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房屋抵押登记去哪个部门

房屋抵押登记去哪个部门

一、房屋抵押登记去哪个部门

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还需要审核,因此并不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就能出结果。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规定了法定程序,即先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凭变更后的房屋权证书,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民法典》规定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房地产抵押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生效。

3、由于抵押权是从权这一物权上设定的他项权利——担保物权,即限制物权,其主要作用在于限制抵押人对抵押房地产的处分权利,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物不得进行转让、出租等处分,以避免担保悬空,所以登记机关只能从不动产的交易权属登记机关中指定,不能委托其他部门。

4、抵押物不具有优先受偿权。鉴于我国各地土地和房地产管理体制差别很大、有多种管理模式,法律规定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登记机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

我国执行的的是抵押登记有效制度,就是必须到房产登记部门作抵押登记抵押才有效,但我国房产部门只对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作抵押登记,个人和企业拆借资金不予受理,所以说即使把房产证放在你处,抵押也无效。保险的就是过户到你名下,还钱过户回去。

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申请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权证》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3、主债合同原件(如向银行贷款,即为《借款合同》)

4、房地产评估报告(由具备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抵押人或抵押权人为单位)

6、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抵押人或抵押权人为个人)

7、授权委托书(抵押人及抵押权人为个人的,如本人不能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必须出具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8、南京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9、房地产抵押合同

房屋抵押是原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原债权债务关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从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为前提条件,本身不能独立存在。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权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情况下由抵押人保管。保管人应谨慎保养所抵押房屋。


相关内容:

·商品房出售需要什么条件
    商品房出售需要什么条件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


·房产税缴纳范围是什么?有什么标准
    近年来,关于要出台房产税的消息一直不断,国家也在一些城市进行了试点,并且出台了相关草案。房产税的征收涉及到千家万户,那么房产税缴纳范围是什么?征收标准又有什么规定?下面我们看看我们带来的相关内容。 一、房产税缴纳范围 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婚后房产公证的费用是多少,办理公证应注意什么?
    夫妻双方结婚后,为了避免财产纠纷,双方可以选择去公证处对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公证,明确其归属。说到房产公证,你知道婚后房产公证的费用是多少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出了解答,供您阅读了解。 一、婚后房产公证的费用是多少 如果结婚后,想要对房产进行公证,夫妻双方可以直接到公证处,至于公证费用,公证处会根据财产比例情况收费。 二、办理房产公证应注意什么 1、应审查房产赠与公证是否是双方当事人完全自...


·一、办理住房证明材料有哪些?
    一、办理住房证明材料有哪些?1,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政府发行予公民。并作为每个人重要的身份证明文件。2,户口本户口簿是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学历、所在行业、具体职业、职级职称等内容的簿册。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3,结婚证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


·购房协议书注意事项
    在房价高涨的今天,买房已经逐渐成为家庭的一件大事。有人认为签订了购房协议书房子就是自己的了,殊不知购房协议书中也可能存在“陷阱”。下面,我们结合购房时的实际情况,精心为您整理了签订购房协议书注意事项。 一、签订购房协议书注意事项 1、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 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 ,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


·房屋买卖对于需要房子的朋友们来说是相当的重要的,但是如果因为
    房屋买卖对于需要房子的朋友们来说是相当的重要的,但是如果因为工作的需要经常的更换地方那么这个时候最好是进行房屋租赁,但是很多朋友都会遇到一个问题那就是想要进行房屋租赁在哪登记呢?您一起和我们看一下下面的文章来寻找答案吧。 一、想要进行房屋租赁在哪登记? 1、房屋租赁登记是指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该制度是房屋租赁法律关系中一个...


·房屋买卖合同书格式标准是怎样的?
    房屋买卖,在我们社会上是非常常见的一种交易,因为房屋买卖的广泛,法律对于房屋买卖有着一定的规定以及要求,进行买卖时,房屋买卖合同书是必不可少的,对于 房屋买卖合同书格式 是很多人都非常关注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为您简单说明一下。 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丙方(中介方):某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


·一、店面合同没到期房东要违约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吗?
    一、店面合同没到期房东要违约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吗? 可以,合同解除只有在无固定期限合同或者是出现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等情况下才能进行,同时还不会出现违约或者是赔偿等责任。 商铺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违约的,承租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何处理: 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承租。 2、可以要求房东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合同中没有...


·二手房买卖的中介陷阱都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的中介陷阱都有哪些 (1)中介机构与业主串通一气 为了吸引买家或承租者,有些中介机构与业主串通一气,骗买主或承租者上钩,等买主或承租者看了房交了佣金甚至定金后,就编造种种理由致使交易不成。 (2)定金欺诈 买方委托中介购买房屋,签订中介合同或承诺书,同时向中介交纳定金或押金。当买方和卖方洽谈签约事宜时,方知卖方的房屋有产权“问题”,根本不能过户。当向中介公司要求退还定金或押金时,...


·夫妻一方结婚后买的房子归谁
    夫妻一方结婚后买的房子归谁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形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认定以个人财产买房,需要证据的支撑。以一方个人财产购房的,需要证明购房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特别需要保留认定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


·一、房屋继承遗产过户手续怎么办理?
    一、房屋继承遗产过户手续怎么办理?首先要看有无遗嘱。如有,需带上遗嘱、死亡证明、户口簿和本人的身份证到房管部门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没有遗嘱,则需要其他有继承权的亲属放弃对该房屋继承权,必须到公证机关办理继承公证,然后持公证书、死亡证明、房产知证等办理过户到房产所在区的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即可。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是什么
    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是什么 房屋拆迁后,被拆迁人再回迁或者那道补偿款之间有一个过渡期,该过渡期内政府需要支付被拆迁人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费用,以解决被拆迁人的生活居住问题。因每个地方的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标准有所不同,我们以成都的为例,跟您讲讲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标准。 一、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以下标准仅供参考) 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如果被安置人员在拆迁单位安置...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