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故意伤害致死判死刑例可以适用于缓刑吗?

故意伤害致死判死刑例可以适用于缓刑吗?故意伤害致死判死刑案件,如果不是立即执行的,可以适用于两年缓刑,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二、死缓的法律后果是什么?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3、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4、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5、限制减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年。6、终身监禁:因贪污贿赂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因故意伤害罪,造成了严重的犯罪事实的,如致他人死亡的,最高是可以处死刑的,但死刑也存在缓刑的具体适用情况,对于符合条件的可以由法院在判决时进行认定处理,具体情况不了解的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界定。



相关内容:

·行政拘留缓刑保证金是怎么规定的
    对行政拘留的这一决定作出暂缓执行的案例并不是没有,虽然非常少见,但相关的法律制度还是做出了非常规范的约束。可能生活当中有些人在此之前会将法律上的一些名词全部都混为一谈,比如将行政拘留和缓刑放在同一种情形当中,甚至有人咨询过行政拘留缓刑保证金是怎么规定的? 一、行政拘留缓刑保证金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拘留保证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大概要判几年?
    涉嫌淫秽物品牟利罪的量刑标准为: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刑法》...


·引诱卖淫罪是指什么,立案标准是什么?
    引诱卖淫罪是利用钱等不正当的手段让幼小的妇女去卖淫的。这种行为严重的影响了我国社会的治安问题,破坏我国社会的风尚,甚至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同样严重摧残了我国幼女的身心健康。下面就来看看我为您收集的一些关于引诱卖淫罪是指什么呢?就来一起看看吧 一、引诱卖淫罪的认定是什么? (一)本罪与自愿卖淫行为的界限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主体是在嫖客与卖淫者之间进行引诱、容留、牵线搭桥的第...


·刑事诉讼法询问12小时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接到刑事案件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查,并采取多种手段调查犯罪情况,其中就包括询问,这也是公安机关主要的强制措施之一。询问的对象可以是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是和案件有关的证人。按照规定,询问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刑事诉讼法询问12小时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刑事诉讼法询问12是如何规定的 《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的时间最长不得越过12小时,不得...


·无期徒刑可以减刑吗,减刑要注意什么
    说到无期徒刑,其实并不是很多人想象中那样,需要让犯罪分子坐一辈子的牢。那既然不用罪犯一直坐牢,是不是就意味着无期徒刑可以减刑呢?关于这方面,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的,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你无期徒刑可以减刑吗。 无期徒刑是剥夺终身人身自由,那么无期徒刑是否能够减刑呢?答案是肯定的。我国在刑罚执行上规定了减刑制度。根据我国《刑法》第78条的规定,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及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


·绑架罪的客观方面有哪些要素
    绑架罪的客观方面有哪些要素绑架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麻醉或其他方法劫持他人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直接对被害人身体实施打击和强制,如捆绑、推、拽、殴打、伤害、强行架走等。所谓胁迫是指以不顺从就实施暴力相威胁,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使其恐惧不敢反抗的行为。关于胁迫的内容,有人认为除以实施暴力、威胁外还有其他非暴力威胁,这种观点不妥。非暴力内容的威胁不危及被害人的人身安全,其社会危害性与危及被害...


·构成暴力取证罪的条件会有什么
    构成暴力取证罪的条件会有什么 一、构成暴力取证罪的条件会有什么? 1、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 2、致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 3、造成冤、假、错案的; 4、3次以上或者对3人以上进行暴力取证的; 5、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暴力取证的。 二、暴力取证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暴力取证罪】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


·累犯一般会如何判刑 累犯可以适用缓刑吗
    累犯是一种再犯罪的事实,对累犯从严惩处,是当今世界各国重要的刑罚裁量制度之一。一般而言累犯者所犯罪行得到的刑罚会比一般的犯罪要重,那我国法律规定累犯一般会如何判刑呢?在实际案件中,累犯可以适用缓刑吗?针对以上问题,下文为您解答。 一、累犯一般会如何判刑 根据我国刑法,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 (一)一般累犯 1、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 2、刑度条件:前罪所判刑罚和后罪...


·如何对未成年盗窃罪量刑处罚
    在未成年人实施盗窃行为的时候,如果年龄没有达到规定的标准,那此时不能认定其构成犯罪,自然也就不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我国法律中规定构成盗窃罪的必须是已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才行。那么这样的情况下如何对未成年盗窃罪量刑处罚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入室盗窃如何认定 对刑法修正案(八)关于“入户盗窃”的理解与把握,具体办案过程中,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


·开设赌场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开设赌场的主要方式有,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为中心,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和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那么,在法律实践中,认定构成了此罪的话该如何处罚呢?我们提供开设赌场罪最新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如何认定开设赌场罪 (一)聚众赌博和开设赌场罪比较 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自己从中...


·刑事案件中看守所羁押条件是什么
    刑事案件中看守所羁押条件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中看守所羁押条件是什么? 看守所收押人犯,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人犯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二、看守所不予收押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看守所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


·正定拘留所看人是什么时间
    正定拘留所看人是什么时间 正定拘留所看人是什么时间 拘留所看人都是正常工作时间,一般在上午进行。 拘留的概念和适用条件 (一)拘留的概念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拘留有以下特点: 1、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