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如果房产没有遗嘱怎么办?

如果房产没有遗嘱怎么办?

一、如果房产没有遗嘱怎么办?

房产没有遗嘱,应该按以下方式继承:

1、协商继承,也就是全部继承人之间如果能协商一致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的,可以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到房管局申请房屋过户。

2、公证继承,也就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申请继承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3、诉讼继承,全部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者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则需要到法院提起继承纠纷之诉,待法院判决、调解后,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二、法定的继承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房产继承纠纷,在我国的民事诉讼中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其原因也多种多样,对遗嘱表示异议的,或者根本没有遗嘱也屡见不鲜。因此房产主人应尽早立房产继承的遗嘱,以避免在其死后出现其继承人为继承其房产,互相争吵,甚至使用非法手段夺取房产继承权的行为。





相关内容:

·一、不能出租的房子出租了该怎么办?
    一、不能出租的房子出租了该怎么办? 首先,租赁合同无效。 租用了这样的房子,就有可能因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租赁合同无效,承租人也因此无法追究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其次,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 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退还房租,如果出租人有过错的话,还可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如果承租人是因为受到出租人的欺诈而租用了法律禁止出租的房屋,承租人还可以撤销合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如果房屋不符...


·当许多家庭好不容易住上了城市房屋
    当许多家庭好不容易住上了城市房屋,有时却面临着一些相邻权纠纷,常见的相邻权纠纷便是房屋漏水,因为相邻间的房屋漏水往往会给楼下的住户带来诸多困扰,那么楼上漏水应当怎样赔偿呢?面对楼上漏水相邻权纠纷,通常情况下,首先需要确定漏水的原因,即需要找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非楼上邻居过错引起的,而且时间还在防水质保期限内的,那么可以向开发商主张修补的赔偿责任。如果开发商不予以修补的,或者开放商的修补不合格的,那...


·在我国房产企业融资利率多少
    在我国房产企业融资利率多少尽管您在购房的时候会觉得,目前来说我国的房地产企业可能是发展的比较好的一种企业了。但是作为房产企业自身来说,竞争压力也是比较大的,并且房产企业在进行融资的时候,可能融资的数额都是比较高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房产企业融资利率多少? 一、在我国房产企业融资利率多少? 四证齐全,自筹到位,自筹一般30-35%,银行考察没什么问题会审批,审批流程会很长,请耐心根据银行...


·常见的二手房买卖纠纷有哪些
    实践中,我们做任何事都不可能尽如人意,就好比人们在购买二手房时,不想碰上纠纷,但这些纠纷却时常出现。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只要人们了解了这些纠纷,也能做到有意识的预防。那么,常见的二手房买卖纠纷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常见的二手房买卖纠纷有哪些 (一)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履行不力等情况产生的纠纷。 这类纠纷主要因房屋买卖双方主体不合格或合同标的物房屋瑕疵引起。常见情况有房屋的...


·现在买房子不是一定要支付全款了,可以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购
    现在买房子不是一定要支付全款了,可以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购买,但其中也需要购房者自己承担首付,而剩余的房款则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那通常买房子需要交多少首付呢?这是很多人搞不清楚的,下文中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子需要交多少首付 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新房并且面积不超过90平米的缴纳首付可以最低为20%;在二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房产的最低首付为60%;三套房的情况,需要贷款...


·江苏吴江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江苏吴江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江苏吴江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第一章 拆迁管理 第一条 在本市范围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拆迁集体土地房屋及其附属物,并需对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统称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 在规划建设控制区域内涉及房屋拆迁,取消宅基地安置,由用地单位(以下统称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定销公寓房安置。有条件的镇(区)可建造小高层或高层公寓房安置。 第三条...


·离婚夫妻分割拆迁安置房要怎么做
    离婚拆迁安置房分割问题根据不同的情形有不同的解决方式,离婚分割是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个人的财产是不参与分配的,所以拆迁安置房离婚如何分割要个案分析,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解答离婚夫妻分割拆迁安置房要怎么做。 一、什么是拆迁安置房 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市区户籍(包含从事农业...


·一、房屋买卖协议简单协议如何书写?
    一、房屋买卖协议简单协议如何书写? 甲方夫妻:(出售方):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 姓名: 身份证号: 为了确保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现就住宅及储藏室买卖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夫妻自愿将位于 市 区 号楼 单元 室的住宅壹套(建筑面积 平方米)及储藏室壹间(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甲方...


·苏州郭巷房产纠纷律师
    苏州郭巷房产纠纷律师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依据《价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


·军婚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军人在我国每个服务性的地方都有一定的优惠,保障军人的利益不受损失,在军人离婚之时,对这部分财产的分割也就成了比较困难。并且离婚并不会像平常人那样去解决,那么军婚离婚房产怎么分割?下面就详细介绍一下。 一、 军人离婚财产分割规定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


·一、房屋买卖合同房价涨了毁约怎么办?
    一、房屋买卖合同房价涨了毁约怎么办?房价上涨高,双倍返还定金不足以弥补房屋差价损失,相对买房人损失以房屋差价酌情认定。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约定是:双倍返还定金,或约定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或载明如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违约方仍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定金、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并存时三者的适用原则应为:定金责任只存乎于不履行、部分不履行的违约情况以及其他根本违约的情况;迟延履行、瑕疵履行仍然是对合同的履行...


·租办公用房需要注意什么?
    租办公用房需要注意什么? 一、租办公用房需要注意什么 租赁办公用房要注意什么法律问题 1、注意签订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办公用房的租赁应当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出租人或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至于租赁期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不得超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并且最长不得超过...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