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干了活不给钱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干了活不给钱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干了活不给钱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未签订劳动合同时,提供劳动服务后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二、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相关内容:

·一、银行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银行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可以,但法律对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作了严格的限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现如今,建设工程越来越多,而这些建设工程中难免会有存在缺陷而
    现如今,建设工程越来越多,而这些建设工程中难免会有存在缺陷而导致建筑物损坏的工程,所以,许多建设工程的公司选择给自己的建设工程质量上保险,这样就可以得到因工程质量而损坏的建筑的赔偿,但是,许多人不了解建设工程质量保险的相关内容,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 一、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对行业的意义是什么? 1、代表最终用户规范建设单位质量行为实施工程质量保险制度以后,最终用户由于工程质量缺陷而产生损失的风险...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办法有哪些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办法有哪些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以下简称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本办法所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


·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哪些案件实行先予执行?
    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哪些案件实行先予执行? 一、适合先予执行需满足的条件 先予执行的着眼点是满足申请人的迫切需要。执行本应在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先予执行是为了解决一部分当事人由于生活或生产的迫切需要,必须在裁决之前采取措施,以解燃眉之急。例如,申请人因高度危险作业遭受工伤,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急需住院治疗,申请人无力负担医疗费用,而与负有承担医疗费用义务的被申请人不能协商解决,申请人向劳动争议...


·一、企业倒闭职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企业倒闭职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破产,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首先是补偿员工应得收入。 员工应得收入的支付顺序: 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补偿金按工龄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超过6个月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低于6个月按半月工资计算)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


·一、劳动合同工资签什么工资吗?
    一、劳动合同工资签什么工资吗? 劳动合同上应当对工资的发放方式进行认定,一般情况应当按月计发,如果用人单位提供给劳动者的新劳动合同低于原劳动合同的工资标准,劳动者拒绝续签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


·劳动者自动离职是否有效,单位是否存在用工风险?
    自动离职并不是法律专业术语,也不必然导致劳动关系的消灭。是指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及员工单方的违纪行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明确,劳动者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未出勤的,按旷工处理,单次或者累积旷工达到一定天数的,视为严重违纪,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作...


·出国劳务的条件有哪些?
    近几年来,出国务工开始受到很多人的喜爱,由于受到高收入的吸引,很多人也开始着手出国务工方面的事情。但是,在出国之前,我们是需要了解一下出国劳务的条件都是有哪些,而且,我们在与劳务公司签订出国务工的合同的时候,也是有很多的注意事项的。 一、出国劳务的条件 出国劳务,亦称劳务出口,是指劳务出口国(输出国)向劳务进口国(输入国)提供劳动力 或者服务,以谋取经济利益,获得外汇收入。出国劳务可以说是...


·处理丧事人员误工费是否有人数限制
    处理丧事人员误工费是否有人数限制 1、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其亲属处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费没有人数的限制。 2、已经失效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8条规定:“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计算,按照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该规定限制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不得超过3人,但该规定已经失效,现在适用的是最高人民法...


·可以用工资抵押担保贷款吗
    可以用工资抵押担保贷款吗? 一、什么是担保贷款 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


·企业因为疫情放假有工资吗
    企业因为疫情放假有工资吗?因为疫情放假的也有工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


·公司未解除劳动合同就把社保停了可以吗?
    公司未解除劳动合同就把社保停了可以吗不可以只要双方未解除劳动合同是不能停缴社保的,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个时候劳动者需要向用人单位提交辞职报告,所谓的解除劳动合同,书写的内容就是辞职报告的内容,将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和自己辞职的原因写清楚就可以了。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