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选择并购贷款申请,需要哪些条件才能融资?

选择并购贷款申请,需要哪些条件才能融资? 一、申请并购贷款的并购方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二)依法合规经营,信用状况良好,没有信贷违约、逃废银行债务等不良记录;
(三)主业突出,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流动性及盈利能力较强,在行业或一定区域内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和良好的发展潜力;
(四)信用等级在AA-级(含)以上;
(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行行业信贷政策;
(六)与目标企业之间具有较高的产业相关度或战略相关性,并购方通过并购能够获得目标企业研发能力、关键技术与工艺、商标、特许权、供应或分销网络等战略性资源以提高其核心竞争能力;
(七)并购交易依法合规,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反垄断、国有资产转让等事项的,应按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取得或即将取得有关方面的批准。
二、允许符合以下条件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开展
1、允许符合以下条件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开展并购贷款业务:
(1)有健全的风险管理和有效的内控机制;
(2)贷款损失专项准备充足率不低于100%;
(3)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
(4)一般准备余额不低于同期贷款余额的1%;
(5) 有并购贷款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的专业团队。
符合上述条件的商业银行在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前,应按照《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制定相应的并购贷款业务流程和内控制度,向监管机构报告后实施。
商业银行开办并购贷款业务后,如发生不能持续满足以上所列条件的情况,应当停止办理新发生的并购贷款业务。
2、商业银行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合规、审慎经营、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开展并购贷款业务,要在构建并购贷款全面风险管理框架、有效控制贷款风险的基础上,满足合理的并购融资需求。
3、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要加强对商业银行并购贷款业务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发现商业银行不符合并购贷款业务开办条件或违反《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有关规定,不能有效控制并购贷款风险的,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采取责令商业银行暂停并购贷款业务等监管措施。
以上便是由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并购贷款申请的资料,您从中可以得知在申请并购贷款的时候需要满足七种条件,例如,在申请所在银行开设存款账户,没有信用不良记录,公司的经营状况良好且符合相应的国家政策和法规等。
相关内容:

·民间借贷的纠纷如何起诉?
    民间借贷的纠纷如何起诉?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民事类的纠纷都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民间借贷纠纷亦是如此。那么,对于民间借贷的纠纷如何起诉呢?不管是什么类型的诉讼,举证环节都是非常重要的,当事人只有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才有可能胜诉。那么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怎么举证呢?对于这两个问题的具体内容,本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 一、民间借贷的纠纷如何起诉 1、写好起诉书;起诉书为打印文件。除首位部分外,主...


·有关债权债务法律规定
    有关债权债务法律规定 一、合同法对债权转让的规定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4、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


·挪用公款数额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挪用公款罪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当中的一种,但这与贪污罪是不一样的,毕竟在贪污犯罪中,行为人具有非法侵占国有财产的目的,但在挪用公款罪当中却不具有这样的目的。而在实际认定是否构成此罪的时候,需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数额。那么挪用公款数额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挪用公款数额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刑法第384条) (一)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


·私人间的借贷纠纷有哪些 借贷利息是多少才合法
    一般情况下,个人借款的双方基本上都是熟人,而由于熟人之间的信任、法律意识的淡薄等原因就造成了个人借款纠纷的频发。那么,在实践中,关于私人间的借贷纠纷究竟有哪些呢?此外,为了避免纠纷的发生,从法律的角度看,个人借贷利息是多少才会合法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 一、私人间的借贷纠纷有哪些 1、约定的利息过高高额的利息是引诱出借人借款的主要原因。法律规定个人借款利息不得超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


·银行并购贷款的定义是什么?银行并购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银行并购贷款的定义是什么?银行并购贷款的条件有哪些?一、并购贷款定义 并购贷款,是指银行向并购方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交易价款的贷款。其中并购是指境内并购方企业通过受让现有股权、认购新增股权,或收购资产、承接债务等方式以实现合并或实际控制已设立并持续经营的目标企业的交易行为。 1、受让现有股权,是指并购方通过受让现有股东的股权,获得已设立并持续经营的目标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2、认购新增股权,是指并购...


·如果嫖娼罚款后有记录吗?
    如果嫖娼罚款后有记录吗嫖娼罚款后有记录,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嫖娼属于行政处罚,应当记录在案,根据规定,卖淫嫖娼应当除罚款以外,应当判处10-15天拘留,罚款5000元以下,如果公安机关只是罚款,没有拘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卖淫嫖娼人员70周岁以上应当给予行政处罚,不拘留。交罚款要开收据,而罚款要有对应的案件。所以,嫖娼被抓,会有治安管理处罚卷宗,而且要存档。这要看公安机关如何处理案件的,如果公安...


·公司拖欠三个月社保怎么办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1、与公司协商。2、协商不成,去公司注册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公司,要求公司补缴社保。3、仲裁。向公司所在地或者实际工作地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保。4、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公司所在地或者实际工作地点法院起诉。《劳动法》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


·重新出具借条的诉讼时效问题会中断吗?
    重新出具借条的诉讼时效问题会中断吗?重新出具欠条会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什么情况下无效
    我们现在生活中对保险的认可程度是越来越高的,这和现在快节奏的生活是有一定关系的,不仅疾病会趋于年轻化,意外也常常发生,就算不为我们自己,也会为自己的财产上一份保险,这样会觉得心里还是比较安全的,也是因为保险越来越红火。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就不断了,保险公司肯定不会让自己做赔本的买卖,而我们肯定也是希望交钱以后收到最大权益的保障,所以对合同条款的了解就十分重要了。我国的保险是有免责条款的,但是这个免责条...


·赌博产生的债务是否受法律保护按照法律规定
    赌博产生的债务是否受法律保护按照法律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非法活动而借款,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因此,因赌博所产生的接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选择不还钱。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二、如何处理个人债务纠纷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


·抵押权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是否可以
    抵押权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是否可以抵押权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是否可以1、由于抵押权不具有独立存在的特性,因此本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根据这一规定,抵押权的转让或者以抵押权为其他债权设定担保,应当与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一同进行。抵押权人转让抵押权的,抵押权应当与其所担保的债权一同转让;抵押权人以抵押权向他人提供担保的,抵押权应当与其所担保的债权一同向他人提供担保。单...


·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对象,成立条件有哪些
    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对象,成立条件有哪些当债务人与债权人利益息息相关更甚者危害到债务人利益,双方关系因此不得已要打破的时候,债权人有权利行使撤销权,在行使债权人撤销权之前,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对象以确保该权利能起作用生效,通过下文来为你解答与债权人撤销权对象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 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