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公告送达期限是多久 离婚诉讼公告送达期限是多久公告经过一定期限即产生送达后果的送达方式。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因此离婚公告送达的期限为60日,60日期满即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 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二、离婚公告送达的期限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具...
·孩子抚养费财产分割怎么处理? 一、孩子抚养费财产分割怎么处理? 抚养费按照对方税后收入的20-30%计算,对于共同财产依法均分为原则;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
·在我国起诉离婚要理由吗 法庭是庄严而神圣的地方,在生活当中如果有什么矛盾,自己调解不好的话,在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只要提起诉讼,那么就必须遵守我国人民法院的相关要求,积极配合人民法院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据。比如说在申请离婚诉讼的时候,法院也不会随随便便判决离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起诉离婚要理由吗? 在我国起诉离婚要理由吗? 《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最高人民法...
·妇女怀孕期间能否羁押? 正常情况怀孕的妇女是可以不刑事拘留而采取取保候审的,但是前提是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若是怀孕的人涉嫌的是故意杀人罪,谁敢保证采取取保候审时她不会再犯,所以具体还是要看所犯罪行的性质。1、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有明确规定,怀孕或哺乳期的妇女,违反治安管理不执行拘留。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
·在我国怎样才能不让离婚对方探视孩子? 一、在我国怎样才能不让离婚对方探视孩子? 1、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2、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
·强奸未遂能辩护成猥亵妇女吗 一、强奸未遂能辩护成猥亵妇女吗 可以的,在律师的努力下,最终定性为较轻罪名,即强制猥亵妇女罪。先说明所受理案件的具体情况,其次,指出被告人的行为与事实、法条不相符合的等,最后,写明辩护律师的姓名,以及时间。犯罪人已着手实行犯罪,犯罪未得逞,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二、强奸罪是如何量刑的 强奸罪,是一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传统犯罪,在我国刑事法律中占据重要地位。目前在司...
·再婚的时候需要带离婚证吗? 再婚的时候需要带离婚证吗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规定,办理离婚再结婚的内地居民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出具三类材料才能办理再结婚的登记,具体包括: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再婚的一方还需携带离婚证或者由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或离婚证明书。所以,如果再婚的一方之前就是协议离婚,那么...
·2023年未婚怀孕男方应赔偿多少 爱情是美好的也是盲目的事情,热恋中男女双方很容易迈过性的鸿沟,在没有理性考虑的情况下,就同居甚至造成怀孕,但是却发现男女双方都没有经济能力去抚养,甚至后来男女双方要分手,为了孩子抚养问题和其他经济问题,女方往往要求男方赔偿,未婚怀孕男方应赔偿多少?一、未婚怀孕男方应赔偿多少恋爱期间,男女双方所承担的更多是道义上的责任,属道德规范调整的范畴,女方在恋爱期间怀孕,是原、被告的恋爱观偏差所致,并非任何一...
·离婚必须要给抚养费吗,一方不给怎么办? 父母,从孩子出生开始就担负着抚养的义务。但是很多父母在离婚后,因为种种经济或其他原因而不想支付抚养费,因而导致了许多经济纠纷的发生,也间接伤害了孩子的心灵。到底离婚必须要给抚养费吗?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下面我们就马上帮您解答。 一、离婚必须要给抚养费吗? 从道德的角度来说,抚养孩子是父母天生的义务;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因为对于未成年子女来说,由于其不具备独立生活的能力,无...
·涉外婚姻离婚后财产分配的原则有哪些 涉外婚姻离婚后财产分配的原则有哪些 涉外离婚中涉及到财产分割的,也是要按照我国规定的原则来进行。那么您知道涉外婚姻离婚后财产分配的原则具体有哪些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已经整理好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男女平等原则。 《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后行使探望权要注意什么行使探望权有一些注意事 离婚后行使探望权要注意什么行使探望权有一些注意事项是您必须了解的,比如:1、法律规定的探望权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是法定主体。因此,为满足他们的亲情需要,在协议行使探望权时不妨约定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接送孩子。2、行使探望权,应以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为前提。3、离婚后,双方均有可能再另外组成新的家庭,因此,行使探望权,也应不影响对方的正常生活。二、离婚...
·配偶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能。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