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如何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如何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如何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一、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为满足个人需要所借的债务,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个人债务包括:

1、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即结婚之前一方或双方对外所欠的债务。离婚时一般仍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

2、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债为目的的除外。所谓“约定”,就是夫妻双方经商量后,就哪些债务由谁个人负责承担而达成的一种协议,对此协议,双方互为认可。但双方如果以逃债为目的的约定是无效的。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义务的亲属、朋友所负的债务。这种债务应由个人承担。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此种债务应由个人承担。

5、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如一方瞒着对方借钱参加高消费的文化、娱乐活动,或为个人购置贵重生活用品等。

6、一方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的债务。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认定标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究竟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应根据债务的性质、形式、范围及负债的原因、去向等因素进行判断。因是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范围,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但出借人能够证明负债所得的财产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经营所需或夫妻另一方事后对债务予以追认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内在本质,是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的根本区别,也是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唯一法定标准。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决定了夫妻一方举债借款必须为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因此,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符合夫妻共同债务性质为前提条件。

所谓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扶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这其实就限定在日常家事代理所负债务范围内。夫妻之间因日常生活需要具有家事代理权,但非因日常生活需要所做出的有关财产方面的重要决定,应当经另一方同意。将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限定在日常家事代理或者“为夫妻共同生活”范围内。


相关内容:

·在我国关于醉驾的罚款由谁付在我国关于醉驾的罚款由造事者支付
    在我国关于醉驾的罚款由谁付在我国关于醉驾的罚款由造事者支付。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二、醉驾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


·夫妻一方欠债算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欠债算共同债务吗 一、夫妻一方欠债算共同债务吗 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


·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是什么?
    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是什么?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向他人借钱,签署了借款协议,这时双方就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我们作为债务人要承担按时还款的义务,并且还可以和债权人协商进行债务转移。关于债权债务的知识很多,和我们生活密切相关。那么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有关资料给您说一说。一、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是什么?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


·高利贷的借条有效吗 高利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高利贷作为人类历史上最早存在的信贷形式之一,在民间金融活动中一直充当着非常活跃的角色。但是现在的高利贷却不是全部被法律所认可的,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高利贷的借条有效吗?而要是在这方面发生了纠纷的话,此时高利贷的诉讼时效又是多久?下文中本站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高利贷的借条有效吗 放高利贷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所以高利贷借条自然就违法了,我国法律是不允许的。借条载明的利息如果过高,且已经超过银行...


·逾期还贷款后果是什么?
    对于贷款人来说,贷款逾期可是大事,如果涉及的金额数量大的话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金额小的也会影响到自己的个人信用,所以,理性消费合理信贷非常重要,接下来律图小编带你了解逾期的相关后果。一、逾期还贷款后果是什么房贷逾期还款的后果:1、个人征信受损,影响今后各种贷款办理。一旦房贷产生逾期,贷款方会看到你的逾期还款记录。如果是比较严格的银行,即便你只逾期一天,银行也会把逾期情况录入央行的征信系统,逾期记录...


·那些属于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况有哪些?
    那些属于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况有哪些?债权债务关系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


·写了个借条跑路了一年半了怎么办?
    写了个借条跑路了一年半了怎么办? 一、写了个借条跑路了一年半了怎么办? 写了个借条跑路了一年半可以携带借条到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钱。在这种情况之下,法院当中所规定的是保护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只要不是存在赌债等非法的情况,一般是可以利用借条来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所以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 二、赌债写的借条是否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 借钱赌博跑路有借条也不能向...


·借条不可缺少的要素借条要当面写吗?
    借条不可缺少的要素借条要当面写吗?借条是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也是大家在日常生活中,最经常用到的“合同”。借条是一定要借款人亲自写,并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借条。如果借款人将事先写好的借条交给债权人的话,就不排除该借条中借款人的签名系由他人代签的可能。当债权人索款时则以不是本人笔迹为由,拒绝偿还。如借条为打印稿,在借款人署名栏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签名、盖章、按手印...


·父母该还儿子欠下的债吗
    都说孩子是父母的结晶,养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权利和义务,直到子女成年之后。儿子欠下债之后,至于父母该不该替儿子偿还,这还主要取决于儿子是否成年。若是儿子没有成年,那么儿子所欠下的债务,父母就有义务替儿子偿还;成年之后,父母完全没有义务替儿子偿还,儿子一个人打拼便可以偿还所欠下的债务。但是作为父母,肯定是不忍心孩子受委屈,会心疼。自然就会替儿子偿还债务。但是根据法律来说,父母不用替儿子偿还债务,除非父...


·借条落款写小名是否可以 在日常生活当中,由于一些人情世故,
    借条落款写小名是否可以 在日常生活当中,由于一些人情世故,您免不了需要向别人借钱,或者把自己的钱借给别人。当我们把钱借给别人的时候,在这里尤其要注意的是,在让别人书写借条的时候,一定要了解借条应该怎样写,以免自己在日后维权的时候非常不利于自己。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借条落款写小名是否可以? 一、借条范文 借条 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向谁讨债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向谁讨债有的时候债权人可能会遇到债务人恶意不还钱,而有的情况下,甚至还会遇到债务人尚未还清钱的情况下就去世了。那么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可以向谁讨债呢?总不能因为债务人死亡,此时债权债务关系就消灭了吧。下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向谁讨债 1、向债务人的配偶讨债的情形。 债务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的,死亡债务人的配偶负有偿还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


·夫妻个人债务如何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是将两个不同的人组合到一起,当两个人在结婚的时候就立下誓言,要共同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那么夫妻个人债务如何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呢?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婚前财产是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婚后的财产就是算夫妻共同的财务,至于婚后的债务问题,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内容。 一、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将夫妻双方作为共同被告起诉并要求共同偿还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