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合同诉讼管辖法院管辖权规定是什么?

合同诉讼管辖法院管辖权规定是什么?

一、合同诉讼管辖法院管辖权规定是什么?

1、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3、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4、其他由法律规定的管辖法院

(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

(3)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5、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怎么确定合同的具体履行地

1、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2)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承揽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

3、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5、证券回购纠纷合同履行地

(1)凡在交易场所内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交易场所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2)在上述交易场所之外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最初付款一方(返售方)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因为合同而发生一些纠纷,所需要进行到法院进行起诉,是需要找准管辖法院的。管辖法院在进行确定的时候,首先尊重当事人自主的意思表示,如果有书面的约定,按照书面约定的管辖法院确定即可。


相关内容:

·经过涂改后的合同有效吗
    经过涂改后的合同有效吗 一、经过涂改后的合同有效吗 要看合同的涂改是否是经过双方的协商,是否是对重要内容的涂改。如果双方经过协商而且不是主要内容的更改,并且修改之处盖的有校对章或者手印,可以具有法律效力。修改后的位置如果没有再由合同当事人签名确认的话修改的部分无效;但一般请款是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除非那部分是合同的主要、关键条款。 1、合同效力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


·合同履行期届满没有实际履行怎么样办
    合同履行期届满没有实际履行怎么样办 1.本合同未实际履行的法律后果,根据不同情况可分为以下几种:债权人自始不能有效履行合同的,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此外,如果违约方的行为构成了合同诈骗等犯罪,违约方还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2. 因债务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在事实上或者法律上履行的,可以免除其实际履行债务的责任,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不能执行暂时由于由于债务人不合理的原因消除...


·合同法抗辩权包括哪几种?
    合同法抗辩权包括哪几种? 买卖双方签署合同后,就应该各自履行自己的义务,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合同当事人也享有各项权利,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其中就包括抗辩权。这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民事权利,当合同一方提出无理要求时,对方可以行使抗辩权,拒绝履行。那么民法典抗辩权包括哪几种?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做个了解。 一、民法典抗辩权包括哪几种?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


·没签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
    没签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 没签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


·订立合同过程中什么是意向合同?
    订立合同过程中什么是意向合同?意向合同,任务委托方和承包单位事先约定的书面协议。承包单位据此即可开始制造供应品或准备提供服务。当需方的利益要求对承包单位作出有约束力的许诺,从而使工作能立即进行,并且不可能有足够的时间协商一个确定的合同来满足提出的需要时,即可采用这种合同。写作意向合同应明确:承包单位的价格建议,所需成本或价格数据,协商开始的日期,尽早可开始确定合同的日期等。并规定:合同的最后确定应...


·签订的合同传真件有效吗
    签订的合同传真件有效吗《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由此可知,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以及口头或其他形式。其中,数据电文是指经由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类似手段生成、储存或传递的信息。《联合国国际贸易...


·一、出租人有无权利解除次承租人的合同?
    一、出租人有无权利解除次承租人的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系租赁合同关系,出租人可以基于合同关系上的请求权向承租人主张权利,此关系不因转租的成立受有影响。因此,在原租赁合同解除后,出租人可基于合同关系上的请求权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返还租赁物等。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


·股权收购法律服务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股权收购法律服务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一、股权收购法律服务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公司股权转让事项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甲方:××公司 乙方:××律师事务所 地址:×× 电话:×× 甲方因转让公司股权的需要,特聘请乙方律师为该股权转让事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以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现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指派××律师担任甲方就上述事项的...


·无效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有哪些
    无效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有哪些?我们都知道合同依法成立,便具有法律效力。那么无效合同就是不符合法律规定和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所以无效合同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那么无效以后的合同当事人要承担什么责任呢?我们在此介绍,具体无效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如下: 一、无效合同的定义 无效合同,是指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


·什么是风险代理合同
    什么是风险代理合同风险合同是指律师在和当事人所签订的一种合同,合同的内容是律师帮当事人打赢官司之后,当事人在支付律师费用。这类的合同里,明确的规定了双方需要承担的风险,毕竟律师也不可能100%的赢得官司,如果没有赢得官司,律师可能是没有任何费用的。虽然这类合同有一定的风险,但是律师可以和当事人约定收费方式或者是按照合同的所约定的金额来进行一定比例的分配,所以很多律师都愿意签订风险合同,用自己所拥有...


·出版类招标合同模板的格式是怎样的
    招标合同格式范本1、招标项目的准备条件2、出版内容,范围。3、出版要求4、价款结算方式5、组织投标单位进行现场勘察,说明和招标文件交底的时间,地点:6、报名,投标日期,招标文件发送方式:报名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投标期限: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招标文件发送方式:7、开标、评标时间及方式,中标依据和通知:开标时间:______年...


·合同违约金最高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违约金最高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合同违约金最高赔偿标准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第五百...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