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住宅区施工噪音标准法规如何规定的?

住宅区施工噪音标准法规如何规定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昼间”是指 6:00 至 22:00 之间的时段;“夜间” 是指 22:00 至次日 6:00 之间的时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需要 (如考虑时差、作息习惯差异等)而对昼间、夜间的划分另有规定的,应按其规定执行。提出了环境噪声容许范围: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噪声不得超过30分贝,白天(6时至22时)不得超过40分贝。较强的噪声对人的生理与心理会产生不良影响。在日常工作和生活环境中,噪声主要造成听力损失,干扰谈话、思考、休息和睡眠。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调查,在噪声级85分贝和90分贝的环境中工作30年,耳聋的可能性分别为8%和18%。二、住宅区施工噪音的测量标准气象条件:测量应在无雨雪、无雷电天气,风速为 5m/s 以下时进行。不得不在特殊气象条件下测量时,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测量准确性,同时注明当时所采取的措施及气象情况。测量工况:测量应在被测声源正常工作时间进行,同时注明当时的工况。测点布设根据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周围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布局以及毗邻的区域类别,在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布设多个测点,其中包括距噪声敏感建筑物较近以及受被测声源影响大的位置。测点位置一般规定一般情况下,测点选在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外 1m、高度1.2m以上、距任一反射面距离不小于 1m 的位置。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的固定设备结构传声至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测量时,测点应距任一反射面至少 0.5 m 以上、距地面 1.2 m、距外窗1 m 以上,窗户关闭状态下测量。被测房间内的其他可能干扰测量的声源 (如电视机、空调机、排气扇以及镇流器较响的日光灯、 运转时出声的时钟等)应关闭。测量时段,分别在昼间、夜间两个时段测量。夜间有频发、偶发噪声影响时同时测量最大声级。 被测声源是稳态噪声,采用 1 min 的等效声级。被测声源是非稳态噪声,测量被测声源有代表性时段的等效声级,必要时测量被测声源整个正常工作时段的等效声级。测量环境:不受被测声源影响且其他声环境与测量被测声源时保持一致。测量时段:与被测声源测量的时间长度相同。测量记录噪声测量时需做测量记录。记录内容应主要包括:被测量单位名称、地址、边界所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测量时气象条件、测量仪器、校准仪器、测点位置、测量时间、测量时段、仪器校准值(测前、测后)、主要声源、测量工况、示意图 (边界、声源、噪声敏感建筑物、测点等位置)、噪声测量值、背景值、测量人员、校对人、审核人等相关信息。总之,在住宅区附近施工,夜间的施工噪声不得超过30分贝,白天的施工噪音不得超过40分贝。根据相关的科学研究表明,白天50分贝,夜间45分贝干扰居民的正常休息和睡眠。?



相关内容:

·2023年九江工伤鉴定标准是多少?
    紧跟国家政策变化,九江市对劳动者工伤鉴定的标准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对于最新调整的2018年九江工伤鉴定标准,很多九江市民表示都还不太了解。所以,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一下最新调整的2018年九江工伤鉴定标准是多少。 一、九江工伤鉴定标准 (一)九江市工伤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待遇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凭工伤认定证及劳动能力鉴...


·视同工伤48小时超过死亡的时间还会得到赔偿吗?
    视同工伤48小时超过死亡的时间还会得到赔偿吗? 一、视同工伤48小时超过死亡的时间还会得到赔偿吗? 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符合工伤的情形,即使超过四十八小时也可以按工伤处理,其近亲属享受工伤待遇。但如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超过48小时死亡的,不按工伤进行处理,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相关规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


·工伤私了谈判技巧?
    劳动能力鉴定结束后,启动工伤赔偿程序。为了经济利益,工伤工人和雇主之间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作为雇主,以下几点应该遵循:设计一套理想的工伤索赔方案。该计划的雇主预计,工伤可接受的最低数字一般不少于法定标准的70%至80%。这个金额不仅是仲裁环节认可的金额,也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金额。如果没有对合同的重大误解,这两起不公平的案件也将得到法院的支持。在势头上压倒对手除了已经透明的工伤政策势头外,这是一个...


·劳动合同法哺乳期有什么具体规定?
    《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关于哺乳期的相关规定,在《劳动法》中有规定。 怀孕女员工都会遇到生育后哺乳期的问题,担心自己的岗位是否会被换或者是公司被辞退,或者是产假结束后哺乳假不能够得到落实。对此,国家在立法上,给了女职工特殊的保护。下面的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劳动合同法哺乳期的有关规定,希望对您了解哺乳期的有关权益有所帮助。 一、劳动合同法哺乳期 《劳动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


·工程质量重大事故如何处理?
    工程质量重大事故如何处理? 由于工程质量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安全,所以各工程单位都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进行防控。但是就目前市场形势来看,才由于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纠纷案件也是十分常见的,为此,相关单位制定了工程质量的处理制度,对工程质量重大事故等的处理程序进行了规定。 一、什么是工程质量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


·在我国工伤鉴定没下来能辞职吗
    日常生活当中,各种天灾人祸总是难以避免。很多人在遭受工伤以后,会及时的申请做工伤鉴定,但是,做工伤鉴定是需要一定的时间才可以拿到结果的。但是,可能在这期间有人会因为自己的身体原因想要离职。那么,在我国工伤鉴定没下来能辞职吗?我们将为您作出详细介绍。 一、在我国工伤鉴定没下来能辞职吗? 工伤认定期间可以辞职。 工伤待遇的计算,一般是等到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下来之后,所以晚辞职对你有利。 如...


·在工作时间因打架受伤算不算工伤
    在工作时间因打架受伤算不算工伤?在工作时间因打架受伤的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二、打架斗殴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处罚: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误工费是什么?
    误工费是什么?什么情况下该赔偿误工费? 对于误工费的概念,具体说来就是受害人从受到伤害到痊愈这一段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包括了工资、资金、津贴、报酬等。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


·工程欠款应该如何处理 如何降低工程拖欠风险
    工程欠款应该如何处理 如何降低工程拖欠风险严重的工程款拖欠导致不少企业发生了财务危机,甚至濒临倒闭,可是工程欠款应该如何处理,企业又能不能降低工程拖欠款的风险呢,又该如何降低工程拖欠款的风险,这些问题各个施工企业甚为关心,我们收集了相关的资料,马上就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程欠款应该如何处理 1、明确约定工程款支付期限、逾期利息及调价方法工程款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和保修金。如果使用《...


·员工请假时间长被辞退怎么办?
    员工请假时间长被辞退怎么办?以请假过多为由辞退员工是不合法的,员工可以要求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


·城市排水工程质量检验标准要验收哪些内容?
    城市排水工程质量检验标准要验收哪些内容? 排水系统在社会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工程中包括了排水系统,因此在排水系统建设完毕之后,需要对工程进行验收。那么城市排水工程质量检验标准需要验收哪些内容呢?对于验收内容我们可以简要的进行了解,希望下面资料对您有所帮助! 《建筑给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资料为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条文解读),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


·公司可以在员工病假内解除劳动合同吗?
    突如其来的疾病是谁都不想看到的,对于那些还在工作岗位的人来说,疾病的困扰已经是很让人头疼的了,因为自己因为生病不能上班就没有了生活来源,很多公司却在这个时候落井下石,选择在此时辞退员工。那么,公司可以在员工病假内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公司可以在员工病假内解除劳动合同吗? 实际中,公司想要开除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就只能在以下几种法定情形中才可以: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