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离婚退还彩礼的条件都?

一、离婚退还彩礼的条件都有哪些

最高院婚姻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出现以上三种情况,法院是支持彩礼返还的。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判决不准离婚的,则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返还材料要注意哪些问题

1、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2、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一般来说,彩礼问题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的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3、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4、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5、对于彩礼的给付、接受主体应当作宽泛解释。实践中,给付彩礼并不单纯的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常常涉及到两个家庭之间的往来。对于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应作广义的理解,不能仅仅局限于准备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本人,应包括各自的亲属。现实生活中,彩礼往往是给付了女方的娘家,真正用于男女结婚的很少;许多时候,彩礼是全家用共同财产给付的,甚至是全家共同举债所为。考虑到这些具体的情况,如果将给付人的主体和收受人的主体都作限制性解释的话,不利于这类纠纷的妥善解决。

6、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

一般来说,彩礼问题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的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相关内容:

·男方不愿生育,女方坚持生下孩子,男方对孩子有抚养责任吗?
    1、司法实践中,男女双方有的会因为生育问题签订协议,但生育权属于人身权,因此,限制生育权的协议,应当归于无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一义务不受父母关系是否离异而影响,不能因为父母的过错而免除对其子女的应尽义务,这主要是基于对未成年子女的利益的保护而设的规定。女方执意生育不能免除男方作为父亲的任何义务。男方在此种情况下,仍要承担抚养义务。 2、《婚姻法司法解释...


·认定事实婚姻的标准有哪些?
    认定该事实婚姻的标准有哪些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且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所形成男女两性结合。其具有以下特征:(1)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欠缺婚姻的法定形式要件;(2)具有目的性和公开性。即双方当事人具有终生共同生活的目的,并以夫妻名义公开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3)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和禁止条件。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的情况是属于...


·离婚官司一般开庭几次?
    大多数男女从恋爱到结婚的初期阶段,双方关系都是亲密而幸福的,恨不能时时刻刻都呆在一起,但在夫妻感情破裂选择离婚的时候,却又巴不得马上结束分开,一分钟都不想见到对方,如果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尽快解决了,那么,离婚官司一般开庭几次呢? 一、离婚官司一般开庭几次? 在一般情况下,法院对第一次离婚诉讼基本上都是进行调解处理,除非一方有出轨、重婚、家暴、分居两年以上等符合规定的情...


·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
    国家赔偿和我们日常生活中接触到的民事赔偿不同,国家赔偿是从国家政府的角度出发给予受害者赔偿,而引发国家赔偿的事件往往是由于政府征地,案件错审等这类政府行为给当事人造成经济、身体及心理的伤害时,当事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会根据社会发展状况进行更改,那么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2017年又有什么新规呢?我们来为您讲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7】9号 (20...


·离婚财产上诉书范文怎么写
    夫妻双方离婚后会进行财产判决,如果其中一方对该财产判决提出异议,需书写一份离婚财产上诉书向法院进行上诉,申请对夫妻双方离婚时的共有财产进行重新裁定,以下是一份离婚财产上诉书范文以及离婚财产上诉书书写时的注意事项。 离婚财产上诉书 原告:秦某,女,汉族,某年某月某日生,住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某房,电话:…… 被告:陈某,男,汉族,某年某月某日生,住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某房,电话:…… 诉讼请求 ...


·离婚中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如何分割?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已经明确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在实践中认识比较模糊。“应当取得”是指当事人已经退休具有享受养老保险金的条件,但由于某种原因尚未将养老保险金领取到手的情况。如果离婚时一方或双方尚未退休,按现在的养老保险制度,将来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的具体数额无法进行预...


·双方均重婚应该怎样分割离婚财产
    双方均重婚应该怎样分割离婚财产 一、双方均重婚应该怎样分割离婚财产 男女双方都没离婚,可能双方涉嫌重婚罪。如果离婚时,双方都有过错,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平均分割。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


·可撤销婚姻的财产怎么处理
    婚姻一旦被法院撤销,接下来要考虑到就是可撤销婚姻的财产分配以及可撤销婚姻的子女抚养权问题。两人同居期间,必然牵涉财产,包括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当婚姻被撤销,如何处理可撤销婚姻的财产?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可撤销婚姻的财产怎么处理1、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认定为个人财产。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按照个人财产对待。可撤销婚姻被解除时,当事人一方个人的财产归个人所有。2、同居期间当...


·再婚老公要离婚财产怎么分?
    随着我国法律程序的不断完善,在解决生活中的种种问题包括婚姻问题,需要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来进行,一般在离婚过程中的孩子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问题在婚姻法中有所体现,穿来保障双方的权益不受侵犯,那再婚老公要离婚财产怎么分?下面就详细介绍。 《婚姻法》对离婚时财产分配原则 1、《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 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


·一、告重婚罪是不是要离婚?
    一、告重婚罪是不是要离婚?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重婚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之一,犯了重婚罪后一方想离婚的,另一方不想离婚的,想起诉离婚的一方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后法院一般是会判决离婚的。重婚罪不需要离婚就能报案,重婚罪既是自诉案件,也可以转化为公诉案件,只有在被害人不告诉情况下,其他公民向检察机关控告才转为公诉案件。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家庭贫困证明范文
    家庭贫困证明范文 贫困户领取国家补助或者学生领取助学金都需要提供家庭贫困的证明。贫困证明是证明自己的是否符合贫困标准的最有利证据。一份内容完整措辞准确的贫困证明更能精准表达贫困的程度。那么,家庭贫困证明该如何写呢?接下来,我们将介绍家庭贫困证明范文,供您参考。? 一、申请贫困家庭要有什么条件 1、低保家庭:凡持有市区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市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离婚后拒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脱离陈旧的思想后,现实生活中离婚的现象也屡见不鲜,而对于夫妻离婚最痛苦的还是孩子,子女的关系不会随着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变化,都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那么如果没有抚养子女的一方在离婚后拒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离婚后拒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