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企业因为疫情放假有工资吗

企业因为疫情放假有工资吗?因为疫情放假的也有工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支付相应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隔离治疗期间、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不计入医疗期。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二、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可否通过缩短劳动者工作时间,少发放工资?企业可以采取缩短工时的方式稳定工作岗位,但前提是和职工协商一致。由于缩短工时不是节假日,属于企业自己确定的工作时间,按照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原则,由于工时缩短的,企业可以相应减少劳动报酬,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缩短工时和停工、停产并不相同,所以不受后者关于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要正常支付工资等规定的影响。且在“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的目的下,可以理解为缩短工时后可以相应减少劳动报酬标准,但不应当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疫情对劳动关系,用人单位的生存发展等都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冲击,也有些政府部门允许企业结合当前的实际情况,比如企业真的已经经营非常困难了的话,那在跟职工协商过后通过缩短工时,调整薪资待遇等这些方法,都可以有效处理劳资双方面临的问题。



相关内容:

·企业裁员如何赔偿员工
    企业裁员如何赔偿员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


·旷工辞退补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旷工辞退补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二项规定,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定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旷工三天,违反了单位的规定。单位可以和劳动者解决劳动合同。 单位要给劳动者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并且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3】找遍了《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没有看见按第39条解除劳动合同,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规定。 【4】可以断定,按劳动合...


·生活中,有的劳动者去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用人单位往往会与劳动
    生活中,有的劳动者去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用人单位往往会与劳动者签订一份入职协议约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薪酬以及违约责任等等,很多人对此就有疑问,劳动者签订的入职协议是否视为劳动合同呢?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您的疑惑。 一、入职协议是否视为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


·一、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6条、37条、40条等相关规定的,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其他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执行,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对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情形包括哪些 1、劳动合同期满 劳动合同期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最主要形式,适用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


·工程质量保证保险有什么意义?
    工程质量保证保险有什么意义?每当修建新的建筑工程时,建设工程的质量是委托人和承包方都相当关注的问题,我们以前提到过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在一定程度上有共通之处,那就是为工程质量增加保障,即对补偿工程修建完后可能出现的损害维修费用进行。下面,我们就和您来聊一聊工程质量保证保险。 一、什么是工程质量保证保险? 狭义的工程质量保险,指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国外称IDI),是由工程的建设单...


·关于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赔偿是什么?
    关于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赔偿是什么? 一、 关于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赔偿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一、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该...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怎么申请?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怎么申请? 申请-审核-受理-调查-结论 1.申请人备齐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提供工伤认定申请; 2.机构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材料完整当场出具《工伤认定接收材料清单》,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4.材料不完整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补齐需要补正的材料; 5.工伤认定机构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


·当代社会经济飞速发展,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提速,建设工程项目成
    当代社会经济飞速发展,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提速,建设工程项目成几何倍数增长。那么,凡是有建设工程项目,就会订立各类建设工程合同,也会产生许多建设工程施工方面的合同纠纷。那么,哪些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就有我们依照国家法律解释,为您进行说明。哪些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定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


·注册资本工商登记规定的最低限额是多少?
    注册资本工商登记规定的最低限额是多少? 一、注册资本工商登记规定的最低限额是多少?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 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概念有很大差异。 ...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如何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如何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经常碰的到问题,关键是是否进行经济补偿,如何补偿,根据我的执业经验总结如下: ...


·老人是否有误工费
    老人是否有误工费1、65岁的农村老人如果导致了误工损失,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