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在哪些情形父母有抚养费的义务?

在哪些情形父母有抚养费的义务?

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

同时《民法典》第1067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

1、原则期限

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

2、特殊期限

(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

(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3、如果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抚养费,这也是为了合理维护子女的利益。毕竟现实生活中孩子18岁才刚上大学,正是需要钱的时候,如果孩子父母是在孩子小时候离婚,按当时生活水平确定的抚养费不可能满足大学学习生活的需要。再如一些特殊的孩子,身体残疾或者自闭症,可能一生都无法独立生活,这种情况更不能因为其成年就终止支付抚养费,这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相关内容:

·如何在离婚的时候确定轮流抚养主负之分?
    如何在离婚的时候确定轮流抚养主负之分?很多人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对孩子的抚养权争个头破血流,其实,双方完全可以定一个离婚协议来确定抚养权双方轮流抚养。但是这样也得有个主负之分吧,那么如何在离婚的时候确定轮流抚养主负之分?我们给您进行了整理。 一、我国允许轮流抚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六条的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


·农村家庭暴力危害有哪些?
    农村家庭暴力危害有哪些?由于近年来家庭暴力案件频发,我国于2015年12月出台了《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暴力事件主要发生在农村,给社会以及家庭带来了许多危害。那么农村家庭暴力危害有哪些?我们应该如何认定家庭暴力呢?下面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对家庭暴力的界定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内出现的家庭成员间的一方对另一方的暴力行为,包括身体伤害、精神摧残和性暴力。家庭暴力是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其表现形...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60岁
    ? 离婚问题在现代社会比较常见,因为现代生活人们的爱情观都存在一定的问题,很多人都追求门当户对,并不考虑双方的感情问题,虽说这样生活不会有太多的经济纠纷问题,但这样没有感情的婚姻很容易会遇到感情破裂或者一方出轨的情况。不过离婚也是人们追求爱情自由的选择。那如果离婚财产如何分割60岁的情况下? 离婚没有限制年龄,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协议离婚就协议离婚,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


·夫妻双方协商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协商离婚其实也就是指的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一起,这二者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需要离婚的夫妻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恰当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但针对不同的离婚方式,自然涉及到的手续也是不同的,那其中协商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


·小孩一岁多了离婚判给谁?
    小孩一岁多了离婚判给谁? 很多人感情来的快,矛盾来的也快,感觉前不久刚刚结婚,接着就要准备离婚的事情了。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是一个重要的问题,经常会有双方争夺抚养权的情况出现。有的人离婚的时候孩子才一岁多,那么这个时候孩子应该跟谁生活呢?孩子抚养权会判给谁呢?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按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


·丧偶再婚需要什么手续
    丧偶再婚需要什么手续   一、丧偶再婚需要什么手续   1、如果您已经在户口所在地对您的丈夫或者妻子的户口办理了注销手续,那么可以选择空余时间和您现在的爱人去办理结婚登记就可以了。   2、如果您的丈夫或者妻子的户口还未进行注销,那么您需要带上带上相关证件,如死亡证明,火花证明等等,到当地的派出所进行注销手续,办理完之后,可以和您现在的爱人随时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办理再婚需经过以下步...


·事实婚姻的所有法律规定有哪些?
    事实婚姻的所有法律规定有哪些?2003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根据该解释第一条的规定,除有配偶者与他人形成的同居关系以外,对于其他单纯的同居关系的确认解除等纠纷,人民法院一律不予受理。因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后,会产生两种不同的法律后果,即事实婚姻关系和同居关系,而两者的处理结果又截然不同,所以正确地对事实婚姻关系予以界...


·昆明婚外情调查如何取证,取证的方法有哪些
    结婚后可能会因为感情不和或者是其他的原因,有一方会出现婚外情的问题,出现婚外情的话对夫妻的感情影响是非常大的,大多的离婚都是由婚外情导致的,而且由于一方过失导致离婚的话对方是可以得到更多的财产分配的,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们一定要明确指出。那昆明婚外情调查要如何进行呢?婚外情符合法律规定的调查取证方法仅有一两张“捉奸在床”的照片只能证明配偶与第三者发生婚外情即婚外性行为,很难证实他们长期持续稳定的生...


·同居期间的子女如何抚养
    同居期间的子女如何抚养一、同居期间的子女如何抚养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此外,抚育费的数额可以参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一般是根据孩子生...


·夫妻长时间分居会怎样
    结婚之后会遇到很多问题,许多人都会遇到所谓的“七年之痒”,甚至很多人结婚不到七年,感情便出现裂痕,无法忍受每天与对方住在一个屋檐下,共同生活。这种情况下,双方便会分居,有的是同房不同床,有的则干脆搬出去住。有人认为分居时间长了,婚姻便名存实亡,等同于离婚。那么,法律上对于分居是怎么定义的,夫妻长时间分居会怎样?为您解答。 一、分居的基本含义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


·夫妻起诉离婚怎样分割财产
    夫妻离婚无论是以怎样的方式进行,此时基本都会涉及到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当然要是夫妻结婚时间比较短,不存在共同财产的话,自然离婚的时候也就不需要分割。那夫妻起诉离婚怎样分割财产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1、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2、人民法院审...


·婚前投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法院《关于适用〈
    婚前投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1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该解释对“投资取得的收益”之含义并无明确界定,在诉讼中,对于当事人主张的所谓“投资收益”,应根据不同财产形态的性质区别认定。对于个人财产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对于法律所规定的“投资收益”应当区别不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