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可以做证据吗 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可以做证据吗 对于土地使用证,相信您最熟悉不过了,买房子必不可少的除了房产证就是土地使用证了。如果需要土地使用证作为证据的时候,您只要提供即可,但是有时为了安全,又想提供复印件,但是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可以做证据吗,复印件能否达到法律规定的效力,可以随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 一、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可以做证据吗 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没有法律效力,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二...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证如何补办 土地使用证件丢失了其实就跟我们的身份证丢了的意义是一样的,所以人生当中有很多重要的证件在丢失以后,除了及时的补办没有其他任何的选择,土地使用证丢了也不能就放任不管。但是补办土地使用证的这种事情谁都不会有相关的经验,所以人们不了解土地使用权证如何补办的这个问题也是比较正常的。 一、在我国土地使用权证如何补办? 土地权利证书严重污损、毁坏或记事栏记载已满的,土地登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土地登记机构提出换...
·宅基地可以空闲起来不用吗 一、宅基地可以空闲起来不用吗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52条规定: 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 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二、宅基地收回流程是什么? 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地上附着物的评估价格对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具体流程如下: 1、村委...
·土地使用权更换名字需要怎样的手续? 根据我国相关的土地登记法规定,土地使用者在变更名字时,需要到相应的地点申请办理。那么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其具有怎样的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更换名字有需要怎样的手续,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解答有关法律知识要点。 一、土地使用权更换名字需要怎样的手续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根据《土地登记办法》规定,土地使用权更换名字首先需要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后,报...
·重庆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具体是怎样的? 重庆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具体是怎样的? 2013年7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对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但很多重庆市市民因为未及时关注等问题,仍然对重庆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存在着很大的疑惑,在实际的办理过程中也总是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为了给广大市民答疑解惑,今天的我们就将相关内容整理了一遍,下面您一起来学习吧。 (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
·异地起诉离婚手续怎么办 在了解异地起诉离婚手续怎么办理之前,我们还是应该先知道究竟夫妻婚后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能不能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不能,也就不存在异地起诉离婚手续的说法了。对此,我们收集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可以异地诉讼离婚吗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
·借款合同的履行地约定不清楚怎么办 借款合同的履行地约定不清楚怎么办 一、借款合同的履行地约定不清楚怎么办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1993年11月17日法复<1993>10号发布)答复如下: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新政的规定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新政的规定 一、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政策规定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二、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后的解决办法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条国家...
·易县荆轲山征地信息公开怎么申请 易县荆轲山征地信息公开怎么申请现在,人们关心国家政务的心情越来越急迫,很多人都想了解国家政务大事。政府在自己的官网上会展示政务以便公民查阅,公民也有权利在官网上寻找信息。相关政府可以主动的公开信息也可以应公民的要求申请公开。易县荆轲山征地信息公开怎么申请,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 一 、 易县荆轲山征地信息公开 (一)加强征地信息主动公开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市、县要在严...
·国有土地使用权继承的规定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继承的规定有哪些?为了合理集约的利用国土资源,推进城镇化发展,促进城市经济飞速稳定发展,完善城市和农村建设,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国家将一部分国有土地以出租、转让的方式承包给个人,鼓励他们以合理、合法的方式创造经济效益。那么,当承包的个人出现人身安全意外时,其亲属有权继承土地使用权吗?下面我们来给您介绍一下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继承的规定。一、国用土地使用权继承的规定下列财产...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是怎样的? 民事主体在通过合法的途径,获得土地的使用权之后,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将土地进行转让、买卖等,对于需要将土地转让的,则需要遵守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如果是买卖,当然也需要遵守其他类型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改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
·南京浦口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南京浦口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收土地。这样的日常生活当中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都是一件习以为常的事情了,因为国家为了基础设施的建设征收土地是在所难免的。当然,征收土地的时候必须要维护好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进行了补偿标准的权利,那么。南京浦口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南京浦口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南京市浦口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管理,保障建设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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