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对方不给财产怎么办?

离婚对方不给财产怎么办若是协议离婚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履行自己交付财产的义务。对方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若是诉讼离婚的话,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拒不执行裁判,可能构成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人,可以先行司法拘留。认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依法移送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二、特殊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规则1. 分割夫妻一方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规则。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6条规定:(1)夫妻双方协议将该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经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成为公司股东。(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价格协商一致后:①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对转让出资额的财产进行分割②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2. 分割夫妻一方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规则。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7条,夫妻双方协议将一方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的:(1)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取得合伙人地位,即让其入伙;(2)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的,但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则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予以分割;(3)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又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但同意该合伙人退货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则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4)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又不行使优先购买权,也不同意该合伙人退货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同意转让,该配偶取得合伙人地位。3. 分割夫妻一方在独资企业中投资的规则。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8条规定,人民法院根据以下规则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1)仅一方主张经营的,对该企业进行资产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对方相应的补偿;(2)双方主张经营的,由竞价优胜方给对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都不愿意经营的,根据相关法律进行清算后,分割剩余财产。若是夫妻离婚后,请求分割尚未处分的夫妻共有财产的。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18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其要求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尚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内容:

·夫妻签订离婚协议后可以再推翻吗?
    离婚协议可以说成是一种特殊的合同,毕竟此时也会受到《婚姻法》的调整。而现实中对于通过协议方式离婚夫妻而言,才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但在双方签字之后并不会马上生效,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签订离婚协议后可以再推翻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吧。 一、签订离婚协议后可以再推翻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


·失踪两年自动离婚是否合乎法律规定?
    失踪两年自动离婚是否合乎法律规定?失踪两年自动离婚是不合乎法律规定,我国法律上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如果夫妻分居两年,会被认定为是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志之一,而夫妻感情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标准。所以,如果妻子离家出走下落不明,你可以持相关的证据向当地法院起诉离婚的。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失踪并不会构成导致离婚,我国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


·起诉离婚必须要经过调解吗?
    起诉离婚必须要经过调解吗 诉讼外调解,也称诉前调解、行政调解,是指对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先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这里的有关部门,是指法院以外的有关部门,包括当事人所在单位、妇联、基层调解组织和行政主管部门。诉讼外的调解不是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必经程序,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也不是离婚的必经程序。婚姻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先经过诉讼外的调解程序,经过哪个机关调解。诉讼外调解不影响婚姻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事实婚姻构成要件有哪些
    什么是事实婚姻?这通常是是男女没有办理正式的结婚登记手续,但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一种关系。成立事实婚姻的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要件才行,那么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呢?请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一、事实婚姻构成要件有哪些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


·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丢失怎么办?
    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丢失怎么办? 离婚证补办即可,离婚协议书直接到民政局调取一份档案即可。 一、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协议离婚的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镇、民族乡的人民政府。 1、申请。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


·强奸未遂能辩护成猥亵妇女吗
     一、强奸未遂能辩护成猥亵妇女吗 可以的,在律师的努力下,最终定性为较轻罪名,即强制猥亵妇女罪。先说明所受理案件的具体情况,其次,指出被告人的行为与事实、法条不相符合的等,最后,写明辩护律师的姓名,以及时间。犯罪人已着手实行犯罪,犯罪未得逞,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二、强奸罪是如何量刑的 强奸罪,是一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传统犯罪,在我国刑事法律中占据重要地位。目前在司...


·夫妻离婚哪些财产可以分割
    夫妻离婚哪些财产可以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可以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7条明确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有:1、工资、资金收入;2、生产、经营的收益;这种收益包括来自各行各业的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既包括劳动收入,也包括资本收益,比如股票债券收入、个体工商户经营收益等。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需要注意的是,需要除去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情形,继...


·国家赔偿的主要形式具体有哪些
    国家赔偿的主要形式具体有哪些 (1)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具体讲,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及生命健康权的; 2)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经灭失、拍卖,恢复原状、返还财产已不可能的。 3)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被损坏,不能...


·夫妻离婚财产赠与子女是否可以
    夫妻双方如果要离婚的话,那么仅仅是夫妻双方之间的关系发生了破裂,双方对于子女的关爱并没有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而发生任何的改变。但是理论上来说,夫妻之间的财产分割的时候是和孩子没有关系的,除非双方协商好了要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孩子。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夫妻离婚财产赠与子女是否可以? 一、夫妻离婚财产赠与子女是否可以? 一方无权将全部财产赠与子女,只可以将属于自己的份额赠与子女,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


·双方同意离婚可在就近的法院办理手续吗
    双方同意离婚可在就近的法院办理手续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


·可撤销婚姻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是被胁迫结婚的,被胁迫的一方可以带上相关材料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那么你知道当事人要撤销婚姻时,需要带上哪些材料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一、可撤销婚姻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


·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希望,在感情破裂,双方离婚的时候,一般要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分割,一般情况下,都会积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是总归只能属于一方,如果以后想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应该怎么办?需要什么样的法律依据呢? 一、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形式 1、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就是说父母之间可以私下协商变更子女...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