房地产既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形态,同时也是一项法...
·最新临沂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临沂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2010年山东省物价部门印发的《关于临沂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10〕75号)中对临沂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作出了相关规定。下面法律我们为您整理了最新临沂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临沂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序号名称类别规格 补偿标准 备注 1、房屋乱石...
·不在案发地可以立案吗? 不在案发地可以立案吗?不在案发地可以报警,但是公安机关不一定立案。立案是刑事诉讼的起始程序也是必经的程序,按照程序法制原则进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第十八条 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地税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书怎么写? 公民在办理税务业务的时候可能会因为某些问题和政府有了冲突,而公民始终认为是地税政府侵害了自己就可以根据其作出的相关决定要求复议,但是复议作为一种严肃的行政程序需要有规范的申请书才能启动。那么,地税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书怎么写? 一、地税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书怎么写?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书 (一)文书的基本知识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书是申请人向税务机关申请复议时递交的,引起税务行政复议程序发生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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