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内容包括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内容包括哪些? 我们的日常生活是由各种工程所组成的,故而若工程质量存在问题,会导致人们的生命安全受到损害。为了使人们的利益得到保障,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对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内容做了概括性的规定,但是不少朋友不知道质量管理的内容包括哪些,所以我们给打击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内容: 一、决策阶段的质量管理 此阶段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在广泛搜集资料、调...
·半月板损伤算几级工伤 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属于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
·员工在工厂倒闭后打官司赔偿款向谁要 员工在工厂倒闭后打官司赔偿款向谁要 一、员工在工厂倒闭后打官司赔偿款向谁要 如果工厂倒闭,有剩余财产,进行清算的话,你可以将债务向清算组申请,要求清算组在公司破产清算时将你的债务纳入清算范围;但是如果公司倒闭,没有什么额外资产的话,你的赔偿款就没有了。 企业破产案件的受理程序与立案登记制实质上是一致的。因为,只要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符合企业破产法第八条的要求,法院即应当编立“破(预)”字号案件进行审...
·一、工伤事故生理费如何赔偿? 一、工伤事故生理费如何赔偿?工伤事故生理费的赔偿分3个不同的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
·公司辞退员工的方式都有哪些 公司辞退员工的方式都有哪些1、预告性辞退。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
·工程质量管理协议范本是什么? 工程质量管理协议范本是什么 工程的实施不是仅仅靠一个公司就能全部完成的,我们需要和很多的公司一起合作,购买材料等等,但是假如没有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来约束双方的工程质量,在发生质量问题时就会找不到具体责任人,造成巨大的损失,所以写一份工程质量管理协议是极其有必要的,在发生纠纷时能细化责任,具体到人。 一、工程质量管理的目标和意义 目标是使工程建设质量达到全优。在中国,称之为全优工程。即质量好、工...
·甘肃工业园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甘肃工业园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城市飞速的发展,一些重大项目的建设需要占用征收大量的土地,对此问题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来对受影响的人进行补偿,甘肃省根据具体状况对补偿作了完善,甘肃工业园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这些涉及很多规定,的我们结合法规做出了相关解答。一、甘肃工业园区征地补偿标准省政府日前印发最新的《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和《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规范》。兰州市三县五区中,征地...
·工伤认定超时 工伤理赔规定有什么? 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难免会发生意外事故,意外事故需要用人单位好劳动者共同来预防,避免自己受到伤害。但是如果发生严重的事故就会给劳动者带来身体上的损伤和经济上的损失,而在工作中受伤是属于收工伤可以收到一定的赔付,那工伤认定超时 工伤理赔规定有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多长 《工伤保险条例》的法律法规根据不同的申请主体,对申请时限也作了不同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是什么?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是什么样的?现在在我国涉及到相关的建筑工程方面的问题的话,可以说都会得到社会上非常多的人的关注,而且对于建筑工程方面的各项检验标准也是非常的严格的,在我国也存在着这样一份与世界接轨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标准,那么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是什么样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13,自2014年6月...
·被告上庭前的准备工作有什么? 一、被告上庭前的准备工作有什么? 被告上庭前的工作主要是被告收到人民法院的起诉状副本后,对起诉状中原告所提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要进行认真分析,对正确的事实不作明确的表态,由法庭作出考量;对不切实际的诉讼请求,要予以有力的反驳,且要有理、有节、有据的提出自己的反驳意见。反驳意见的提出,一是用答辩状提出,即在法定期限内写好答辩状交到法院;二是在开庭审理时进行口头答辩。被告通过答辩提出自己的反驳意...
·劳动合同法关于辞退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在我们工作的时候,有时候会出现被辞退的请款,解除劳动关系,对于解除劳动关系,我们应该都不是很清楚,而劳动法就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从而保护我们被解除劳动关系之后的一些问题,那么劳动合同法关于辞退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下面让为我们分享一下相关知识。 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
·劳动争议案件管辖有那些 劳动争议案件管辖有那些 (一)地域管辖: 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 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 2、特殊地域管辖。指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由某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3、专属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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