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否构成犯罪?

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否构成犯罪?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否构成犯罪?

构成犯罪。

一般情况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是不会被判刑的。这属于劳动纠纷,最多也就是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赔偿责任。但要是有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那么就会触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此时就需要根据犯罪情节进行定罪量刑。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嫌犯罪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追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要符合三个条件:

1、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

2、数额较大;

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

二、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相关规定。

拖欠农民工工资,已经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数额在五千元到两万元以上的,或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就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满足前面的条件,同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内容:

·基本工作包含全部加班工资吗?
     一、基本工作包含全部加班工资吗? 基本工资是指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或劳动定额时企业必须支付的基本劳动报酬。 基本工资的构成包括除奖金、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劳动补偿性津贴(如夜班津贴、高温、低温下、有毒有害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外的一切工资报酬。 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


·劳动法相关规定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
    劳动法相关规定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有些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将劳动者在下属子公司之间调动,或者注册新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本条...


·工伤不评残可以去上班吗?
    工伤不评残可以去上班吗? 一、工伤不评残可以去上班吗? 1、员工工伤,在康复之后就是需要到单位上班的,和是否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是没有关系的。 2、在满足一定劳动能力鉴定受理条件之后才能进行鉴定,需要一定期限的医疗期,而员工在未达到医疗期的期限时已经康复,那么就需要上班,在医疗期满足之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后伤残等级还没有评出来,按医疗机构证明应当恢复工作的必须上知班。 3、按《工伤保险条...


·劳动争议调解后对方不执行可以重新申诉吗
    劳动争议调解后对方不执行可以重新申诉吗? 一、劳动争议调解后对方不执行可以重新申诉吗 劳动争议调解后对方不执行无需重新申诉,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如果劳动仲裁裁决书下达后,劳动纠纷双方当事人都没有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撤销或者到法院起诉,那么裁决书生效; 2、对已经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当事人逾期拒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申请的同时,能够提供被执行的人财产详细信息,...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该怎么办
    众所周知,劳动关系是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和谐稳定关系着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劳动关系的和谐是经济发展的前提,不过当前,我国劳动关系的协调工作面临许多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各种企业的飞速发展,难免出现劳动关系的纠纷问题,此时劳动者遇到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该怎么办?且听以下分析。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时,劳动者享有的权利。 (1)对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案件,对于劳动者来说,一种是同...


·股权转让协议工商版是怎么样的?
    股权转让协议工商版是怎么样的? 在我国,一家公司里大大小小的股东有很多,股东是股份的持有者,股份持有的多少关系着股权的大小。股权是你在这家公司的话语权的象征。股权是可以转让的,国家对于这一方面有相关的规定,那么股权转让协议工商版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


·工程质保金如何退还?退还多少
    工程质保金如何退还?退还多少?质保金也就是质量保证金,它是工程完工之后,建设方在支付给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中扣下来的保证金。工程施工完成之后,建设方与施工方会约定一定的质保期限,在此期间如果工程没有质量问题,就会将质保金退还给施工方。那么,工程质保金如何退还?退还多少?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程质保金如何退还? 当满足返还的条件以后,由合同乙方向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提出返还申请书,并附下列...


·劳动争议必须先调解吗?
    劳动争议必须先调解吗? 在我们的职业生涯中如果与用人单位发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或者权益受侵犯,寻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帮助是个不错的选择。在进入劳动仲裁之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根据争议案件进行调解,尽可能的将双方的矛盾化解。那么劳动仲裁部门处理劳动争议必须先调解吗?下面就由我们针对此问题为您作详细的解答,以供您了解。 一、劳动争议调解 1、劳动仲裁不一定要先进行调解,但必须要经过劳动争议处理机关...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在发生了工伤之后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在发生了工伤之后,肯定是要进行工伤鉴定的,就是为了能够更多的获取到赔偿金,太和县发生工伤鉴定为十级的话,那么就可以按照工伤保险的规定一次性的领取伤残补助金,一般是为本人7个月的工资,这7个月的工资是按照平均的工资来进行计算。工伤十级伤残可以领取社保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工资按平均工资计算。在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还可以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企业支付。一次性医疗补...


·什么是劳动仲裁
    什么是劳动仲裁 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劳动是我们获得生活的来源,劳动就牵扯到劳动关系,雇佣者与被雇佣者之间的协议称作劳动协议。当雇佣者与被雇佣者之间产生问题,若无法自行解决则可以申请帮助,请求劳动仲裁委员会协助解决。那么究竟什么是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如何维权?下面跟随我们去一探究竟吧。 一、什么是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


·一、劳动合同不到期辞职怎么办理?
    一、劳动合同不到期辞职怎么办理?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的地位,劳动法予以劳动者更多的权利可以解除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同意的,从通知之日起满以一个月即可自动解除劳动合同,简单来说,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提前一个月告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的辞职时间还处于试用期期间的,只需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即可离职。1、辞职者一人亲自填写"辞职申请表...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程序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程序是什么样的?水利工程同样也是涉及到千家万户的事情,所以如果水利工程不能保质保量的完成的话,那么很多地方的人民的基本生活便不能得到保障,所以国家规定在水利工程完工之后,需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下面给您介绍一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的程序是什么样的? 一、受理单位: 省水利厅 二、办事程序: 检测单位的甲、乙级资质申请资料经市(州)水利(水务、水电)局审查后,向...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