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银行并购贷款的定义是什么?银行并购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银行并购贷款的定义是什么?银行并购贷款的条件有哪些?一、并购贷款定义
并购贷款,是指银行向并购方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交易价款的贷款。其中并购是指境内并购方企业通过受让现有股权、认购新增股权,或收购资产、承接债务等方式以实现合并或实际控制已设立并持续经营的目标企业的交易行为。
1、受让现有股权,是指并购方通过受让现有股东的股权,获得已设立并持续经营的目标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2、认购新增股权,是指并购方通过参与已设立并持续经营的目标企业的增资扩股行为,获得目标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3、收购资产,是指并购方通过资产收购方式取得目标企业拥有的全部或大部分实质性资产或核心资产的所有权。
4、承接债务,是指并购方通过承接已设立并持续经营的目标企业的全部或大部分债务的方式获得目标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二、并购贷款准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依法合规经营,信用状况良好,没有信贷违约、逃废银行债务等不良记录;
2、主业突出,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流动性及盈利能力较强,在行业或一定区域内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和良好的发展潜力;
3、并购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本行信贷政策导向;
4、与目标企业之间具有较高的产业相关度或战略相关性,并购方通过并购能够获得目标企业研发能力、关键技术与工艺、商标、特许权、供应或分销网络等战略性资源以提高其核心竞争能力;
5、并购交易依法合规,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反垄断、国有资产转让等事项的,应按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取得或即将取得有关方面的批准。
(二)贷款要素
1、担保条件借款申请人应提供充足的能够覆盖并购贷款风险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抵押、股权质押、第三方保证,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形式的担保;以目标企业股权作为质押的,应审慎选择适用方法,评估股权价值及质押率。
2、贷款期限并购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由贷款双主根据并购交易的完成时间,以及并购完成后目标企业及并购方的生产经营周期、预期现金流、信用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
3、还款方式
对于一年期以内的短期并购贷款,可以采用一次性还本付息,或一次还本、分期付息,或分期还本付息等还款方式;对于一年期以上的中长期并购贷款,应按照本行中长期贷款风险管理的有关规定,采用分期还本付息的还款方式。
4、贷款利率
并购贷款执行银行利率政策,利率需反映并购交易复杂性、贷款风险情况等因素。
5、贷款金额
并购贷款金额应综合考虑并购方融资需求、信用状况、并购交易风险状况、并购后整合情况预测等因素合理确定,本行与他行针对单个并购项目的贷款之和不得超过并购交易所需资金的50%。
(三)上市公司大股东参与增发并购贷款的相关要求
1、融资人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包括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法人公司,不包括自然人;
2、增发包括定向增发、公开增发、配股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以现金方式增加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含在二级市场的增持行为;
3、原则上要求以并购中认购的全部股票作为并购融资的质押物,对于资金优良的融资人可适当放宽担保条件。
三、并购贷款业务的优点
1、利用杠杆效应增加投资回报:并购方可利用一部分自筹资金即可完成收购,而且并购贷款融资费用较固定,并购方可在最大限度上享受被收购企业业务价值增长所带来的回报。
2、资金成本较低:相对股权融资,通过银行债务类融资资金成本较固定,且成本较低。
3、期限较长:并购贷款期限可达5年,满足并购业务长期投资的需求。
4、资金稳定:并购业务通常较为复杂,银行资金来源稳定,可减少并购方资金安排不合理致使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5、税收优势:并购贷款利息可作为费用抵扣缴税基数。
综上所述,向银行并购贷款不管在贷款的基本条件、贷款金额大小、还款期限以及利率计算方面都有着较宽松的政策。我们认为向银行并购贷款对于一个并购方企业来说有着重大的利好机会,不仅能使得企业能够在满足条件后顺利并购而且还能使得企业扩大规模发挥规模效应。
相关内容:

·债权人有权扣留债务人的财务吗
    债权人有权扣留债务人的财务吗 一、债权人有权扣留债务人的财务吗 双方债务纠纷需去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判决生效确认欠款后,拒不偿还的,才可申请法院进行执行其财产(必须是合法的财产,可被执行财产)。所以,如果法院没有进行判决,那么债权人无权扣押债务人的财务。 二、债务人的合法权利 《合同法》从公平原则出发,赋予了债务人诸多权利: 1、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


·信用卡逾期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是对个人的信用有要求的:在办理公积金贷款前,个人信用报告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如果信用不符合这个条件,那么就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只能等两年内的信用报告中的逾期记录少一点才可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


·欠款起诉律师怎么收费 在解决欠款纠纷的时候,当事人可以选择
    欠款起诉律师怎么收费 在解决欠款纠纷的时候,当事人可以选择的方式包括协议、调解、仲裁以及诉讼。而要是向法院起诉的话,建议最好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但此时律师并不是免费为您提供法律帮助,那么欠款起诉律师怎么收费呢?我们为您解答。 一、欠款起诉律师怎么收费 1、约见律师咨询:债权债务等方面法律咨询 收费标准:律师办公室面谈每小时收费人民币200元;上海市区内当事人指定地点面谈每小时收费人民币50...


·正规借条的标准格式是怎样的
    正规借条的标准格式是怎样的 在一些正规的债务债权关系当中,为了确保双方的利益不会遭受损失,一般来说,债权方会要求债务方写一个借款借条。借条对于双方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与此同时,借条也是在日常生活当中比较常用的,其实借条如果格式不正规的话,是不具备法律效益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正规借条的标准格式是怎样的? 一、借条的写法是什么? 首先应找一张质量比较好比较厚的纸(便于保管)而且应是一张...


·借条和借款合同有什么区别
    借条和借款合同到底有什么区别呢?现如今还有很多人都不清楚借条和借款合同的区别在哪里。那么本文中小编就此问题作简单介绍。首先,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人和贷款人经商量最终达成一致后,两人在拟好的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那么借款合同由此成立。在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与...


·欠债不还的刑事罪过是什么?
    欠债不还的刑事罪过是什么? 一、欠钱不还是否承担刑事责任以及解决办法 正常的民间借贷是不涉及刑事责任的,只是民事还款责任,如果有钱却拒不偿还,法院判决生效后,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名下的财产。但如果是因为合同诈骗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原因产生的债务,是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对方欠钱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 1、应该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


·刑法行贿罪条款的规定有哪些?
    一、刑法行贿罪条款的规定有哪些?《刑法》对行贿罪的有关规定: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


·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通常情况下,将挪用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较大”即数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那么就构成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如果将挪用的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挪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对于挪用公款罪的基本犯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如果存在加重情节的,那么就可能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二、一般加重情节1、将挪用公款进行非...


·在法律上债务和抚养是否能扯平?
    在法律上债务和抚养是否能扯平?现今的债务偿还方式有很多,债务抵消就是其中的一种。但是债务抵消也有自己的条件和限制。比如哪些条件的债务可以抵消,哪些条件的债务不能抵消,债务和抚养是否能扯平等等。如果不符合规定,即使抵消了债务,在法律上也是不被承认的,下面将为您一一解读。 一、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和债权 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


·公积金贷款可以重复使用吗
    公积金可以贷款2次,且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需在第一次公积金贷款还清之后再申请。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贷款申请次数是以家庭为单位计算的,家庭中任何一人,无论婚前或婚后曾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两人合计使用次数或一人使用次数已达到2次,则整个家庭往后都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了。另外,公积金贷款次数与商业贷款无关。《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


·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逾期利息但出借人主张逾期利息的处理 (1)既没有约定借款利率,也没有逾期还款利率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算逾期利息; (2)约定了借款利率却没有约定逾期利率的,一般法院会支持按照借款利率计算逾期利息。 2、借贷双方既约定了逾期利息又约定了违约金时的处理 在这个时候如果借款人逾期不还款,那么出借人在起诉时可以选择主...


·离婚时法院怎样处理伪造债务?
    离婚时法院怎样处理伪造债务?离婚时伪造债务以便侵占到财产是离婚案件中比较常见的问题。碰到此类情况,该怎么处理呢?法院通常的作法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通常对债务不予实质审理,而是建议债权人另案起诉。“造假”要面临鉴定、质证的考验,还要面对婚姻法规定的不分、少分的后果,甚至参与人还要承担伪证罪的刑事后果,因此,只要注意诉讼权利与技巧,诉讼中对方“造假”问题,可以防范和解决。对离婚时夫妻一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