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 吉林交通事故10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 吉林交通事故10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1、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

2、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标准

残疾辅助器具,是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身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6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

具体计算公式:

(1)被扶养人生活费(未成年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岁-年龄);

(2)被扶养人生活费(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11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60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增加岁数);

(4)被扶养人生活费(75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

4、康复费、护理费等费用

康复费要有相关证据,如医疗费用票据。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伤残的情况是比较普遍的,具体的赔偿也是基于实际造成的伤残后果来进行认定,特别是对于有关伤残等级情况,是需要由具备司法鉴定资质的单位来进行认定的,这样所形成的鉴定报告才合法有效。


相关内容:

·车损险理赔计算的方法
    车损险理赔计算的方法一、车损险的基本内容 车损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而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一种汽车商业保险。车损险赔偿数额根据投保时确定保险金额方式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计算方法。以平安为例,一旦发生合同中所载明的车辆损失事故,平安车损险的赔偿计算的方式大概是这样的:根据平安车险条款规定,保险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人将根据驾驶人在交通事...


·河南三才司法鉴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生活中当有官司需要时我们所提供的材料需要鉴别真实性和可靠性。同时也要鉴别所需事物的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当生活中遇到棘手的问题时,我们可采取一些具有法律手段的鉴别方式得到具有可靠性的答案。那么河南三才司法鉴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下面由我们为您一一分析,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根据《司...


·企业股权转让需交哪些税?
    企业股权转让需交哪些税? 根据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股权在转让过程中,不管转让方是个人还是企业,都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但是如果转让方是企业,涉及税费的种类就会比较多。那么,企业股权转让需交哪些税?下面就将这一问题进行解答,您可以往下阅读了解一下。 企业股权转让需交哪些税 (一)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


·交通事故中车辆损失赔偿范围
    交通事故中车辆损失赔偿范围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


·一、交通事故交警队调解可以吗?
    一、交通事故交警队调解可以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了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对交通事故进行调解。第一、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调解的时间地点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与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能在预定的时间参加调解,可以在预定的调解时间前一日通知承办调解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由承办调解案件的交通警察再与其他当事人协商确定一...


·一、按老人遗嘱分财产交税吗?
    一、按老人遗嘱分财产交税吗?按老人遗嘱分财产是不需要交税的,我国目前税收方面的法律、政策均没有规定对于遗产继承收取遗产税,但是遗产税的征收与否正在讨论之中,可能在不久的将来会有相应的规定出台,但是目前是不征收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之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售后公房...


·法律规定汽车闯红灯怎么处罚
    汽车闯红灯怎么处罚2012年10月8日,公安部修订发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闯黄灯将被视作闯红灯,也要被记6分,还要交罚款;不给120急救车让道,将要被记3分;行人闯红灯,或不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将被罚10元。此外,路考第5次预约还不合格,其他科目成绩全部作废。2013年1月1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公安部123号令将实施。二、...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理 1、如果损失不大或只有轻微财产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2、如果双方事故较大,财产损失大或者有人员受伤,马上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 3、如果发生大的人员伤亡事故,向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报警,拨打120并通知保险公司,千万不要驾车逃逸,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如果造成事故现场无法认定,逃逸方要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为以后的权利主张埋下了很大的隐患。如果造成人员死亡,并在事...


·一、无证无牌车出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一、无证无牌车出交通事故如何处理?无证无牌车出交通事故处理流程与正常的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一样的,报交警划分事故责任,根据事故责任确定双方损失承担分配比例,各自承担赔偿责任。无牌照机动车肯定无保险,因此在事故应由本方车辆承担的赔偿责任完全由个人承担。交警在处理完事故后,可以就无牌照对车主和驾驶员进行处罚,罚款200元,记12分,无交强险的处交强险保费两倍罚款,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双方都未违反交...


·一、交通事故赔偿方式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赔偿方式是什么?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按照实际的医疗费用来赔偿,并结合伤残鉴定标准来支付伤残赔偿。(1)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从民法讲,受害人财产上的损失应予全部赔偿,该损失是指受害人所受的实际损失,包括财产的直接减少和失去的可得利益即间接损失。所谓可得利益,是根据合理预见规则,当事人已经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必然能够得到的预期收益。但是也可通过立法,...


·机动车、轿车的交强险赔偿吗?
     我们现在都是有车一族,但是由于自己的疏忽或者是漏洞,难免会撞到一些行人,这个时候很多人第一个想法就是交强险了,应该自己不用赔偿吧,也有很多人觉得可能交强险了自己也得赔,那么轿车的交强险赔偿吗?下面本站的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下。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2006年3月1日国务院第127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要坐牢么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要坐牢吗?此时需要先看一下,这样的行为是否构成了犯罪,在我国只有构成了犯罪的,那么才会涉及到坐牢的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聘请专业律师进行辩护,说不定就不用坐牢。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要坐牢么 事实上,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的规定,【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