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拖欠工程款承诺书范本是什么?
无拖欠工程款承诺书范本是什么样的?发生工程款纠纷该怎么处理?拖欠工程款的行为屡见不鲜,这严重地打击了相关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为了招纳更多劳动者,提高劳动者工作积极性,相关的施工单位会针对工程款做一个无拖欠工程款承诺书。那么无拖欠工程款承诺书范本是什么样的?发生工程款纠纷该怎么处理?下面我们就为您来解答这两个问题。
建设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工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竣工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单位郑重申明:截至上述项目施工许可证申请之日,我单位所建设的所有工程项目未发生拖欠工程款的各类情形。我单位承诺将按照双方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该工程项目的工程款。如未按施工合同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或存在我单位违法发包工程业务等行为,导致该工程项目发生工程款或工人工资拖欠纠纷的,我单位愿意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一切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工程款纠纷的处理办法
工程款纠纷分为很多种类,不同的工程款纠纷有不同的处理办法,下面是我们为您收集整理的常见工程款纠纷及相应的处理办法。
1、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
这种违约纠纷的特点是,工程款是可以确定的,故这种纠纷法律比较简单。这类纠纷形成的主要原因发包方没有任何正当理由违约拖欠,主要表现为的发包方无力支付工程款;发包方有支付能力无故拖欠工程款。
解决对策:充分利用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法释〔2002〕16号】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2、关于总包、分包问题引起的工程款纠纷
这种纠纷法律关系较为复杂。这种纠纷主要表现为承包方分包在程序上有瑕疵,发包方事后不予承认分包合同的合法性,从而引起的纠纷。
解决对策,利用实际施工人的诉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纠纷有关问题的司法解释第26条,发包人应当在欠付范围内承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3、竣工结算报告争议引发的工程款纠纷
这种纠纷主要表现为:承包方制作结算文件递交发包方,未取得递交结算文件的证据,发包方不予答复且事后不承认收到;承包方制作结算文件递交发包方,发包方不予答复;承包方制作结算文件递交发包方,发包方不予认可而引发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解决对策:将结算文件用特快专递向发包方项目负责人邮寄并公证该过程。值得注意的是,需要给发包方一个合理的审查时间。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
竣工结算报告如果得到确认,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后15天内支付结算款,到期没有支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如达成延期支付协议,承包人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如未达成延期支付协议,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或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4、建筑材料品质之争引起的工程款纠纷
这种表现纠纷主要表现为:建设工程招投标时对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品质有所要求或承诺,但由于建筑材料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有时使得承包方转而采用合同外的其他建材,引起结算纠纷。
解决对策:请专业人员把好合同关
5、质保金纠纷
该类纠纷主要表现为建设工程竣工后出现维修事项,承包人在保修期内履行了维修义务但无法直接取得证据,发包方事后不予承认维修事实以承包方未尽保修义务为由拒不支付工程款引发了纠纷。
建设工程竣工移交后,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应在一年内进行保修。为了保证承包方履行保修义务,发包方一般在合同中约定工程款支付95%工程款后,余下5%工程款留待一年保修期满后再行支付。实践中,发包人常以工程质量问题扣押最后5%尾款而承包人则无可奈何。对此,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有异议,已竣工验收或已竣工未验收但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其质量争议按该工程保修合同执行;已竣工未验收且未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以及停工、停建工程的质量争议,应当就有争议部分的竣工结算暂缓办理,双方可就有争议的工程委托有资质的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决方案,或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处理决定执行,其余部分的竣工结算依照约定办理。只要承包人切实履行了维修义务并做好证据保全工作,完全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争取权益。
6、合同瑕疵引发的工程款纠纷
合同瑕疵引发的工程款纠纷主要表现为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引发合同无效纠纷。
7、包含工期延误的工程款纠纷
这类纠纷较为复杂。纠纷主要表现为发包方未能提供合格的施工进场条件、中途擅改设计、未按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建设工程材料不能及时供应从而造成停工、窝工、恶劣天气等原因承包方要求顺延工期未经有效确认,工程竣工后在结算方面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承担工期延误责任,往往使案件变得较为复杂。
解决对策:完善施工手续。相当一部分工程款纠纷的承包方由于手续不完善,无法取得证据,给对方可乘之机。这种情况下处理纠纷就很被动。故施工过程中,手续一定要完备。比如,工程图纸设计的更改、选材的变更、施工项目的增加等变签单一定要有对方施工代表、监理的签字。
以上就是我们就无拖欠工程款承诺书范本是什么样的以及发生工程款纠纷该怎么处理这两个问题为您提供的解答内容。相关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无拖欠工程款承诺书内容按时支付工程款。如果您遇到了工程款纠纷,可以按照我们上面的相关解决对策进行维权,希望我们的介绍对您有所帮助。
相关内容:
·工伤鉴定八级怎么赔偿?
工伤鉴定八级怎么赔偿?
1至10级工伤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
1、医疗费:以实际医疗花费为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用人单位规定处理,无规定的可按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标准70%享受;异地治疗的费用稍高。
3、护理费:
(1)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收误工费计算,无固定收入的可以参照当地护工收入。
(2)出院后:依据鉴定结论享受不同的待遇:完全护理—社平工资的50%;大部分...
·随着我国科教文卫事业的飞速发展,国家越来越关注建筑工程的质量
随着我国科教文卫事业的飞速发展,国家越来越关注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因为一些原因需要建设工程,工程的质量是至关重要的,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承包合同之中是可以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那么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多少钱呢?我们来了解下。一、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或施工单位在工程保修书中承诺,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
·一、工伤鉴定不上等级辞工有补偿吗?
一、工伤鉴定不上等级辞工有补偿吗?
工伤鉴定不上等级辞工没有补偿,工伤鉴定不上等级辞工有补偿吗?工伤保险待遇与伤者职工的伤残等级、个人工资和所在的工伤保险政策法规有关,所在在完全不知道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是无法估算伤者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总额的。
二、鉴定内容
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也称劳动鉴定,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
·上班时间摔伤不算工伤有赔偿吗?
上班时间摔伤不算工伤有赔偿吗?
一、上班时间摔伤不算工伤有赔偿吗?
上班时间摔伤不算工伤没有赔偿,因为不属于工伤,就不存在着工伤的赔偿,上班途中摔伤不算工伤,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班途中受伤,只有两种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即: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以及”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实际工资比劳动合同上的工资少是否可以马上离职
实际工资比劳动合同上的工资少是否可以马上离职?可以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
·辞退员工不给补偿金应该怎样办理
辞退员工不给补偿金应该怎样办理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关系分以下三种情况,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免费的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
·单位雇佣童工违法吗,使用童工是否违法
对于一些私人企业老板来讲,本身公司的制度还不够完善,招人这一块也没有专人进行管理。而为了控制人工成本,就会选择在一些简单的岗位上雇佣童工。那么公司雇佣童工违法吗?接下来,我们为您做具体解答。
一、公司雇佣童工违法吗
“童工规定: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如果发现有儿童从事符合上述童工定义的工作,公司应建立、纪录、保留旨在救济这些儿童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
·同时与2个公司签劳动合同会怎样?
同时与2个公司签劳动合同会怎样?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如果劳动者或者是用人单位出现法律规定的的情形时,双方是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比如说劳动者同时与2个公司签劳动合同,并且违反了竞业禁止的规定的话,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具体解答如下:
一、对同时签二家劳动合同,法律并未禁止。所以签双份合同并不违反劳动法。
二、新劳动合同法已再次明确,员工可以签订双...
·山东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山东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筑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工程建筑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造价及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交通运输、水利等专业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造价...
·一、未签劳动合同会有社保吗?
一、未签劳动合同会有社保吗?未签劳动合同没有社保。在一些不正规的公司中,为避免承担员工的社保,就不积极签劳动合同,严重损害员工的劳动益。不过即使说没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也不必然不用交社保了,而且员工也可以积极维权。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要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不积极履行的,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所以,即使说现在没签劳动合同,但至少已经成立正式的劳动关系,有了这点那么公司那边不能...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筑工程规划指标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涉及利益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筑工程规划指标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涉及利益重大,我国对于建筑工程的各个环节都实施了严格的把控,建筑工程规划是建筑工程项目的基础环节,对于提高建筑工程的规范管理、改善现存建筑工程存在的问题有很大的帮助。因此,设置科学合理的建筑工程规划指标计算规则就显得十分必要。为此,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公布了《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筑工程规划指标计算规则》以规范建设工程规划,下文是对该规则的介绍,请您阅读...
·一、员工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需要注意什么?
一、员工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需要注意什么?员工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需要注意的有:其内容必须是员工亲自签署过的相关制度,并且企业应该向旷工者发出《催告信》要求旷工者限期回企业上班,《催告信》要用挂号信发出以便收取回执。具体情况涉及方面比较多,而且内容较为复杂,我们在正文中进行详细说明。二、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的情况1、如果员工在适用期内不符合公司的录用的条件,那么这样的员工可以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