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要给补偿金吗?

很多职场员工在合同到期时都面临着不同的选择,续签或者离职去别的公司,在这种情况下,难免会出现这个问题: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要给补偿金吗?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为您答疑解惑,并且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一、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六点:
(1)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3)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1、计算标准: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分段计算:
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试行后解除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3、计算年限:
对于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另外,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4、计算基数:
经济补偿金中的月平均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实际平均工资,而不仅仅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工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以上是我们整理出的对于“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要给补偿金吗”问题的解答,一帮情况下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但是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具体还要看国家法律、法规、劳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此建议您在我们的网站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相关内容:

·试用期员工辞退工资什么时候发
    试用期员工辞退工资什么时候发1、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


·两个月没拿到工伤鉴定书怎么办?
    两个月没拿到工伤鉴定书怎么办?可以咨询处理相关情况,工伤鉴定是劳动能力鉴定,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鉴定是事件和鉴定地点的,在结果出来之后会给员工本人一份结果,单位两份结果的。如果结果已经出来,需要自取或者邮寄的方式下达。单位是可以直接联系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咨询下达情况。1、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60日应作出认定的。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什么情况下劳动要承担违约金?
    现实生活中不乏在劳动者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又反悔,而单位又向反悔的劳动者主张高额违约金的情形。但并不是所有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都需要支付违约金,那么什么情况下劳动要承担违约金?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情况下劳动要承担违约金? 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指的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在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违反了劳动合同中其他有关约定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赔偿金。 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违约金...


·一、员工入职多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一、员工入职多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二、如何订立劳动合同(1)订立前的知情权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


·在工作过程中什么属工伤 一、在工作过程中什么属工伤?
    在工作过程中什么属工伤 一、在工作过程中什么属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


·如何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这一概念对于国家甚至是全球的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通俗的来说劳动关系就是个人与用人单位或者是企业建立的一种合作关系,帮助别人工作使自身也获得薪水报酬。当然不是所有帮助别人就是劳动关系,那么如何认定存在劳动关系呢?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如何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


·员工不签劳动合同对谁有利?
    我们知道,在当今这个崇尚法治的社会,人们的契约精神也是不断提高,劳动时签订劳动合同就是重要的提现。可是,仍然会有不签劳动合同的现象发生。那么,员工不签劳动合同对谁有利?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什么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一、误工费拿不出任何证明应该怎么办?
    一、误工费拿不出任何证明应该怎么办?如果自己拿不出证据,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因为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当地的民事法庭也根本不会受理当事人误工费的诉讼请求。如果受害人或者证据不被法院采纳,则法院可以根据当地上一年度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需要注意,诉讼所在地的外地人受伤的,只能按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进行计算,否则同一次事故中的受伤者的误工费计算结果会产生较大差异。这就体现出选择法院管辖地...


·建立劳动关系的原则是什么?
    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的时候,如果确定该员工符合用人单位的招聘需求就会与其建立劳动关系,而劳动关系的建立对于用人单位和员工来说都是非常的重要的,但是首先要将这段劳动关系合法化了才能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有益,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建立劳动关系的原则是什么呢?我们这就为您解答一下吧。 一、建立劳动关系的原则是什么? 1、与目标达成相结合一切激励都要与目标达成相结合,激励的目的是要员工能够以更大的心力来创造更...


·国定加班是最低工资吗?
    国定加班是最低工资吗?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


·晋江工伤鉴定到哪里鉴?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发现之后应该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且应该携带相应的材料到相关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晋江工伤鉴定到哪里鉴? 一、晋江伤残鉴定在哪儿做 工伤的情况下,伤者职工应当到所在地的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在伤者病情稳定或者出院时到设区市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杭州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书怎么写
    劳动者靠自己双手辛勤劳动换取收入,但是好多企业没有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没有保证员工必要的休息时间,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还好我国出台了劳动保护法律法规,从此劳动者维权有了法律依据,但是劳动者普遍法律意识不强,面对企业损害自身合法权益,虽然知道有劳动保障监察但不知道怎么书写投诉书,那下面我们就将杭州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书模板写下来希望能帮助杭州的劳动者维权。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书 投诉人姓名: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