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申请国家赔偿材料有哪些?

申请国家赔偿材料有哪些?

一、申请国家赔偿材料有哪些?

国家赔偿申请材料主要有:

1、国家赔偿申请书正本一份,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出副本。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申请书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赔偿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

(5)有证人的,载明证人姓名和住所。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的,应当提供组织机构被注销的情况说明;

3、委托起诉的,应当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代理权限。

代理人是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应当提供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函,以及经核对无异的律师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复印件;

代理人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应当提供身份关系证明,以及经核对无异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是当事人的工作人员的,应当提供代理人系申请人工作人员的证明,以及经核对无异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是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供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有关社会团体的推荐函,以及经核对无异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与请求相关的证据材料正本一份,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出副本。

5、涉外案件还需要提交的材料参照民事诉讼执行。

二、 国家赔偿案件审理的期限是多少?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第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国家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任何认为自己满足了获得国家赔偿条件的公民,若是想要获得赔偿义务机关支付的赔偿金,那么就需要在诉讼时效期间提出赔偿请求。该请求若是被受理,那么受理机关应该在两个月左右做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相关内容:

·根据法律规定再婚后有了孩子能否降低抚养费?
    当代社会,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同时可以说是父母的未来,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离婚了之后还会再婚,因此有的人想了解一下再婚之后关于孩子的抚养费相关问题,比如说根据法律规定再婚后有了孩子能否降低抚养费?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法律规定再婚后有了孩子能否降低抚养费? 可以就请求减少、中止支付抚养费提起诉讼。 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及相关法律,抚养费...


·离婚男方死亡抚养费还需要支付吗?
    孩子的抚养费一直以来都是一个比较敏感的话题,对于未离婚的家庭,需要承担未满18周岁的孩子的合理费用。对于已经离异的家庭为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根据自己的能力按期足额的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那么离婚男方死亡抚养费还需要支付吗? 一、哪些情况下需要支付抚养费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超出18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但有两种情况例外。1、16岁以上不满18...


·社会抚养费减免的情形有哪些?
    社会抚养费是在中国现有的计划生育政策之下为了控制人口增长速度而规定的一种行政收费。尽管目前二胎政策已经开放,但是仍然存在超生的现象,而社会抚养费又是各地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的而制定,而且根据各个家庭条件的不同还存在社会抚养费减免的可能。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 一、关于社会抚养费减免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六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


·可先离婚后分割财产吗?
    可先离婚后分割财产吗? 可先离婚后分割财产的,财产分割前一般是双方先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办理离婚登记后,再按协议书的约定分割财产,或者依据法院的判决书分割财产。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离婚时,一...


·一、夫妻一方处理隐瞒财产怎么处罚?
    一、夫妻一方处理隐瞒财产怎么处罚?如在离婚期间另一方发现对方有隐瞒共同财产的,可要求对其财产进行分割,但有时由于种种原因,另一方也许在离婚后才会发现一方有隐瞒共同财产的行为,此时,另一方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再次分割被隐瞒的财产,当然提起再次分割财产的诉讼,应遵守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即为当事人发现该隐瞒的财产次日计算两年内。而且,一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提起诉讼请求...


·遵义县社会抚养费标准是怎么收取的?
    遵义县社会抚养费标准是怎么收取的? 第五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结合当事人实际收入水平,视其孩次和情节轻重,对夫妻双方分别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二)是农民的,按照该县(市、区)上一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倍以上5倍以下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是城镇居民的,按照该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以上5倍以下征收社会抚养费; (四)是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以及从事其他各类经...


·2023新婚姻法彩礼问题有哪些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彩礼是男女双方结婚时一方赠与另一方聘金或是聘礼,那么彩礼问题有哪些呢?比如彩礼结婚后该归谁呢?这些问题也是一些人在结婚中比较关心的,彩礼返还也是有条件的,视情况而定,具体内容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疑答惑,请继续阅读。 一、结婚后彩礼归谁? 彩礼实质上是为达成结婚目的的赠与。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依法进行了结婚登记,彩礼理应归女方所有。需要...


·事实婚姻后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事实婚姻后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对于构成的事实婚姻,我国法律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配,也是将...


·夫妻一方过错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在实际生活中,夫妻因为一方出轨、家暴等过错而离婚的案例已经是屡见不鲜了,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也对这样的情况进行了规定,以保证无过错方的合法利益受到保护,同时在一定程度上给予过错方一定的惩罚,保证社会的公序良俗。那么,夫妻一方过错离婚财产怎么分配?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解答。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夫妻婚后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原则上是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后确定抚养人的依据是什么?
    离婚后确定抚养人的依据是什么? 一、离婚后确定抚养人的依据是什么?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 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 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 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


·离婚后孩子改姓抚养费吗?
    离婚后孩子改姓抚养费吗? 离婚以后孩子是否改姓,都需要两个人共同协商后,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改的。如果孩子已经超过12岁还应该征求孩子的意见。但是,另一方不能以孩子改姓为由不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孩子的抚养费还是必须给付的。这是两个问题,首先,夫妻离婚后,一方可能为以后的家庭生活或孩子的身心健康考虑,让孩子改姓,这样做是合情合法的。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中规定,小孩姓...


·一、男方争取小孩抚养权吗,如何争取?
    一、男方争取小孩抚养权吗,如何争取? 1、首先必须了解什么情况下,孩子判给男方的可能性大 1、 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2、 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3、 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4、 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5、 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6、 女方收入较低,...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