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无房产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吗?

一、无房产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吗?

无房产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在很多案例中,房屋出租方没有产权证,具体的原因很多,相当一部分是土地出让金已经交纳,由于政府职能部门的原因,房屋产权证不能及时下发,但是房屋的产权清晰,没有争议。这种情况下签的房屋租赁合同,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有: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哪些房屋租赁合同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总而言之,没有房产证并不代表房屋租赁合同就一定是无效的,但如果这套房子是央产房,或者这套房子本身就是当事人从别人手中租来的,这种情况下随便把房子再转租出去的,租赁合同就是无效的。





相关内容:

·租房合同期内房东毁约限时搬出怎么办?
    租房合同期内房东毁约限时搬出怎么办?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如果房东违约,有以下两种解决方式:1、租客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来执行,拿房屋租赁合同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果这时候房东还...


·房产继承新规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房产继承新规什么时候开始执行?房产继承新规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具体的关于房产的继承,新的法律规定的内容如下所述。(一)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


·房产去哪里办理抵押登记
    房产去哪里办理抵押登记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还需要审核,因此并不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就能出结果。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规定了法定程序,即先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凭变更后的房屋权证书,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抵押...


·买卖房子的合同能毁约吗
    买卖房子的合同能毁约吗 一、买卖房子的合同能毁约吗 可以。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后,买方想违约,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


·一般在租房的时候都会约定一个租赁的期限,对此我国相关法律中规
    一般在租房的时候都会约定一个租赁的期限,对此我国相关法律中规定,租房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年,这点是当事人需要格外注意的。而要是租房期限届满之后,往往就会涉及到退租的问题。那此时租房退租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租房退租流程是怎样的? 1、提早通知房东,以及询问还能再居留多长时间? 租房者如果打算另迁新居,结束和现在房东的租赁关系,至少应该在迁移之前30天左右通知房东。因...


·上海他项权证和房产证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上海市商品房价格很高,一套普通住宅都在几百万以上,年轻人买房,基本都是通过办按揭实现的,这样会涉及到很多材料证件,其中就包括他项权证和房产证。这两个证是不一样的,那么,上海他项权证和房产证办理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上海他项权证和房产证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1、他项权证办理: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


·一、婚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登记在夫妻名下的财产住房,如果是婚后取得,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财产属于婚后取得共有财产。 如果是领取结婚证之前一方取得财产,又登记在这一方名下,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 《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


·关于集资房可以抵押吗?
    关于集资房可以抵押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集资房是可以抵押贷款的,但抵押人只能是建设单位,个人由于不具有集资房的产权或者只有部分产权,所以不能抵押贷款。《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


·房产纠纷二审如何提起?
    我国对于房产纠纷的管辖有严格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房产纠纷的管辖属于专属管辖,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在提起诉讼后,不服法院判决,提起上诉,房产纠纷二审应该由哪个法院管辖,如何提起二审,二审的流程是什么呢? 一、管辖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房地产诉讼属于不动产诉讼,是专属管辖的一种。专属管辖是一种特殊的管辖,其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些案件只能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他人民法院无管辖权,当...


·买卖农村房屋效力是怎样的
    很多的购房者都会参与到买卖农村房屋的交易中,但他们却不知道在我国就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是有争议的,而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又决定了该交易能不能最终实现的问题。那么,买卖农村房屋效力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卖农村房屋效力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房屋买卖有效必须符合下列四个条件: (一)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


·房东不退押金继续住么,房东不退押金解决方式
    房东不退押金继续住么,房东不退押金解决方式租房时间到期了,不续签租赁合同,那么租客就要退房,房东则需要退还全部押金,前提是租客没有对房屋造成损坏。但是在实践中租房合同到期房东不退押金,那么房东不退押金继续住么?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东不退押金继续住么 房东不退押金最好不要继续居住,选择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因为继续居住视为租房,房东可以收取租金的。 二、房东不退押金解决方式 现...


·卖房所需手续是哪些?
    卖房所需手续是哪些? 一、卖房所需手续是哪些? 卖房不是一件随意的事儿,也不是买卖双方经过口头承诺之后就可以达成的协议,要知道,按照目前的市价来说,一套房子的价格是不低的,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甚至更高,足以对一个家庭的经济状态带来极大的影响,因此卖房还是需要根据手续来办理,具体如下: 1、订立买卖合同:房产买卖双方通过接洽协商,对所交易房产的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达成共识之后,买卖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