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司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有什么?

公司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有什么?

(一)对公司的知识产权进行整体规划和有效管理

公司的业务活动可能涉及到不同形式的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特别是计算机软件的版权)、商业秘密、域名等。因此建议公司对所涉及的知识产权进行规划和管理:

1、公司可指派专人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列出明细,建立档案。

2、对知识产权按其实际可创造价值、对公司发展的重要程度、维护成本等进行分级。

3、建立知识产权数据平台,如中外专利数据库、中国科技期刊数据库、中外标准数据库等,及时掌握国内外最新数据信息,避免重复研究造成对公司资本的浪费,也可避免造成对其他知识产权人的侵权。

4、综合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公司利益。知识产权覆盖面很广,在签订合同或遇到纠纷时,有的情况下主张一项权利往往难以有效保护公司的权益,这时需将几种权利综合起来行使,往往可以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二)对于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

1、公司在分析成本与预期收益的基础上,对于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如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域名等,应第一时间聘请专业的代理机构进行申请,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公司利益。在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合作的过程中,一定要对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的权属、使用范围、期限、后续研发成果的分配等做详细规定,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在保护知识产权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1)计算机软件版权的保护:

虽然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六条规定:中国公民和单位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不论在何地发表,均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但同时该条例第二十四条又规定: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是根据本条例提出软件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者诉讼的前提。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软件著作权有效或者登记申请文件中所述事实确实的初步证明。所以为更好地保护公司计算机软件的版权,公司应该将自主开发的计算机软件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从而避免在产生纠纷时因无法提供有力证据而处于被动地位。

2)专利技术的保护:

在研发新技术前,要对相关技术进行查询,看别人是否已有这类技术,或它是否侵犯别人的专利权,避免盲目上项目。

在决定研发后,应与技术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规定在研究中获得的技术成果归公司所有,技术人员离职时不得带走有关技术资料,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亦不得从事与原单位工作相同、近似或有竞争性的工作。建立档案,保证对技术上的进展有完整记录。

在开发阶段完成后,聘请专利代理人开始申请专利。

如果发现别人在后也申请了类似专利,应可利用公司的在先权利申请他人的这个专利无效。若发现他人使用自己的专利技术,应及时对侵权人、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规模、侵权所得或公司所受到的损失进行调查、取证。

公司在与其他单位合作过程中,根据合作内容的不同,对所涉及的专利技术的使用及收费,应及时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

3)商业秘密的保护:

1.确定商业秘密

首先通过分析企业成本与预期收益来确定商业秘密的类型,然后确定哪些商业秘密纳入保护范围,并以何种力度进行保护。

2.采取系统有效的措施

对于已经确定进行保护的商业秘密,建议分成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保护:

(1)将需要保护的商业秘密分成几个部分,分别由不同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使企业中全面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数降至最低。

(2)根据商业秘密的重要性,将商业秘密分成不同等级,不同级别的员工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等级也不同,使员工身上所附的保密义务也不尽相同。

(3)对于技术信息价值维持时间较长的商业秘密,应对涉密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并与之签订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使之有较长时间的保密义务。反之,对于一些经营信息,特别是受市场行情影响较大的,除特别重要确有必要加以保存的,一般不需要对此进行专门约定保密义务。

3.制定相关涉密制度


相关内容:

·现在,有很多年轻人会选择创业,但是都会因为缺乏经验而导致公司
    现在,有很多年轻人会选择创业,但是都会因为缺乏经验而导致公司倒闭,那么公司倒闭了,关于公司的一些重要文件要如何处理呢?比如营业执照,现在有很多不法分子会利用已倒闭的公司的营业执照进行诈骗,那么公司倒闭了营业执照怎么办呢?要如何注销和处理呢?在下文会针对这样一些问题进行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一、营业执照的含义是什么?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


·公司并购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公司并购协议的内容有哪些?一、公司并购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1、陈述与保证。 在合同中,双方都要就有关事项作出陈述与保证。其目的有二: 一是公开披露相关资料和信息; 二是承担责任。 由于这些资料和信息有些具有保密性质,实践中,卖方往往要与买方就此达成专门的保密协议。需要披露的事项就卖方来说包括目标公司的组织机构、法律地位、资产负债状况、合同关系、劳资关系以及保险、环保等重要内容;就买方来说,陈述与保证...


·公司法人侵害股东利益怎么办?
    公司法人和股东有时候会为了公司的事而发生纠纷,虽然会有争分,但您的初心都是一致的,都是希望公司能够有更好的发展。但是,现实生活中也存在为了一己之私,做出侵害别人利益行为的人。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要懂得站出来为自己维权。那么,公司法人侵害股东利益怎么办?请看下文。 一、公司法人侵害股东利益怎么办 公司法人侵害股东利益,股东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在公司的利益受到公司机关成员的损害而公...


·可以入股没有法人的分公司吗?
    可以入股没有法人的分公司吗?非法人公司无独立法人地位,无法接受入股,只能投百资于该分公司的法人公司。投资人以实物、无形资产(不知你所说的网络资源算不算)出资,须经资产评估机构出具专业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作出后,再经会度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原资产无发票没关系,因为评估机构可以以重置成本等方法进行评估。一方面在于投资人与被投资人双方的共识;另一方面,回也要看你所说的网络是否构成民商法...


·企业合并等于企业并购吗
    不等于,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企业并购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三种形式。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第6条“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


·公司设立要带哪些材料?
    公司设立要带哪些材料? 1、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它是指全体股东在股东成员中指定某个成员作为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的代表,或者全体股东共同委托股东以外的人来代理股东进行申请登记注册活动的证明文件。该文件的形式应是委托书,该委托书应由全体股东盖章或者签字。股东是法人的应加盖印章,股东是自然人的,应签署姓名。 3...


·公司法成立时间有什么规定?
    公司法成立时间有什么规定?成立一个公司并不简单,需要满足很多法定的条件,然后通过申请审核,最后由主管部门发放营业执照才能获得法人资格并成立公司。成立公司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公司的成立时间只能是一个时间点。那么,对公司成立,公司法成立时间有什么规定? 一、公司法成立时间 公司成立是指对已具备法定条件,完成申请程序的公司由主管机关发给经营执照从而取得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公司成立日期就是营业执照的签发日...


·《公司法》中规定的公司的种类都有哪些
    《公司法》中规定的公司的种类都有哪些 实践中,按照不同的标准来进行划分,那么公司就有不同的分类。我们比较常见的就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那除此之外,《公司法》中规定的公司的种类都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以公司股东的责任范围为标准分类 以公司股东的责任范围为标准,亦即以公司股东是否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为标准,可将公司分为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


·分公司能兼并收购吗
    正常来讲,分公司不可能被当作主体单独收购。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


·公司法人和监事的责任是什么?
    对于一个公司,最重要的角色肯定就是公司法人和公司的监视人,这两个人一般对于公司当中的所有问题都是有概括的。我们对于这两个人的相关的责任是需要有了解到,公司法人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的责任,监事一般都是需要承担监管公司财务的问题。那么公司法人还有监视人的责任是什么?公司法人和监事的责任是什么监事人的责任:(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


·怎么理解分公司和总公司法人吗?
    有人问分公司和总公司法人吗 ?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只有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代表。分公司只有负责人。但是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分公司的负责人。分公司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由总公司承担。下面让我们为您解读有关问题,欢迎阅读。一、总公司才有法人资格,才有法定代表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负责人可以是总公司法定代表人。1、从总公司和分公司的法律定义就可以知道。分公司不具...


·在我国担任基金公司法人有风险吗
    在我国担任基金公司法人有风险吗?基金公司的主要工作项目包括一些基金理财投资,证券业务和其他的金融资产管理等业务。我国境内的基金公司在创办的时候,都需要经过证券委员会的调查和审核以后才能够通过,当然基金公司也肯定有法人代表,在担任法人代表之前,这部分人员肯定就需要知道,在我国担任基金公司法人有风险吗? 一、在我国担任基金公司法人有风险吗? 我国《民法典》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企业承担责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