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股东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股东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股东贷款是指股东个人用公司的名义贷款,所以在贷款时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才能进行贷款,那么股东贷款需要哪些资料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为您列了一个企业股东贷款所需资料参考清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借款人基本材料

1、营业执照(需已通过年检)

2、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4、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复印件及工商注册登记查询单

5、贷款卡(需已通过年检,另需填报征信授权查询书二份)

6、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简历(另需填报征信授权查询书二份)

7、财务主管身份证明及简历

8、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借款(授信)申请材料

1、借款申请书(申请授信原因、金额、期限、用途、保证措施)

2、还款计划书

3、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贷款的决议(含股东或董事会成员名单、身份证明)

4、近三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报表及报表附注

5、企业存、贷款及帐户开立情况(含关联户)

6、主要结算帐户(含个人)开户许可证及近期银行对帐单

7、申请借款企业及其法人代表主要资产和负债情况说明(附清单)

三、经营情况材料

1、企业简介(企业规模、发展历程、组织机构设置、主要产品、主要进货渠道、主要供应商、主要客户、主要销售区域等)

2、品牌代理协议、年度销售合同、采购合同

3、近期纳税证明(最近月份)

4、其他合同(如租赁合同、基建施工合同,技术、资金合作合同等)

5、生产经营已投入资金情况(要求提供相关转账凭证和说明)

6、关联经营情况(如合作经营、投资经营、异地经营情况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合作协议,供销合同、财务报表等)

7、其他材料(如产品技术检测证明、专利证书、专卖许可证书等)

8、项目可行性分析(仅项目贷款需要)

四、担保、抵押人基本材料

1、营业执照(已通过年检)

2、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4、企业简介及经营情况介绍

5、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复印件及工商注册登记查询单

6、贷款卡(已通过年检,另需填报征信授权查询书二份)

7、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简历

8、财务主管身份证明及简历

9、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为借款人担保的决议(含股东或董事会成员名单、身份证明)

10、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报表及报表附注

11、房产证、土地证、房产和土地评估报告

12、产权共有权人基本材料

13、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受理基本资料后,银行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补充提供其他资料。

这是一种以公司为担保的为股东贷款的方式,是有一定的限额的,并且有相应的人员组织限制,而且需要开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如果超过半数通过才能实行的。关于股东贷款需要哪些资料的问题,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相关内容:

·股东债权债务协议的参考范文
    股东债权债务协议的参考范文 一、股东债权债务协议的参考范文 股东债权债务协议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 甲方是原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股东,占有 公司的 股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持有的 公司 股权转让给乙方。为明确股权转让前后 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问题,双方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共同...


·夫妻债务如何举证 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夫妻债务如何举证 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一、夫妻单方举债的举证责任 对于夫妻单方举债的,原则上由举债方举证。即举债者认为属于共同债务,而另一方认为属于举债者个人债务,应当由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债者不能证明属于共同债务,则应当认定为举债者个人债务。 但对下列情况,其举证责任分配和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则可有例外: 1、举债方认为是夫妻另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主张是共同债务,由主张是另一方个人债务的...


·在我国什么是发行公司债券
     一、什么是发行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进一步解释,它表明发行债券的公司和债券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公司债券的持有人是公司的债权人,而不是公司的所有者,是与股票持有...


·亲戚耍赖欠钱不还怎么办
    亲戚耍赖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确定对方确实不想还的情况下,可以收集证据。例如借条、欠条、转账凭证、转账记录等证据。如果对方还是不愿意还钱,可以持上述证据到法院进行起诉。如果判决下来后,对方仍然不还钱的,可以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对方还是不愿意还钱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将对方列入征信系统,限制对方高消费。二、法律救济手段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第216条是这样规定的:“...


·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包括什么
    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包括:1、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3、国家机关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4、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上四类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可单独构成挪用公款罪,具备挪用公款犯罪主体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


·武汉无抵押免担保贷款需要注意什么?
    武汉无抵押免担保贷款需要注意什么?个人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又称无担保贷款,或者是信用贷款。就是不需要任何抵押物,只需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住址证明等材料(具体证明材料银行有不同规定)向银行申请的贷款,银行根据的是个人的信用情况来发放贷款,个人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利率一般稍高于有抵押贷款,客户可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来选择贷款年限,然后签订合同。个人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给人们带来了便利的同时,也隐藏了部分危险。 ...


·妨害民事诉讼罚款、处罚规定是什么
    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主要是指行为人主观故意,采取一些手段破坏庭审秩序、影响民事活动的进行,对法庭纪律或者法院工作产生一定影响的行为。认定为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1、作伪证或者是破坏证据,一般该行为发生在诉讼过程中,导致法院不能有效的开展庭审工作,其情节比较严重;2、贿赂或者是串通他人作伪证,或者是胁迫、威胁相关人员作伪证,影响案件事实真实性的审理和判断,其情节较重的;3、对法院已经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查...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如何承担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如何承担责任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婚姻关系期间夫...


·夫妻一方的对外债务有哪些
    夫妻一方的对外债务有哪些夫妻虽为婚姻共同体的共同主人,他们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某些方面甚至密不可分,但是夫妻作为人格独立的个体,他们仍可以存在与婚姻无关的个人利益和责任,法律上确立了个人债务的制度,其范围主要应包括: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4、夫...


·离婚有债务各自承担可以吗
    离婚有债务各自承担可以吗可以,是先可以协商解决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二、离婚时哪些债务需要共同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


·一方赌博欠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方赌博欠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方赌博所欠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即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为了共同生活或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欠的债务。 而一方赌博...


·欠钱不还把财产转移怎么办
    欠钱不还把财产转移怎么办?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转移资产的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