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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注册商标带来的侵权风险有哪些情况

第一,未注册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的风险。优质的商标资源并不丰富,因此难免出现自己使用的未注册商标被他人抢先一步提出注册申请的情况。我国现行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但是不正当手段的举证责任在提出商标无效宣告请求的一方,如果没有实质证据,很难将对方己经注册的商标宣告无效。第二,未注册商标的组成不符合法律规定而被行政处罚或需要更改。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了8类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由于未注册商标未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审查,因此未注册商标所有人可能在不自知的情况下,将上述8类标志作为商标使用,并可能由此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责令更改。第三,未注册商标与注册商标构成近似,将可能会面临侵权诉讼。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规定,将某一标志作为商标注册需要具有显著特征,更需要具备好认、好记、识别性好、与商品贴切的特点,这导致优质商标资源不多,难免会有针对同一商品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的情况出现,造成未注册商标与注册商标标志相同。这种情况下,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应当保护注册商标,未注册商标将面临不得使用或侵权的风险,甚至需要承担行政处罚及民事赔偿责任。企业在使用商标时,需要加强自身的商标风险意识,要全面考虑注册领域、范围和国家等因素,尽快将其已使用的未注册商标进行注册,减少自身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商标在进行注册办理时,应该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递交商标的申请材料。我国的商标管理部门按照法律规定,对商标的申请进行审核办理。符合法律规定的应该发放商标证书,保护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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