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父母出资买房赠与还是借款?

一、父母出资买房赠与还是借款?

是属于赔偿与还是借款就要看实际的情况;

一是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二是推定—父母出资性质为赠与,但有个前提是父母出资意思不明确,即没有证据证明父母出资有其他的意思表示。

三是如果有明确的证据证明父母是以借贷出资的,离婚时可以提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对方共同偿还。

二、父母出资买房应如何进行分配?


1.父母出全资未登记

①一方父母出资发生在其子女结婚前。根据条例规定,该出资资金应认定为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受赠一方子女可以获得该债权转化物(不动产的所有权)。

②一方父母出资发生在其子女结婚后。根据条例规定,该出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有证据证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子女;相应的,子女双方共同受赠的不动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父母出全资已登记

①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其子女一方的赠与。

②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

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父母部分出资(多是首付款)

以父母自己名义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将不动产所有权过户到子女一方名下:

①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之前,显然,该房子所有权应属于子女婚前财产。

②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后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出资父母一方的子女名下,则仍可适用本条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③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后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夫妻中非子女一方名下或夫妻双方名下,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该不动产的贷款,则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综合上面所说的 ,父母出资买房只要意思表示不明的情况之下,一律可以按赠与来进行处理,但如果父母要认定是属于借款的话,那么作为和女来说是一定要按规定来进行还款,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协商好,不然之后是很容易引起各种纠纷的。



相关内容:

·夫妻离婚房子怎样去名字?
    有一些人在离婚时选择将房产变卖,二人再进行直接进行资金分配,但是大多数人还是选择进行分割,保留房产给一方。那么,如果这个房子按照离婚协议给了你或者是法院判给了你,离婚房子怎样去名字呢?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接下来让我们告诉你: 一、离婚房子怎样去名字 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


·房屋面积怎么算
    房子面积计算规则为:商品房建筑面积(销售面积)=公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其中:公摊面积计算方式为等于公共门厅和过道加电梯井加外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加楼梯间等。外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你可以把它理解成就是外墙厚度的一半算作套内面积、另一半就会把它算作公摊面积。房子的使用面积怎么算房套内建筑面积它也是由这三个部分组成:使用面积、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即房屋使用面积为房子套内建筑面积的一部分。...


·可以由别人代签租房合同吗
    可以由别人代签租房合同吗1、房屋租赁合同是可通过代签而完成的,但为了以后避免一些纠纷,建议有委托人出具带有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并给予身份证明复印件,被委托人还需准备身份证原件进行查验;租房合同如果没有明确的授权而代签的,则属于无效合同。2、授权委托书在填写时应注明委托事项,以及授权委托的权限范围,授权委托的委托人和被委托人都应是具备完全民事能力的人。如果在生活中一些涉及金额较大的租赁事项,承租人或租...


·芜湖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项目是什么?
    芜湖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项目是什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偿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


·贷款买房的条件
    贷款买房的条件 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5、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 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6、有...


·一、关于房屋质量问题的诉求书如何写关于房屋质量的诉求书尊敬有
    一、关于房屋质量问题的诉求书如何写关于房屋质量的诉求书尊敬有关领导:我们是 的业主,我们于 年 月份购买了该楼盘 的预售房屋,但于接房时发现以下几个严重问题:1、2、3、4、(反映问题,例如,当时反映到开发商处,他们说没有质量问题,我们这些业主担心房屋质量危及生命安全,我们多次寻找开发商及当地质监站,但他们无动于衷。当初购买房屋,我们大都是东挪西借,现在银行贷款已经在偿还,但房屋却出现了如此的质量...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版范文
    二手房屋凭借价格低廉、无需装修等多种因素越来越受广大年轻人的喜爱。但二手房屋的优点和缺点并存,消费者往往会忽略掉。所以在购买二手房屋时,一定要签订合同,注意里面的细则。那么,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范文的内容有哪些?下文是关于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2017年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出 卖 人: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买 受 人...


·婚姻法中对于房产的规定
    婚姻法中对于房产的规定 《婚姻法》已经废止,婚姻相关规定需要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的规定执行。 根据《民法典》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


·乙方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现在房屋租凭合同对于很多租房的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每个人在租房前都需要签署房屋租凭合同,合同签署以后,难免会有一些情况发生,乙方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这样的情况应该注意什么,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为您简单说明一下。 一、乙方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


·二手房一房多卖怎么查?
    二手房一房多卖怎么查? 申请人需要拿房产证复印件和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到档案局查档。 如何防止一房多卖情况: 一、购房者要进行产权调查。 交易中心通常备有房屋的原始记录,包含房屋所有的基本信息,如房屋土地状况、产权共有人等。发 现房屋产权证上的记载与调查结果不相符时要注意,卖房者有可能是一房二卖。 二、提存房屋产权证。 签订买卖合同后,若未办理过户手续,房屋产权证仍由卖房者持有。有些购房...


·如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
    如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后,房屋所有人可以申请注销和变更。注销和变更从受理之日起,变更合同登记备案的工作时限为7个工作日;注销合同登记备案的工作时限为14个工作日。1、更改买受人(含减少或增加买受人)和更改房号需注销合同登记备案,更改合同其它内容需申请变更合同登记备案。2、凡需注销或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者,应填写申请表。申请表的注销和变更原因由买受人填写,双方必须签名盖章...


·一、房屋租赁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房屋租赁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条件:承租人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承租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超过约定期限的;承租人违反合同的约定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承租人严重损坏了房屋或者其它辅助设备并且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以后,双方均不能随意和擅自解除合同,但是,在符合我国...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